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宫独宠生活-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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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人尚在,就跟我远走他乡,张妈妈不会舍不得吗?”阿瑾没想到金兰还是个有牵挂的。
白露又叹了口气,“舍不得也得舍得,这还是张妈妈自己求的。金兰她爹是个烂赌鬼,当初差点把她抵给赌坊,张妈妈跟了夫人那么多年,好不容易被放了籍嫁人,当了良民,还不是又回来了。虽说现在是平安无事,可亲爹若想卖女儿,谁能拦得住呢。与其终有一日遭殃,还不如跟着您去京城,走的远远的还更放心些。”
白露说完才发现又拐到不太好的地方了,只能生硬地又把话头转到屋里的摆设上去了。
阿瑾听了金兰的故事,只觉得家家都有一本难念的经,果然,人只要活着,就会有烦恼。
等到天已经完全黑了下来,金兰做的点心都已经吃完了,太子才回来。
虽说吃了一些点心垫肚子,阿瑾还是觉得很饿。太子不回来,她可不敢独自吃晚饭,万一殿下觉得她太没规矩可怎么办。
果然还是东宫方便些,要是殿下来用膳会提前告知,没人过来,自己院里就能直接吃了,哪像现在,吃个饭还要提心吊胆的。
阿瑾腹诽了一通,还是殷勤地上前替太子解下披风,端水净手,擦干,拉开了面朝门的一张凳子,一连串的动作很是自然,看得乐公公目瞪口呆,这也忒熟练了点。
太子倒没有察觉到什么,身边人一向都是这么服侍的,只是默默坐到了桌边。
“不知殿下什么时候回来,菜还在灶上温着呢,很快就好了。”阿瑾也坐到了太子旁边,既不太近,也不算远。
太子握住了她的手,温声开口,“今日的事孤听说了,你做的很好。”
阿瑾有些受宠若惊,上辈子这时候他可没这么温柔过,居然还会夸人了!
阿瑾只微微低了头,没有说话。太子看着她红红的耳朵,也没再多说什么。
下人们很快把菜上齐了,阿瑾又一次抢了乐公公的活,关键是夹的菜还都是太子喜欢吃的,真是怪了,乐公公觉得今天这姑娘给他的惊吓太多了。
太子也有些惊讶,不过看阿瑾津津有味地吃着同样的菜,只当是两个人的口味相似。边城物产不丰,能做的菜式不多,应该只是巧合罢了。但内心深处到底是多了几分自己也没察觉的满意。
日子又不平不淡过去了三天,太子要回京了!
阿瑾她们早早地就起来收拾行李了,虽然拢共也没几件东西,可三个人还是十分兴奋地在整理着。毕竟不算上前世,她们可都从没离开过边城呢。
“也不知道京城离这里多远。”白露朝外面比划了一下。
“应该很远吧,要不咱们这怎么叫‘边城呢’”,金兰笑着道,“白露,你说我们会是骑大马上路吗?”
白露好笑地点了点金兰的头,“女人家怎么可能骑马,肯定是坐马车了。姑娘你说是不是。”
“确实是坐马车的,等再远些,还有可能走水路坐船。”阿瑾回道。
“坐船?天呐,我还从来都没见过船呢。听说几根木头就能在河上飘很远……”金兰更兴奋了,叽叽喳喳个不停。
阿瑾看着她们俩,心里的几分忧愁也不知不觉消散了。
当然会坐船的,如果今生一切不变的话。阿瑾摸了摸小腹。
太子巡视边关,该办的事都办了,该拉拢的人也拉拢了,回京当然是越快越好,所以一开始都是走的陆路。
可是上辈子,她在一个月后查出了喜脉,太子就改道水路了,慢悠悠地回了京城,因为多耽误了不少时间,这还成为了她被太子妃针对的一个理由。
想到那个孩子,阿瑾的心里又难过了起来。
那孩子是在八个月大的时候离开她的,失去的时候阿瑾觉得自己的魂都被一起带走了,小手小脚都已经长全了,就那么没了。
阿瑾抬头看向了京城的方向,这辈子,儿子、太子,她都要攥在手里,谁都不要指望能轻易夺走!
有孕
漫天飞舞的尘土,一眼望不到头的官道,有时候连着好几天也见不到城镇。
枯燥的旅途让白露和金兰两个人大失所望,还以为边城之外很热闹呢。
阿瑾微微睁开眼皮,看着车厢里无精打采的两个人,仿佛看到了上一世的自己。
那个时候她也是单独坐了一辆马车,丫鬟还没买,队里也无其它女眷,只有她一个人闷在车里,恹恹的,没过多久就开始生病了。
她那时还以为是第一次出远门,水土不服,谁料到是有了身孕又伤了胎气。
这辈子虽然心里早有准备,不过赶路的日子确实是太漫长了。本朝开国皇帝打天下时,把国土扩得很大,原本住在这边的蛮族都被赶到很远的地方去了。
这也就造成了边境地广人稀,很长一段路都没什么百姓居住,一直到云州才算繁华点。
也正因如此,巡视边关才会被认为是件苦差事。
阿瑾又望向了前方,仿佛能透过厚厚的车帘看到那个坐得笔直的男人,那人总有一种本事,能把旁人避之不及的苦差事变成有利于自己的机会,这次他肯定也收服了不少人吧。
阿瑾翘了翘嘴角又把眼睛闭上了,这两天头晕晕的,也常有恶心之感,应当是有了。再往前走一段就进入云州的地界了,她也可以去看看大夫了。
好不容易到了云州的都云城,整个车队都松了一口气。
阿瑾下车时,也感觉自己像是重新活过来了一样。
白露和金兰两个人都瘦了一圈; 等好不容易收拾完驿站的房间,金兰就趴在桌子上不想动了,“出远门可真是件辛苦的事,我再也不想出门了,就让我一直在院子里呆着吧。”
白露无奈地拉了拉金兰,“姑娘还在这呢,像什么样子。”
阿瑾也体谅她们的辛苦,“你们也先去休息吧,大家都累坏了。”
打发走两个丫鬟,阿瑾同样没形象地瘫在了床上,思考着在怎么开口请大夫。
不过她很快就不用想了,因为晚膳的时候她直接吐了个天昏地暗。
乐公公看着太子殿下嫌弃的样子,心里直惋惜,这阿瑾姑娘运气也太不好了些,一路上都没能跟殿下多亲近,好不容易殿下想起她一起吃个饭,居然还吐成这样,这是要失宠的节奏啊。
太子倒没说什么不好的话,只是说了一句“给她请个大夫”,就走了。
是的,撂下一句话就直接走了,这个讨厌的家伙!阿瑾心里咬牙切齿,她这么辛苦是因为谁!
大夫很快就过来了,阿瑾面无表情的躺在床上,由着须发皆白的老大夫把了脉,又问了些问题,然后很高兴地恭喜道“夫人这是喜脉。”
白露和金兰喜不自胜,这可真是天大的好消息。
“姑娘吐的厉害,不会有什么事吧?”金兰又有些担忧。
“无妨,不过是月份还浅,再加上舟车劳顿,胎像有些不稳,老夫开一些保胎的药,按时喝就没事了。”
金兰赶紧跟着老大夫去抓药了,白露则在床边高兴地冲着阿瑾道,“姑娘,你听到没有,是喜脉呀!这下可算是有了依靠,您的好日子就要来了。”
呵,当然是喜脉,难不成还是坏脉吗?“是啊,真好。”阿瑾气闷地翻了个身。
白露可没多想,反正怀了孕的人都是多愁善感的,“我去告诉太子殿下。”然后就兴冲冲地跑出去了。
阿瑾拿被子蒙住了头,虽说她早就有了认知,可看到他刚刚走得飞快的样子,心里还是不大痛快。明明他们刚认识,明明他们还没什么感情,明明他现在不重视她是理所当然的事,明明……
难不成是上辈子最后那几年被宠得娇气了?
果然,太子一听到消息就马上放下手头的事过来了,好像完全忘了刚刚是怎么逃走的。
阿瑾僵着脸对着太子笑,这家伙果然很讨厌!
太子目光柔和地望着她的肚子,“你好好养胎,一定要把孤的儿子平安生下来。”
阿瑾可不会在这种时候煞风景问如果是女儿怎么办,况且她知道这一胎的确是个儿子,她回握了太子的手,羞涩地说道,“能给殿下孕育子嗣,是妾几世修来的福气。”
乐公公在一旁感叹,这内宅之事果然是风云变幻哪,刚刚还觉得这人要失宠了,转头就怀上了。如今东宫只有郭侍妾有孕,肚子里是男是女还不一定,她这一胎要真是个儿子,可就不得了了。
阿瑾本来以为太子过来跟她说几句话就很不错了,谁知道这男人居然还留下来过夜了。
虽然心里清楚他不会禽兽地做出什么事,阿瑾还是感到压力很大。
深夜,枕边人已经熟睡,阿瑾睁开了眼,偷偷注视着这个两辈子唯一的男人。身材很高大,被子都险些盖不住,硬朗的脸庞格外有威慑力,那双眼睛即便闭着,也能感受到眼神中的深邃,他现在还没开始留胡子,以后稀疏的胡子会盖住下巴,还是个美大叔。
睡梦中的人似乎有所察觉,眼睛迷蒙的睁开了一瞬,吓得阿瑾赶快缩进了被子里,然后就不知不觉的睡过去了。
似乎是因为有了他的孩子,太子一连几天晚上都会过来陪阿瑾。
原本休整一下就要走了,这下行程也慢了下来,太子这几天都在考虑着怎么改路线最稳妥。
乐公公这几日时不时在想,运气来了真是挡都挡不住。这郭侍妾查出身孕的时候,殿下已经上路了,信里的几行字哪比得上亲眼所见,这阿瑾姑娘近在眼前,倒是把殿下的心思给全占了。
阿瑾也在想着上路的事。即便是走水路,也费不了太久,到时候回了东宫,危险可就接踵而至了。她最好还是在路上就把胎给坐稳了,看来要想办法拖一拖时间了。
装病嘛,是下下之策,最好还是能有什么大事让殿下不得不……
大事?
阿瑾突然脑中灵光一闪,说到云州的大事,她确实还听过一件。
上辈子,云州郡守的女儿选秀入宫,还得宠过一阵子,后来,云州发生动乱,有人从一间别院里挖出了很多的金银财宝,数额之大令人瞠目结舌。动乱被镇压后,皇上就开始彻查,云州郡守这个蛀虫就被揪出来了,连带着宫里的女儿也遭了秧,已经是皇后的太子妃还趁机收拾了好几个看不顺眼的人,那段时间宫里到处都能听到此事。
那么大一笔财富,想必不是一两年就能攒下来的,反正都是贪墨所得,不如就用这笔“横财”拌一拌殿下的脚步。
意外发现
在都云城呆了整整六天,太子的队伍终于重新出发了。
阿瑾看着车队前进的方向,很好,是对的,第一步顺利。
“别吹风,小心受凉。”太子见阿瑾整个头都要伸出去了,径自把她扭了过来。
是的,因为有了身孕,阿瑾的待遇也直线上升,都能跟太子殿下同坐一车了。
阿瑾木木地坐在车厢里,百无聊赖。虽然这里面的陈设比她先前坐的那一辆好多了,可是一圈看下来,都是男子常用的东西,连打发时间的话本都没有。阿瑾又不敢做什么出格的事情,就只能托着腮望着太子。
殿下看书的时候一向很认真,动都不动,腿都不会酸吗,摆的姿势也端正,很合储君风范,难不成是特意练过的……阿瑾看着看着,不知不觉就睡着了。
一直被人盯着,太子怎么会感觉不到,然后眼角的余光就瞥见一旁的女人,脑袋一点一点的,之后就整个人倒在了他身上。
太子平常很少与人这么亲近,他总觉得不远不近的距离最好,对着东宫的妻妾们也是,现在阿瑾靠过来,他下意识地就把人挪到一边去了。
阿瑾突然觉得有点冷,睡梦中感觉到旁边有股熟悉的气息,又慢慢地摸过去了,嗯,暖乎乎的,真好。
太子无奈地看着这个把他大腿当抱枕的女人,睡着后连胆子也变得大了,奇妙的是他竟也没什么排斥感。
罢了,终究还怀着他的骨肉,太子只好继续看着书,纵容地随她去了。
此时他还没有意识到,习惯,都是一点一点改变的。
车队又走了一天,进了漠城。这是一座非常富饶的城池,因为周边矿产多,所以南来北往的商户也尤其多。
当地的官员听说太子经过,都赶忙前来拜见。
太子不耐烦再去参加什么宴会,听他们说些毫无意义的恭维话,只让乐公公谢绝了所有的拜访,安静的呆在了驿馆,打算休息两天就离开。
一大早,阿瑾就拦住了太子,支支吾吾的。
“你到底想说什么?”太子皱着眉,昨天还敢抓着他的腿不放,现在胆子就比兔子还小了。
阿瑾绞着帕子,只露出个乌黑的发顶,“听说,漠城的宝石天下闻名。”
太子思索了片刻,好不容易才明白过来这是想买首饰了。
也是,她毕竟出身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