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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章

丁薇记事-第7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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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崔玉心想,果然双双说得对,男的都想创业,她买房子留作东方再起的资本是对的。
  这会儿的心情……
  怎么说呢,对双双的信任和对周文康的感动夹杂在一起,也不知道是哪个更多了。
  她想了想,还是觉得男朋友年纪轻轻能有这个魄力已经很了不起了,于是积极地调动情绪,感动极了:“其实能跟你在一起,不管有没有钱,我都觉得挺幸福的。”
  “不!”
  周文康大声道:“我不想让你过这种日子,我要我们的孩子从小就是富二代!”
  提到孩子,差点就做母亲的崔玉也沉默了。
  ……
  她叹了口气,此刻也挺认同周文康的话:“你说的对,不过还好,我早有准备——”
  她掏出那张周文康熟悉的卡:“我现在所有的积蓄都在里头了,你拿去用吧,虽然很少,只有——”
  “小玉。”
  周文康打断她的话:“别再说这些了,我已经十分愧疚了,是我对不起你,还要让你等待这么久。”
  他如此情深意重,深情款款,又是如此的愧疚重重,崔玉到底是心疼他的,毕竟多少年的感情了。
  她此刻也忘了正准备说那卡里就剩几千块钱了,只是赶紧也回握住周文康的手,想要安慰这个可怜的大男孩——
  “别怕,不管你是赔是赚,哪怕血本无归,我都一样会支持你的。”
  周文康心中大定。
  他就知道,小玉那么善良,投资把钱都投没有了,她也能理解的。
  恰在这个时候,菜已经上来了,两人相视一笑,情意绵绵,所有对未来的憧憬都化作了无言的眼神,甜甜蜜蜜的吃完了这顿饭。
  期间,崔玉倒是忍不住想说自己买的那房子的事,这毕竟是两个人爱的小窝呀!
  但是她心里也想要保持一份少女的惊喜感,因此就想等到两人分别时再说,于是努力忍住了。
  想想看,这么一件值得惊喜的大事,两人分别时说,文康一定会激动得夜里睡不着觉的吧!
  她刷卡的那天,也是那么的激动。后来再去银行签字,看到贷款,也还是那样激动到手抖。
  这种美好的感觉,文康也该感受一下才行!
  不得不说,跟年轻的林双双在一起久了,崔玉原本暮气沉沉只会委曲求全死命硬撑的心态,也慢慢发生改变了。
  至于周文康,他自然也是心满意足的。
  这一刻,崔玉微微发胖的脸都仿佛带了朦胧的光,格外顺眼。
  虽说所谓的惊喜暂时还没拿到,但只是早晚而已,这点耐心他还是有的。而裤兜里的那张卡,就已经达成了他今晚的目标,其他的一切都不重要了。
  他也很能沉得下心。


第144章 
  两人慢吞吞的吃完这顿饭,天已经黑透了,在这寒冷的冬夜,崔玉既舍不得酒店开房的钱,而周文康也不愿意在外留宿,给人误会。
  更何况,崔玉的身体还得养养呢。
  两人之间不舍的分别,在路口,崔玉紧紧搂住周文康的腰:“文康,我有件事要跟你说!”
  而对方也在同时含笑问道:“对了,你今天说给我惊喜,什么惊喜?”
  他想:是了,钱到手了,就差一部手机了。
  崔玉则想:我跟文康真是有默契,他一定也会跟自己一样,激动得夜里睡不着吧!
  她眼神闪亮,扭扭捏捏的不说话,但最终还是忍不住:
  “文康,我们有家了,我们有个房子了!”
  “就在三环边上,虽然是贷款买的,钱也花的差不多了,但是他们都说以后升值空间很大,不会亏本的……主要是,那是我们的家,你开不开心?高不高兴?”
  崔玉雀跃的快要跳起来。
  周文康却一颗心沉入了冰窖,瞬间说不出话来。
  他表情僵硬,此刻想要艰难的扯扯嘴角做出一个微笑来,都万分艰难。
  然而崔玉却没在意这些,只是当做他也是狂喜和不敢置信,于是欢喜的将手里的那个礼品袋塞到他怀里,羞涩道:
  “我就知道你会很惊喜的……这是我给你的生日礼物,但愿能让你更开心!”
  说完,脸颊羞红的迅速跑远了。
  ——哎呀,双双教的甜蜜蜜撒娇的话,她以前都没这么说过,好羞人啊!
  一直到站牌准备坐车时,崔玉脸上热度下降,她远远望去,那个心爱的男人此刻还是站在那里,目送自己远去——
  仿佛一尊沉默的雕塑。
  ……
  沉默如同雕塑一般的男人回到了宿舍。
  “老乡送走了?”
  “你跟老乡关系挺好的,感觉隔一段时间就要聚一次?”
  “怎么了?”
  周文康回过神来,面对舍友们的关心,好艰难的扯出了笑意:“没什么……”
  想了想手里的另一个惊喜,他忍着心痛铺垫一下:“就是老乡听我生日快到了,非要送我礼物,怪贵重的,怎么也推辞不掉……”
  咦?
  说起礼物大家就来了兴趣——这年头,男生之间大多是吃吃喝喝,这么郑重地送礼物的,反而不多,几个人凑过来,郑重地打开了袋子。
  周文康原本还琢磨,虽然没了钱,但是好歹有一部手机,勉强也凑活。就是靠着这个信念,他才成功撑到了现在。
  谁知道袋子打开,几个人郑重其事的捧出来一条——
  毛裤?
  吊牌还在呢,上头红色水笔写了:特价299。
  众人:……
  周文康:……
  过了一会儿,张成亮才点点头:“你这老乡有心了,一条毛裤299,确实贵重。”
  朱军也羡慕:“可以可以……299的裤子啊!”
  这年头,这毛裤着实不便宜了。
  虽说他们常态是靠一条秋裤过冬的,但是这毛裤轻薄又暖,周文康说得对,太贵重了又推辞不掉,确实有点压力。
  毕竟大家都晓得,文康他……有点穷。
  周文康已经没有力气再说话了。
  ……
  丁薇为自己的一万字分析揪秃了头发。
  她趴在电脑前,熬了一天,总算是在十点半搞定了。
  但是。
  人,最怕有对比。
  虽然她很痛苦。
  虽然她要写一万字。
  然而,她写完了。
  是的,对于码字工来说,区区一万字,根本不值一提(并不是)。
  而此时,看看同样在书桌前奋笔疾书,但是什么有用的也没写出来的白珊珊和陈思雨,此时的丁薇,理所当然地收获了三倍的快乐。
  她甚至哼起了歌儿:“……In the year of our lord 1239,There once lived a girl of the royal line……”
  白珊珊扭过头来:“你唱的什么啊?”挺好听的。
  丁薇随口道:“我也不记得,可能哪里听来的吧……”她是真不记得,但是这歌儿肯定不是2005年的。好在她也只会这一句而已,所以……
  白珊珊也没在意,而是很快抓住了重点:“你写完了?!”
  陈思雨豁然抬起头来,眼神里都是仇恨——
  滋滋滋……
  仿佛她是人形皮卡丘。
  然而丁薇对此无所畏惧,此刻毫不犹豫地切换文档,一本正经地说道:“哎呀哎呀,码字码字!”
  换来白珊珊崩溃的捶她。
  ……
  吕丽坐在床上,趴在十块钱买的折叠小桌子上奋笔疾书,她也买了一副十块钱的耳机,此刻一边听歌一边看着打打闹闹的丁薇等人,不屑地笑了笑——
  这么不专注,一天能写几个字?
  迟早她会追上去的。
  手机振动一下。
  她打开一看,编辑发给她的:“今天写了多少了?”
  吕丽有点不好意思:“5000……”
  她今天情绪太差了,又耽误了很多时间,没写出来多少。
  编辑赶紧催她:“那你不要松懈啊,你现在写的非常好,肯定能大卖的!”
  吕丽深吸一口气,努力抑制住自己的快乐,此刻矜持道:“我会的。”
  编辑每天都在催稿,也让她对自己的实力越来越有自信,这会儿问道:“如果完本的话,什么时候能出版呢?”
  编辑回道:“你写完了的话,那肯定出版就会提上日程的。不过你也知道,虽然我们跟很多出版商合作了,但是并不能让他们定下是哪本……但是,我觉得你的机会很大,所以快点写,你完本慢了,说不定就有同类型的小说出来,就不会选择你这本了。”
  吕丽心神一紧,她想起了那本还在《青春》上连载的《霸道总裁》,如果那本也出版的话……
  她郑重回复:“我会尽快的。”
  现在剩下四门家教课,白天的课……反正都是些赏析分析之类的,干脆先暂停一下,把这本写完了再说。
  到时候如果出书了,那么她的名气打响,就算成绩不好,那学校应该也不会太过为难的……
  她最后看了一看正跟白珊珊和陈思雨凑在一起拿着书指指点点的丁薇,眼神中满是胜者的骄傲。
  而丁薇若有所察地看过去,看着吕丽还在奋笔疾书,但是面前却并没有任何参考资料,不由笑了起来。


第145章 
  十一点钟。
  白珊珊和陈思雨的生物钟基本固定在这个时候,所以两人写没写完都爬上床睡了——反正明天周六周日,拖一拖,可以的。
  但是对于目前已经习惯安排好自己时间的丁薇来说,才十一点钟,一个小时她最起码可以写出来五千字——千字200,一小时一千,不香吗?
  干起来!
  有暖气的人生无所畏惧,她抱着笔记本爬上床,调整好姿势,此刻双脚脚掌对准,脚后跟努力贴近耻骨,再把折叠桌垫高一点,以至无腰背不得不挺直起来——
  这么做,一来可以锻炼自己的腰背,而来可以锻炼下肢的柔韧度——
  丁薇可是有计划去学一学舞蹈的呢,所以自己没事儿先从开胯基础动作练起来吧。
  虽然这动作是小孩子都不稀罕做的,而且锻炼的时间也不太对——但是,不要想那么多嘛,先整起来,是个意思。
  她调整好姿势,又做好三分钟的手指操,将脑洞捋一捋,很快就开始了键盘的噼里啪啦。
  她戴着耳机,此刻双眼紧盯屏幕,眼镜在灯光下微微有着反射光。而隔着厚厚一层帘子,吕丽也看了看她这个方向,听到了那熟悉又微弱的键盘声。
  她咬咬牙,努力挣扎了两分钟,到底还是合上了自己的教案本,重新打开《青春》,再打开本子,接着开始写小说了。
  无论如何,她不会比别人差的。
  而贴着墙的那边,白珊珊倒是睡的喷香,但是陈思雨却翻了个身,还是睡不着。
  她侧耳偷偷听一会儿,忍不住想道:薇薇写到哪里了呢?
  想了想,又把被子一蒙,在被窝里打开了小台灯,枕头下拉撑住胳膊,杂志就放在枕头前头。
  那本《浮世》打开,出现的,赫然是《重生之错位人生》的故事——
  隐约能感觉到车里头那人的打量,明语知道,那就是自己的亲生父亲了。
  豪商郑国富。
  不过此时,他正对着另一个女儿如珠似宝的疼爱。
  而自己,明明是郑家的女儿,三十七度的高温,却只能站在门口发传单——命运作弄,不过如此。
  她叹了口气。
  这一声叹息似乎是让刚才刁难她的少年有点愧疚,然而到底年纪小,面子最大,他还是强撑着说道:
  “你这么说确实有道理,但是……那又怎样呢?毕竟分数对于我,实在是没那么重要。”
  他突然笑了起来,那张与明语有些相似的脸上流露出一点小可爱:“毕竟,你就算这么厉害,说不定毕业了,还是要来给我打工啊!”
  明语也笑了笑:“是吗?”
  她气定神闲:“你家集团有多少子公司你知道吗?财务报表看得懂吗?集团主营业务是什么知道吗?哪些项目在社会发展中应该被淘汰?这些你能回答地出来吗?”
  她又笑了笑,眼神却是温和的——上辈子,就是这个不学无术的弟弟,坚定地认为她没有错——
  明语深吸一口气,摒弃脑海中那些还没发生的记忆,只是想提前让弟弟清醒一点:“以上那些问题,你都可以不会,毕竟可以请人来。但是,就算有专业经理人,你连基本决策都做不出来还敢用我……只要上升渠道足够,三年我就能把你架空,你倒是得有这个胆量让我给你打工才行。”
  她才十七岁而已。
  十七岁的少女,对着儿子能这样说话,偏偏有自信又笃定,车子里的郑国富终于按捺不住,此刻推开车门下了车:
  “好!”
  他大声赞叹:“你有这个本事有这个魄力,我儿子不敢请你,我来!就算他被你架空,那也是你的实力。”
  不知为什么,此刻的郑国富看这发传单的少女,只觉得哪里都顺眼。
  而明语却笑着摇了摇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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