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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重生八零:佳妻致富忙-第6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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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薛凌拍了拍胸口,娇嗔:“你能得到这么一名大将,是女儿我的功劳呢!如果不是我们去省城第一医院寻医,如果不是我眼尖挑中医术最好的薛叔叔,那你和之澜叔叔又怎么会在异地逢知己?小衡又怎么会刚毕业就立刻奔你这边来啊?所以啊,都是我的功劳!”
  “是是是!”薛爸爸笑骂:“说不过你!说不过你!你说是就是!”
  薛衡也笑了,眉眼弯弯看着薛凌。
  “你一半功劳而已。其实,我早在两年前就打算毕业以后要回帝都发展外贸行业。这些年来,国内在这一方面几乎还是空白情况。帝都这边经济活跃得很,我肯定要往这边奔。还有,这边是我都老家,我首选就挑了帝都。不过,能来到薛伯伯身边,倒是你牵线牵得好。”
  薛凌咯咯笑了,道:“那你先跟我爸闯,等以后有机会了,我也要来凑一脚。”
  程天源听罢,微微惊讶挑眉。
  薛衡听得眼前一亮,嗔怪低声:“你啊——学了那么多年的外语专业,怎么就舍得放弃啊!”
  “我没放弃。”薛凌解释:“我现在虽然在报社工作,不过我做的栏目是外语学习栏目。我做的兼职是翻译书籍,每天都还在跟外语打交道,从没懈怠过一天。”
  “真的?”薛衡似乎松了一口气,笑道:“那我们以后就并肩作战,把我们服装厂的牌子打响到美洲大陆和欧洲大陆去!”
  “哈哈……!”薛凌笑着点头。
  薛衡眼角瞄了程天源一眼,很快转开视线。
  程天源虽然寡言一些,不过他观言察色一点儿也不差。
  虽然眼前这哥们看似礼貌周到,不过他看自己的眼神总带着一抹轻视和一些隐约的不喜。
  第一次见面,好端端聊着话,他不曾得罪过他半分,他为什么要这么做
  ?
  程天源看向笑颜如花的娇美妻子,又见薛衡看着小娇妻的眸光,直觉熟悉得很,因为他也是常用这样的眸光看着她。
  思及此,他心中已经猜到大半。
  众人聊了一会儿后,薛爸爸站了起身。
  “小衡,账目都已经核对好了,这边也就没啥事了。我带阿源他们绕着厂子走一圈,你收拾一下办公室,晚点儿随我们去吃饭。今年过年有你和凌凌他们,总算能热闹一回了!”
  “好嘞!”薛衡恭敬笑道:“您先带凌凌姐去看新厂房,我把账本锁起来就去找你们。”
  薛爸爸领着薛凌他们离开了。
  薛衡站在门口,目送他们走远,才徐徐关上门。
  程天源后背微僵,不着痕迹撇过俊脸,很快转了回来,继续往前走。
  刚才后面传来的敌意眸光虽然隐晦,他仍是感觉到了。
  (本章完)

  第一百三十三章暗嘲讽

  那天中午,一家子一块去川菜馆吃了午饭。
  薛衡跟薛爸爸相谈甚欢,时不时用公筷给薛爸妈夹菜,还给薛凌夹,谈吐风趣幽默,温润大方得体。
  附近餐桌的女子都探头过来偷偷瞧他,甚至连服务员也盯着他看,一副羞答答的样子。
  回去的路上,薛妈妈忍不住揶揄他是万人迷,太讨人喜欢了。
  薛衡眼角瞥向薛凌,笑道:“不见得啊!伯母你看,凌凌姐怎么就不会啊?可见我还是没那么好的。”
  “谁说我不会来着!”薛凌开玩笑道:“我也差点儿被你迷死了!只不过我已经嫁人了,一心只挂在老公的身上,没其他意思了。”
  薛衡连忙道:“伯母你瞧,她头一个就不会了,多伤我的心啊!”
  众人哈哈笑了,除了程天源。
  薛爸爸温声打趣:“自打他第一天来咱们厂,每天他做什么,说什么话,都是女员工们津津乐道的事儿。他只要往厂子门口一站,咱们压根不必招女工了,人家主动找上门啊!”
  众人又都笑了。
  薛衡在国外多年,性子非常开朗,不仅不尴尬,还附和道:“伯伯,那以后厂子就靠我招工了啊!你可得给我加工资才行!”
  薛妈妈笑得不行,拍了拍他的胳膊。
  “给你加多两倍,行了吧?你可不能乱花,存着攒老婆本,知道不?”
  “哎!”薛衡不住点头,道:“听我最亲爱的伯母的,除了买衣服和吃饭,其他都攒着!”
  薛父和薛母都被他逗得笑呵呵。
  程天源在一旁看着,眼底难掩黯淡之色。
  这样英俊有才的男子,别说是女人,就连男人也忍不住侧目几眼。
  而且,他读书好,念书高,甚至还出国留学过,跟凌凌有很多共同话题……
  薛凌不爱吃辣菜,所以吃得很少,见他也不怎么动筷子,忍不住压低嗓音问:“源哥哥,怎么了?没胃口吗?”
  程天源扯了一些嘴角,温声:“有些辣。”
  薛凌对他调皮挑眉,低声:“那就别吃太多,一会儿我带你去找好吃的,包管你喜欢。”
  程天源眉眼温柔微笑:“好。”
  吃完饭后,两人跟薛爸妈道别,说是要一块去理发。
  薛衡连忙道:“要不我陪你们去吧!我认识路,我开车载你们去找。”
  程天源淡声:“不必了,你陪着爸妈。凌凌还打算带我随处逛逛,买一些贴身衣服。”
  薛衡脸色微沉,很快恢复温和笑容。
  “那你们小心点儿,路上人多,要注意安全。”
  程天源微微颔首,牵着薛凌的手,夫妻二人有说
  有笑离开了。
  薛衡往他们的背影瞥多两眼,才侧过头跟薛爸爸和妈妈聊起来。
  “伯伯,这……姐夫好像不怎么善于言辞。”
  薛爸爸慈爱笑了,道:“阿源这孩子打小就不多话,不过他丝毫不木讷,该怎么说该怎么答,都能说得条条有序。”
  薛妈妈似乎想起什么,解释:“他比凌凌大五岁,以前凌凌话可多了,叽叽喳喳说个不停,我和你伯伯被她每天烦着,总笑骂她是小麻雀!幸亏有阿源,他丝毫不嫌她吵,每次她说什么,他都安静听着,非常有耐心。我瞧着,他们现在多半也是这样的。”
  夫妻二人相视一笑,眉眼里都是深情和满意。
  薛衡脸色有些不好,扯出一个勉强笑容。
  “小时候的事……长大了说不定的。凌凌姐她是一个有大志的人,让她急匆匆嫁去乡下给人家做农妇,着实太委屈了她。”
  在他看来,薛凌是被这婚事拖累的。当初伯父和伯母想着要还程家的恩情,所以才点头答应了这门婚事。
  当年凌凌姐年纪小,压根不懂事,更不懂什么人才是最适合她的。
  程天源是农村人,出身低,读书也不高,衣着也土气,除了人高马大,一张脸还勉强过得去,丝毫没一点儿能配上凌凌姐。
  薛爸爸脸上的笑容收敛了些许,低声:“婚事早就定下了,阿源是一个实在诚实的孩子,值得托付。凌凌以前有些爱耍脾气,才会闹着不嫁。如今嫁过去后跟阿源处得很好,夫妻和睦,我们也就彻底放心了。”
  顿了顿,他加上一句:“没什么委不委屈的。如果不是我拖累了他们家,以木海的勤快和见识,还有阿源自己的勤快拼搏,他们家也是不会差的。”
  薛衡听罢,连忙改了口。
  “伯伯说得对。现在有您和凌凌姐帮忙,姐夫就算没什么能力,以后也能坐享其成有一份大事业的。”
  薛爸爸微微一笑,敲着桌面道:“暂时不管他们两人,等过几年再说。阿源也是一个有出息的孩子,我相信我的眼光。”
  薛妈妈倒了一杯茶,道:“先喝点儿解解辣,天气有点儿阴沉,一会儿回家再聊。”
  “谢谢伯母。”薛衡微笑接过茶杯。
  ……
  薛凌带着程天源到处乱逛,买了不少东西,吃了两碗糯米糍粑,还找了一个理发店理发,直到傍晚时分才回家。
  “薛衡……你小时候跟他很熟吗?”程天源问。
  薛凌丝毫没往心里头去,搓搓手。
  “不算熟吧!我们老家的亲戚都是过年才聚一块的。之澜叔叔后来去南方发展,两家人都好久没联系,不
  然我爸肯定介绍我们去找之澜叔叔的。”
  程天源看了一下天色,低声:“太阳一下山,这温度还冷得很。小区就在前头了,咱们走快一些。”
  薛凌跺跺脚,走快几步。
  “这边比南方干燥,要么下大雪,要么就一直晴朗。这边有不少景区,我们就不陪爸妈去走亲戚了,这几天我陪你出去玩!”
  “这可不行。”程天源温声解释:“这是咱们结婚的第一年,理应拜访一下长辈们,给老人家拜年打招呼。还是听爸妈的安排吧。”
  薛凌想想也觉得有理,扭过头看着他的新发型,忍不住开心笑了。
  “新女婿过门,心情紧张不?你挑的这个发型,挺适合你的——好看!”
  本来她还以为他会跟以前一样剃成寸头,简单也容易打理。
  最近江边忙着建商场,天气也冷,他就没去剃头,两个多月下来,头发已经有些长。
  他挑了一个新发型,脸少了一些冷硬,五官俊朗深邃,看起来俊了许多。
  “嘻嘻!越看越好看!”她大声笑赞。
  程天源眸光微动,迟缓片刻问:“……比薛衡好看?”
  (本章完)

  第一百三十四章 悲惨

  薛凌闻言认真思索片刻,解释:“你跟他属于不同类型的男人。他是那种白净俊美型,你是硬汉俊朗的类型。类别不同,不好比较。”
  她这话是大实话。
  以现代人的说辞来讲,薛衡属于小鲜肉类别的男生,程天源则属于硬汉类型,标准不一样,不好比较。
  程天源眼角带笑问:“那你喜欢什么类别的?嗯?”
  薛凌笑了,脱口:“那还用问吗?当然是你这种类别啊!嫁都嫁你了,你问这话也忒迟啊!”
  程天源闻言嘴角上扬,愉悦低低笑了。
  薛凌脚步一顿,捅了他的腰间一下,好笑问:“怎么?中午看到好多女人侧目薛衡,你心里头羡慕来着?还是怕我跟其他女人一样?”
  程天源连忙摇头:“不是,没什么好羡慕的。”
  内心低低补充:不羡慕,只是怕……你也喜欢那样的男人。
  薛凌看着他俊朗的侧脸笑,道:“对,压根不用羡慕。你啊,虽然五官没他那么好看帅气,可你更耐看更有魅力,尤其你这新发型,衬得你的脸更深邃俊朗!”
  “嗯。”程天源暗自高兴着。
  ……
  帝都,城南郊区城中村。
  落败村子中,灯光点点。
  北风呼啸吹着,电线杠轻轻摇动,小路交错复杂,杂物垃圾堆积。
  一个穿着大棉袄的年轻女子裹着大围巾,手里拿着一条破旧手电筒,哆哆嗦嗦走在小巷里。
  她脸色冻得铁青,一双眼睛浑浊无光,也许是太冷的缘故,脚步走得很快。
  她来到一户破旧房子前,冻得通红的手颤抖摸进怀里,掏出一把铜钥匙,将门打开。
  门刚开,一股冷飕飕的北风涌进屋里。
  她慌忙进屋,将门也带上。
  尽管她的动作很快,不过朝北的房子最怕北风,屋里一下子就冷了下来。
  “程天芳!!你没看到我在睡觉吗?!屋里好不容易暖和一点儿,你一进来,什么暖都没了!”
  林聪裹着被子,懒洋洋爬起身,拿出一根烟抽起来。
  程天芳跺了跺脚,将手电筒搁下,一个劲儿吹手搓手。
  “我……我这不赶紧关门了吗?”
  她冷得很,环顾乱糟糟的屋内,看到小矮桌上的保温壶,快步上前要倒水——却空空的。
  她只好提着保温壶去厨房。
  厨房里冷飕飕的,老式炉灶里一点儿火星也没有,到处都是黑灰。
  她只好将保温壶搁下,拿了角落的锅,走去小水缸旁,拿开破了一个口子的木盖子,却发现里头空空如也,一点儿水也没有。
  老城区没有暖气,到处
  都冷得很,水龙头多半时候都被冻住,水根本出不来。
  想要喝水,就得走十来分钟的路,去村口的石井里打水。
  这时,正在木床上烟雾萦绕的林聪懒洋洋喊:“喂!几点了?该七点了吧?我肚子早饿了!快弄点儿东西来吃!”
  程天芳磨了磨牙,没好气道:“家里一点儿水都没有!喝水都成问题!你还要吃饭?!”
  林聪瞪向厨房,敲了敲烟灰。
  “少废话!没水你就去挑!没饭你就煮!这是你女人的活儿,别指望我会干这样的粗俗活儿!”
  程天芳想要发作,可是喉咙干涸得很,想要吵也吵不动,将锅一把扔下,挑着一对铁桶再度出门了。
  北风呼啸,夜灯幽暗,小巷里除了偶尔一两声夜猫叫声,一点儿人气也没有。
  她不敢走得慢,一慢下来身体就更冷。
  身上的大棉袄本来刚好合身,可惜她现在瘦了很多,棉袄松松垮垮的,冷风最擅长钻缝钻空子,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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