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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章

回到老公自宫前-第7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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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典用更有理由推辞了,说道:“所以我们两个都是通缉犯,危险加倍,就更不能结伴而行了。何况我们两个一起坐过牢,锦衣卫八成也会料到我们两个狼狈为奸——不,是志同道合。我们若结伴,不正好被锦衣卫一网打尽了吗?”
  丁巫说道:“吴掌柜、吴传头,以你的本事,这些年定积攒了好些私房、准备好了各种退路、狡兔三窟,什么新户贴、路引、过关文书、易容的工具衣服都一应俱全吧。只是你运气不好,被锦衣卫逮住了,连窟都没有机会用。我救了你,你也帮我一把,给我改头换面,指条生路,否则——”
  丁巫指着通州港络绎不绝的行人,“我大声嚷嚷一句,咱们两个的脑袋要一起落在棋盘街。”
  吴典用难以置信,“你——你怎么能这样!如此一来,你救我有何用?还把自己给陷进去了——那个士兵是你杀的,和我无关!”
  丁巫说道:“我不搏一把,就要被遣返到铁岭。我救了你,和你在一条船上,才能借你的‘船’过河。我杀了士兵,这就是投名状,表示我与你合作的诚意。那有天上掉馅饼的好事?我总不能白白为你惹上人命官司啊。”
  两个人都不是善茬,互相利用。
  吴典用心道:的确如此,丁巫这种靠吃软饭的人若不图利,他怎么可能平白无故的帮我?
  如果他真的是热心肠,无缘无故的出手帮忙,我倒是要怀疑他有什么险恶的居心呢!
  既然是利益交换,那就好说了。
  吴典用叹道:“你跟我来吧。”
  吴典用买了个铁锹,带着丁巫去了京郊的一个乱葬岗,找到山头一个歪脖子松树,树下是个无主的坟包。
  两人轮换着挖,里头埋着一个箱子,吴典用打开箱子,里面有一包碎银子、户贴和路引、过关文书,还有几套衣服,男女装都有。
  吴典用穿上女装,扮作一个粗俗的农妇,还把两条眉毛剃光了,贴上两条秀气的柳叶眉,正好遮住他眉间的那颗黑痣。
  吴典用把新户贴递给丁巫,“我是你娘,是个哑巴,你是我儿子,你爹死了,我们母子二人北上投亲。”
  果然,吴典用早就备好的退路,只是没有机会用。
  母子结伴而行更加隐蔽,不会惹人怀疑,丁巫看着户贴,佩服不已,说道:“如此,定能蒙混过关。”
  吴典用叹道:“估计明天我的通缉令就贴的到处都是了,留在大明很危险,整天提心掉胆的,随时可能被锦衣卫抓住。我还是借道西北,远走西域,当个富商,等老了再落叶归根回来,到时候一切尘埃落定,白莲教说不定都没了,我也老了,没人认识我。”
  丁巫赞道:“吴掌柜真是奇思妙想,白莲教发出诛杀令,他们定以为你在大明,所以俺答汗的地盘反而是最安全的地方,谁也不会料到你会反其道而行之。”
  吴典用笑道:“活着比什么都重要,咱们现在是一条船上的人,可不能内讧,否则谁都活不了。你救了我,我送你过关。我们母子两个到了丰州(现在的呼和浩特),白莲教的总坛就在这里,我们母子两人缘尽于此,你去找白莲教,我去西域,分道扬镳。以后,有缘再见。”
  两人买马北上,一路向北,路上母慈子孝,蒙混过了一关又一关,终于来到了丰州,这里是俺答汗的地盘,一个繁荣昌盛的大城。
  此时正是八月十五,京城吃着月饼赏月的时候,但是丰城已经秋意浓,青草已经开始发黄了。
  “我就不进城了。”吴典用说道:“你随便问个路人,他们都知道白莲教总坛所在。”
  丁巫买了一壶酒,敬吴典用,“劝君更尽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这一路多亏了‘母亲’照顾,否则儿子早就死了。母亲,儿子敬您。”
  吴典用接过酒杯,一饮而尽。
  丁巫说道:“儿子还想借母亲一样东西。”
  北方的酒就是烈啊,喝一口就上头了,吴典用觉得有些晕,他揉了揉额头,说道:“借钱就算了,以你昔日兵部尚书之子的身份投靠俺答汗,狠狠打了大明的脸面,定高官厚禄,享受不尽。而我还要去西域行商,都要本钱的。”
  丁巫摇头,“非也,不是借钱。”
  吴典用问:“你要借什么?”
  丁巫说道:“你的命。”
  “你——”吴典用想要拔出发髻上簪子——里头藏着一炳细小的锤刺,但浑身无力,从椅子上滚下来,“你暗算我!”
  ”我总不能空着手去白莲教总坛见教主吧。那样太失礼了。”丁巫拿出绳子捆住了吴典用,“白莲教发的诛杀令,谁杀了你,谁就可以当传头,赏银千两。你说,我怎么舍得到嘴的肥肉飞了呢?”
  “你是我的投名状,也是最好的伴手礼。”
  作者有话要说:  丁巫要开始开挂卧底生涯了


第92章 每逢佳节被催婚
  丁巫将昏迷的吴典用放在小推车上; 推进丰州城。
  看守城门的看过他的户贴,指着小推车上老妇人问:“她是谁?”
  丁巫说道:“我老娘,多年瘫痪在床; 神志不清; 听说白莲教教主有神功; 可以起死回生; 我就推着老娘来试一试; 求教主施展术法; 唤醒我娘。”
  守卫把户贴还给他,“你倒是个孝子。”
  丁巫忙赔笑说道:“初来乍到; 并不知道白莲教总坛在何处; 还望军爷指点一二。”
  守卫指着大街; “你一直走; 走到一个门口有很多人跪拜的地方; 就是白莲教总坛了。但是来求教主的人太多,教主逆天改命,要受到天谴; 所以一个月只能发功一次、只能救一个有缘人,就看你娘和教主有无缘分了。”
  丁巫谢过,推车进城。
  来到总坛; 果然看见门口密密麻麻跪着好多人,就连转角的巷子也满是闻名而来的人,都是来求教主给亲人治病的。
  在大明人人喊打的白莲教; 居然在丰城被当做神灵般膜拜。
  丁巫推车过来,立刻有穿着绣着白莲道袍的教众来引路,“门口已经没有位置了,你别堵在路上; 后门还有地,去后门跪去。”
  丁巫说道:“我不是来求教主的,我是来揭榜的。”
  丁巫指着墙上贴着的吴典用的追杀令,“我就想知道,白莲教说话算不算数。”
  此话一出,不仅教众变了脸色,就连跪拜的无知百姓也对他怒目而视,想要揍他。
  教众说道:“我们教主说话,自是算数,谁人拿着叛教者吴典用的人头,谁就当传头、得白银千两。”
  “既然如此,那就……”丁巫将吴典用的假眉毛一扯,露出了标志性的眉间黑痣,“我不仅带了他的人头领赏,还热着呐。前大明兵部尚书丁汝夔之子丁巫,前来领赏!”
  此话一出,不仅仅是白莲教总坛,就连整个丰城都惊动了!
  与此同时,千里之外,锦衣卫衙门的信鸽房。
  汪大夏来到这里,还没张口问,照顾鸽子的老苍头摇头说道:“今天没有丰城来的信鸽。”
  汪大夏听了,扭头就走,在院门口遇到了陆缨。
  “陆统领。”汪大夏恭恭敬敬让出路,说道:“丰城那边还没有消息。”
  汪大夏知道陆缨为何而来。
  “哦。”陆缨止步院门,“今天八月十五中秋节,衙门放假,你今天又不当值,怎么一早就来了?”
  汪大夏反问道:“路统领不也放假?不也不当值?不也来衙门了吗?”
  陆缨冷冷的看着他,“你是上官还是我是上官?刚刚升了百户就觉得自己翅膀硬了?是吗,汪百户?”
  汪大夏立刻赔笑道:“标下一个小小百户,怎敢当千户大人的上官。这不魏大夫一直挂念丁巫,所以我不管每天有信无信,都会跟她说一声。”
  一夜铲除白莲教两大巢穴、抓捕五十七个大大小小的头目、斩首示众,以平民愤,此举大快人心,陆缨汪大夏等人立有大功。
  论功请赏,陆缨封了千户,汪大夏从小卒跨过小旗、总旗,连升三级,一跃成为百户,已经是个从六品的武官了。
  陆缨问:“魏大夫每天都问你?”
  汪大夏说道:“没有,是我每天都会跟她交代一句。”
  丁巫和吴典用从乱葬岗挖坟、扮作母子开始,每到一处,都会和当地的暗探接头,暗探放飞信鸽报信。
  汪大夏会将最新消息告诉魏采薇,所以魏采薇对丁巫的动向了如指掌,如此一来,虽然担心是免不了的,但至少心里有底,不会胡思乱想。
  陆缨看着万里晴空,说道:“算算日程,今天应该能够到丰城。”
  汪大夏也顺着陆缨的目光,看着西北方向,“希望他能顺利打入敌营。”
  陆缨说道:“他打入敌营之日,就是身败名裂之时,被千万人唾弃,所谓好事不出门,祸事传千里,或许信鸽还没飞来,明奸的臭名就已经传到京城了。”
  汪大夏说道:“臭好啊,越臭越好,没有大粪臭,哪来五谷香?”
  这话说的,陆缨都不知怎么回他,只得说道:“今天过节,快点回家去,就今天一天假,明日一早还要点卯,一堆事等着要做。”
  陆缨满脑子都是事业。汪大夏赶紧跑了,就怕陆缨突然改变主意,拖着他一起加班。
  汪大夏一清早为了帮魏采薇讨信,从北城跑到南城,再从南城跑到北城,陪魏采薇过节。
  陆缨没有回家,她讨厌过节,因为每逢佳节被催婚,三个姐姐一定会带着夫婿回娘家送礼,三个姑爷陪老丈人陆炳喝茶,三个贵妇姐姐们热衷给她做媒,会聚在一起,把她拖过去,非要给她讲最近京城又有什么出色的青年才俊。
  大姐成国公世子夫人:“……你就远远的看一眼,万一看中了呢?”
  二姐首辅大臣严嵩的嫡孙媳:“对啊,看一眼又不费事。”
  三姐内阁大臣徐阶的儿媳:“咱们这种人家,只要不是皇家,只要你看中了,还怕爹爹弄不到手?”
  陆缨最烦这样的话,“我现在不想成亲。”
  三个姐姐:“你都十八岁了,别误了花期。”
  陆缨说道:“我刚封了千户,正是做事的大好时候。”
  三个姐姐:“男大当婚女大当嫁,你就是当锦衣卫指挥使也得成亲。咱们爹都结过四次婚了……”
  三个姐姐好容易聚在一起,其中大姐二姐都怀有身孕,陆缨不好发火,就找个借口逃也似的从家里跑到锦衣卫衙门来。
  唯有工作才能才让她忘记催婚的烦恼,沉浸在她自己的世界里,得片刻安宁。
  陆缨来到值房,墙上的巨幅地图描绘着丁巫的行程,她拿着尺比划丈量,喃喃道:“今年肯定到了……”
  脑子里浮现丁巫临走前最后一夜的样子。
  她给他详细讲解锦衣卫各处暗桩的标记,以及接头的暗语等等,要他牢牢记住,以后方便传递情报。
  丁巫虽然武力只够杀鸡宰鹅,但是他的记忆力和悟性极高,半天就全都记在心里,无论陆缨如何抽查问他,他都对答如流。
  陆缨说道:“我没有什么可以教你的了,剩下就看你的运气。你可以走了。”
  丁巫告辞,有些欲言又止,话到嘴边,就咽下去了。
  陆缨猜测他的心思,“你是想问你爹在云南如何吧?你放心,他过的很好,云南的天气温暖,还有温泉,对他的风湿有好处,比坐牢舒服多了。”
  其实丁巫并不想问这个,这话汪大夏已经告诉他了,他是想对陆缨说……他对她有一点点动心,但是,想到自己的身份和要做的事情,他不好意思开口。
  连他也不知道自己是否能够活着回来。
  所以丁巫把自己萌芽的小心思狠狠掐下去,说道:“知道了。我此次一去,不破白莲誓不还。”
  陆缨崇武,崇拜强者,对丁巫这种文弱书生一直无感,但是听到“不破白莲誓不还”之句,瞬间觉得身形单薄的丁巫有着无穷无尽的力量,觉得他是她目前所遇到的青年男子中最顺眼的一个。
  陆缨打开丰城地图,目光落在白莲教总坛上,手指按在那个地方,自言自语道:“你一定会成功的。”
  北城,甜水巷。
  汪大夏骑马飞奔赶来报信,这样他就每天都有理由敲响魏采薇家的门。
  魏采薇开门,她穿着围裙,围裙沾着面粉还有黑灰,是丁巫专门用来做饭的旧围裙,穿在她身上有些大了,围裙的下摆快要垂到鞋面上。
  丁巫不在,无人下厨做饭给她吃,魏采薇三餐都在外头解决,今天八月十五,阖家团圆的日子,她想尝试自己动手烧顿饭。
  汪大夏说道:“今天没有新消息。”
  “知道了。”魏采薇低着头,揉搓着手指上半干的面粉。
  汪大夏见她情绪低落,连忙安慰道:“干我们这行,没有消息就是很好的消息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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