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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开局一把刀[种田]-第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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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炒莲梗和……”温迪揭开荷叶,“炸肉丸。”
  她边回答边吃了一个试试,炸肉丸有点冷了,但仍然很美味。它的外壳有着炸货必有的酥脆感,肉泥里混了藕丁,咬起来有嘎吱嘎吱的声音,味道比较复杂,特别的香。温迪吃了好几个,才想起自己面前还有一碗鱼汤,她可不敢像黑毛那么大大咧咧地往自己喉咙里灌开水,先用勺子舀了一勺,仔细吹了吹才敢入口。
  香!这种香跟炸货的香味不同,是鲜香的味道,回味有一点点甜,是鱼肉的本味。
  温迪又喝了一口,由于将鱼煎过,又加了花椒和姜去腥,它的鱼腥味已经非常轻,几乎可以忽略。当然,几乎能忽略,就意味着还有,不过并不影响鱼汤的味道了,何况她材料不足,能够做到这种程度,已经是煞费苦心后的定局。鱼汤香味浓厚,这是因为她炖煮了很长时间,所以鱼肉也非常滑嫩,夹起来都容易碎,只能用勺子舀,或是在喝汤时顺带着吃进去。
  它入口即化,几乎刚碰到舌头就碎了,抿抿嘴就能咽下去,竟然不用嚼。
  黑毛不太会夸人,他能给的最高嘉奖就是嘴巴和手不停,吃成四倍速。
  温迪庆幸自己给鱼汤和炸肉丸装了两个碗,不然她可能会因为抢不过他而饿死。
  黑毛还不至于饿死鬼投胎到抢她碗里的食物,不过飘零的请炒莲梗就逃不过了,被他扫光。
  “好好吃!”黑毛兴奋地看着温迪,问她,“如果我明天再给你带回一条鱼,你愿不愿意……”
  “打住。”温迪心疼油也心疼面包,她就剩下五根了,“明天不会有鱼了。”
  “万一呢?”
  “除非你出海亲自去打。”
  “……”黑毛用沉默表达自己的意见。
  “不要再给我看你装可怜了谢谢。”
  “……”
  “你明天去山上,果树那一片找找,要是你能找到新的水果……”
  “好!”
  “我还没说你找到新的水果我给你什么奖励呢。”
  “你肯定会对我好的。”黑毛用充满信任的语气对她说,“我相信你。”
  温迪怔住,过了一会儿才缓缓开口:“你怎么老是耍赖啊?”
  黑毛不解地张嘴:“啊?”
  温迪红了脸:“明知道我吃这套!”
  ……
  下午,黑毛继续砍树,烧水,把水盐和木头反复运回山洞。
  温迪也去了海边,不过她是为了撬生蚝。
  黑毛一看就皱起眉了:“今晚吃这个?”
  “对啊。”
  “我不想吃!”
  “你挑食!”
  “嗯,我挑食!我不吃生蚝!”黑毛活像个耍赖的小学生。
  温迪劝了劝了,骂也骂了,全都不管用,黑毛说不吃就不吃,一脸嫌恶。
  她顿时无语了。
  这玩意有这么差吗?
  逼问半天,黑毛总算愿意吐露实情:“它太腥了!”
  “腥?”温迪端起生蚝不甘心地闻了闻,“……好吧,我承认……你鼻子也太灵了!”
  “我是啊。”黑毛也承认。
  温迪琢磨了一下,这种味道,她能忍显然黑毛不能,看来光用姜来去除腥味,他不接受。
  那该用什么?
  柠檬倒是可以试试,可她没有啊。
  她拍拍黑毛:“那你明天去山上努力一下,如果你能找到柠檬,我保证你会改主意。”
  “我不会的。”黑毛强调,“还有,今晚不吃这个。”
  “好啦!”
  温迪被他烦得受不了,本来打算晚上做给自己吃,也被黑毛气得没了胃口,最后随便用一份莲梗炒竹鼠肉给对付过去。可她就是不甘心,生蚝这么好的东西,为什么黑毛不接受呢?她挖了这么多生蚝,难道要全部浪费吗?


第38章 第038天
  温迪真是不甘心啊。
  荒岛上一共就两个人,她能接受生蚝,黑毛却不能,不,岂止不能,简直是厌恶。
  乌鸦捏人时,居然还给人捏出一个挑食属性,什么怪毛病?
  最重要的是,她做了这么多道菜,还是第一次不能让黑毛说出“真香”的!
  是生蚝的错吗?不是!
  是她的错吗?不是!
  是黑毛的错吗?不,呃,是,呃……温迪咬牙承认,不是。
  只能说,黑毛的舌头不接受生蚝,是宿命。
  但是海边有那么多生蚝!难道光她一个人吃?她真的吃不完啊!没有柠檬去腥,生蚝的腥味连她也只能勉强忍耐,最多吃十只就有点吃不下去了,光靠她来消灭,就算天天吃生蚝也吃不完那么多,再说了,这玩意也不可能天天吃啊,她真的会吃吐的。可是,如果不吃,看它们白白浪费又很可惜。
  她就坐在火灶前琢磨,直到面前铁箱里的水咕噜噜地沸腾才把她惊醒。
  啊,该放蘑菇了。
  温迪看向右手边,那里有一碗水,水里泡着蘑菇,之前因暴晒而收缩的干菇在水中泡发又重新涨起来,但它已经和新鲜采摘的蘑菇气味截然不同。其实这一碗与其说是蘑菇,更贴近的称呼是香菇,用来煮汤最合适。温迪将香菇连着泡发它的水一起倒回锅里,在水再次沸腾时才加入切丝的竹笋和竹鼠肉。她用了一根竹笋和两只竹鼠的肉,这毕竟只是早餐,不需要做太多。
  炖完汤,她就坐在餐椅上,拿餐桌当工具桌,默默地用刀磨木烤盘。
  昨天晚上黑毛又去了树林,倒不是砍树,是把白天砍下的树搬回来,也来来回回忙到深夜。
  所以她没去叫他,让他多睡一会。
  等温迪磨了五个烤盘,黑毛才从山洞里钻出来,问温迪干嘛不叫醒他。
  “我想让你多休息,你睡够了吗?”
  “够啦。”黑毛打了个哈欠,用力抻了个懒腰,脚尖都踮起来点了一下,“早餐喝汤?”
  “你捞下碗底,里头有肉。”
  汤是用蘑菇和竹鼠骨头熬的,颜色比较浑,乍一看还真看不到汤里的材料。黑毛听话地用了勺子,轻轻搅动一下果然捞出了几块大肉,当即不啰嗦了,沉默地吃起早餐。至于温迪,笑眯眯看他一眼,也低头开始吃东西。等到两个人都吃饱了,黑毛背起藤条筐上山去,温迪留在家里。
  她还没想好要干嘛。
  “对了。”她叫住走出院子的黑毛问他,“午餐你回来吃吗?”
  “不用啦,我带了苹果。不过,我想晚餐吃大餐。”
  “又是大餐?”温迪苦笑,“你好为难我啊。”
  “有一道菜就行啦!只要好吃就行。”黑毛立马改口,改口的同时也不忘强调,“不要生蚝。”
  抛下这句话,黑毛只留给温迪一个潇洒的背影。
  温迪气得恨不得追过去削他,要不是追不上!
  “不要生蚝不要生蚝,它就这么让你嫌弃吗?”温迪实在不甘心,生蚝明明就很好吃!
  可黑毛人都跑了,难道追他到山上去,逼他说一句生蚝好吃?
  逼人说违心的话容易,可这又有什么意义呢?
  温迪就是生气,生蚝这么珍贵的食物,怎么就被黑毛嫌弃成这德性?
  “它又没惹你!”她气鼓鼓刷着碗,“还叫我给你做晚餐,你白日做梦呢!”
  当然,嘴巴上抱怨是一回事,温迪马上又开始动脑筋想,晚上该做什么好。
  刚被人嫌弃过一道菜,可不能被他再嫌弃一次了。
  莲系列暂时被她按下,这段时间一直吃这个,连她都觉得有些腻味了。
  要不,再做一道新菜品?
  可是材料反反复复就是这些,再怎么翻新也翻不出花呀,除非有新食材。
  不然先等等,看黑毛是否能从山上找到一些新东西?——温迪不由得想。
  “不行!”温迪又自己否决了,“坐以待毙不是我的风格。”
  万一黑毛没找到新食材该怎么办?到时候再想?不能把希望都寄托在别人身上!
  温迪努力动脑筋,“做点辣的?炸的?甜的?咸的……鲜的?对啊,蘑菇就挺鲜的,木耳也挺鲜,竹笋是鲜的……对了,生蚝也是鲜的!生蚝,可恶,黑毛偏偏又不爱吃。”要不然,她已经想好菜谱了,就做个竹笋木耳蘑菇炒生蚝!鲜味乱炖!于是问题又绕回原点,正是温迪最不甘心的那个关键,“为什么他就不肯接受生蚝呢?要不,做一顿让他尝尝?”
  可是问题又来了,黑毛讨厌的是生蚝的腥味,要去腥就得加姜,花椒,还有很多去腥味的食材,这些食材都有一种共性,本味极重。而蘑菇、木耳和竹笋这些材料的本味是鲜味,鲜味本身就是轻且淡的,光几粒花椒就能把它们的味道冲散,何况上姜?
  看来生蚝不能与那三样共存啊,温迪想。
  可她又不甘心,为什么不能共存呢?那么鲜的东西,生蚝……咦?鲜,生蚝,鲜,蚝……
  这组合怎么有点熟悉?
  温迪在脑子里拼命地想,终于想起了一种调料。
  蚝油!
  蚝油,是用牡蛎(蚝)熬制而成的调味料,这是一种鲜味调料,也是调味汁类最大宗产品之一。它以素有“海底牛奶”之称的牡蛎(蚝)为原料,经煮熟取汁浓缩,加辅料精致而成。牡蛎,温迪在课本上学过的《我的叔叔于勒》就曾经提到它,虽然名字看起来不相关,但其实牡蛎就是生蚝。
  蚝油香味浓郁,黏稠适度,营养价值高,最重要的是它——味道鲜美。
  而且,蚝油竹笋木耳蘑菇,还真有这道菜。
  温迪似笑非笑,她还就不信,就不能从黑毛这要出一句“真香”?
  ……
  首先起锅,烧半箱开水,敞开盖子任大火煮。
  然后温迪去处理生蚝,用刀把生蚝撬开,将蚝肉刮下来,装进木碗里。温迪之前挖了半筐子生蚝,现在将蚝肉取出,也有几斤重,全部用清水冲洗,主要是将沙子洗掉,却不需要揉和生姜之类的去腥食材,因为煮蚝油要的就是生蚝的本味。将蚝肉洗净后,铁箱里的水也已经沸腾了,温迪将生蚝肉全部放入铁箱中,合拢箱盖进行熬煮。
  接下来她开始处理其他食材。
  首先将木耳和香菇各自放入木碗中,用清水浸泡,接着将竹笋剥皮,去除外壳后斜切成条,同样泡入水中。接着,洗净部分红辣椒,斜切成段,装入第四个碗。做完这些后,将木耳从碗中去除,浸泡过的水全部倒掉,将它放在案板上对半切开,如果仍嫌太大片,就再切,直到写成合适的大小,再重新放回碗中,倒入清水浸泡。
  香菇也是一样的处理办法,捞出切块,再重新入碗用新水浸泡。
  在四个碗上全部盖好荷叶后,温迪将铁箱打开,水已经沸腾,咕噜噜冒泡。
  温迪只偶尔用木勺翻动,防止它们粘锅,余下不理,不加调料,用水将生蚝继续熬煮。她抽空又做了两个大木碗,这时铁箱里的食材才产生变化,箱子里的水逐渐变得黏稠,而蚝肉的分量也明显变小,像是被用力挤压一样收缩起来。温迪用木勺搅动,铁箱里的水已经转变为“汤”,而汤汁也有着明显的黏稠性,舀起一勺倾斜让它滑落时十分缓慢,就像舀起一勺麦芽糖或蜂蜜似的,滴落的汤汁间也是缠缠绵绵。
  她翻动铁箱检查,熬煮到每一颗蚝肉都变小变干,这才将它们捞出,装进藤条筐里。温迪把装着蚝肉干的藤条筐放到院子外面,打算再攒点垃圾就拿远去丢掉。被彻底熬煮过的蚝肉已经将所有鲜味留在铁箱的汤汁中,变干的它既不美味也失去了营养价值,就像用来熬鸡汤的鸡肉,熬高汤的骨头,变成了没用的垃圾,只能丢弃了。
  还没完。
  温迪回山洞取出大量的糖和盐加入汤汁中继续熬煮,直到翻搅的“汤汁”变成稀薄的麦芽糖,才熄火,让它自然冷却。到这一步,蚝油才算终于制成。等到它完全冷却时,就可以用木碗装盛,在碗口蒙上几层荷叶,再用石头压住就能长期保存。多糖多盐,正是最自然的食物保质方法。
  温迪站起来,洗干净手,然后认认真真地拍了几下手——为自己鼓掌。
  “我看说不定哪天我连酱油和料酒都能折腾出来!”温迪自信心正爆棚。
  由于跟黑毛约定的是晚餐,她就只随便炒了一道清炒莲梗,在最后步骤多舀了一点蚝油加进去,味道顿时变得鲜甜多了,温迪嚼着脆生生的莲梗,把一碗菜吃得干干净净。当然,越吃这种东西,她就越想念主食……可惜了,只能想一想。
  下午,温迪在家里又做了六个木碗,四个木烤盘,四个木箱,顺便取出一部分荷叶也拿去海边晒,当然,每一片荷叶上都得压一块石头,免得它被风吹走。最近海边的风越来越大了,温迪猜测这是因为秋季即将来临。太阳也不像以前那样很晚才下山,逐渐恢复到正常时间。
  她忽然想起来,自从登上荒岛,这里还没下过一场雨。
  不知道第一场雨,会带来什么呢?
  温迪怀着思索,返回山洞,被黑毛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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