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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章

我的男友有病-第10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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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地方什么三教九流的都有,陈高怕出什么事,见安沅没找到人就催着走。
  安沅站着没动。
  她有种直觉,直觉沈浓就在这个地方。
  再次环顾了肮脏的箱子,安沅视线落在了石头砌的垃圾箱上,箱子上面搭了一层灰黑看不清原本颜色的破布。
  “小姐那里脏……”
  陈高说话的期间,安沅已经掀开了那张布。
  布一掀开,一只只老鼠顺着勾缝逃窜,垃圾箱里有各种散发着恶臭的垃圾,安沅手里的电筒往墙角一照,椭圆的光晕里,沈浓蹲坐在墙角,黑乎乎地眼睛不惧强光,就那么直直地盯着安沅。
  周围的臭味,像是死鱼不知道放了多少天。
  沈浓穿的是他失踪时候穿的校服,纯白色衬衣什么颜色都有,就是不见白色。
  发黄的头发,粘的不知道是哪家厨余,已经干在侧脸上。
  原本安沅就觉得沈浓这头发长得不够黑,这次正好又全剃了。
  “阿浓少爷?!”
  陈高惊了一惊,没想到沈浓竟然真的在里面,看样子还在里面一段时间了。
  “别进去,让他自己出来。”
  陈高要进去带沈浓出来,安沅阻了阻,手上的手电筒照亮了沈浓前面的路:“浓浓,出来。”
  这几天沈浓一次都没想起过安沅的声音,但此时听到她的声音,就像是脑子里被注进了凉水,从脑子到身体沈浓打了个寒颤。
  空洞的黑眸里有了点内容。
  “浓浓,出来。”
  沈浓脚动了动,手撑着湿滑地面试着站起来,笔直地走向安沅。
  “拿钱随便找一家买张厚床单,浓浓这个样子坐不了车。”
  安沅交代完了陈高,随着沈浓走近,除了臭味,安沅还看见了沈浓脏衣服下掩盖的猩红。
  幸好他把衣服弄脏了,想到沈广福那七十七刀,沈浓这件白衬衣应该全都是血。
  “我来带你回家。”
  “有我地方就是你家,你忘了我跟你说过。”
  “你找不到回家的路,所以我来接你了。”
  安沅本以为见到沈浓她会言拙,但这些话很自然的就从她嘴里说了出来。
  她来这里是为了接沈浓回家。
  在垃圾桶待了几天,老鼠似乎已经把沈浓当做了同类,安沅听到不停的吱吱声,安沅拿着棍子戳了戳沈浓的裤脚,一只巴在沈浓裤腿里的小老鼠飞速地跑进了暗沟。
  沈浓任由安沅动作,在安沅直起腰的时候握住了棍子的另一边:“我跟你回家。”
  安沅扬起唇:“以后别把自己弄得那么脏了,再那么脏我就不接你了。”
  “好。”
  沈浓答应的很快,点头的动作却很迟缓。
  整个人就像是放了很久的机器重新启动,连眼珠子都不会动一下,只会紧紧盯着她。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在2020…07…20 01:04:05~2020…07…20 21:29:42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第129章 豢养千金8
  安新钧第二天一早才知道安沅把沈浓找回来了。
  沈广福死了之后; 他暗地里找沈浓,反正沈广福死的事已经有人怀疑是他下的狠手,污水都泼在了他身上; 那他还不如真解决了沈浓。
  谁知道沈浓命大,竟然躲得严严实实; 他的人一点踪迹都没寻到; 反而被安沅找到了。
  “人躲在哪里?”
  “陈高说是躲在了沈广福死了的那个巷子里头,藏在垃圾桶里,人像是被吓傻了。”
  “傻了?”
  安新钧重复了一遍,傻了倒是好了,安沅不可能喜欢一个小傻子。
  “可不是傻了,一句话都不说; 人呆呆的什么都不会做,只会跟着小姐。”
  安新钧蹙了蹙眉; 听到跟着安沅; 他就觉得没好事。
  傻子很很多种,让人最厌恶的当然是发疯,流口水,臭不可闻。
  但沈浓的傻却恰是最让人能接受,让人最疼惜; 双眸空洞,安安静静,像是全世界都没了,只能依赖一个人。
  沈浓跟安沅坐在花园里; 安沅嘴巴张合不停,像是在给沈浓唱歌。
  沈浓神色温顺,手指捏着安沅的衣摆。
  安新钧掀开了蕾丝窗帘; 靠在落地窗边看了半晌,不管沈浓是装的还是真的,他这个样子不止不会让安沅厌恶,还会让安沅更亲近她。
  人为什么喜欢宠物,因为宠物认定了谁是主人,就会跟在他的屁股后面走动,除却他之外的人都与他无关。
  宠物弱小,柔软,没有主人的保护就会死去。
  现在的沈浓对安沅来说就是一只完美的宠物。
  不管安沅开始养沈浓抱着什么想法,但安新钧知道,现在已经没有逆转的可能。
  安启明就要回来了,他想杀沈浓也没了机会。
  “少爷你不知道,昨天晚上沈浓找回来的样子可恶心了,身上除了跳蚤就是被老鼠咬的牙印,他那身衣裳都看不清颜色,一到家小姐就亲手给烧了。”
  “那么脏的东西她也能亲手。”
  安新钧扯了扯唇,放下了窗帘不再看外面的景色,既然安沅这里扭转不了,他只可能从别的地方想办法。
  安启明又不止安沅一个孩子。
  *
  “你看我们在太阳下。”
  沈浓空洞的目光,安沅从不适应到适应,唱完了歌,安沅手挡在眼睛上,指了指天上的金灿灿的阳光,“晒晒太阳心情会好。”
  从昨天开始沈浓除了说“回家”,之后就没说过任何话。
  他这样安沅反而安心,至少证明杀了亲生父亲对他来说,并不是一件无动于衷的事情,至于说话,她相信时间会慢慢让沈浓恢复正常。
  “我已经帮你跟学校老师请了假,我也请了假,这段日子我就在家里陪着你,等到你好为止。”
  沈浓眨了眨眼像是赞同。
  “我们走走吧?”
  沈浓扶着椅子站了起来,走在安沅的旁边,脚一瘸一拐。
  “我们慢慢走。”
  安沅牵着沈浓不提他脚的事情。医生看过他的脚,从骨头到外表都没什么问题,不是身体的问题,那就是心理的问题了。
  心理的问题反应到了他身上,让他仿佛残缺了一部分。
  稍稍走了几圈,安沅怕沈浓渴了把他带回了屋里。
  到厨房安沅打开了牛奶瓶。
  “这段时间你不在,好多牛奶都没人喝,王婶倒了至少有六七瓶。”
  把两个杯子灌满,安沅看沈浓接过,她也举杯抿了一口。
  下一刻,握着的杯子被轻轻取下,安沅一怔,就看到沈浓把杯子对在嘴边,把剩下的牛奶喝完。
  他喉咙咕噜咕噜跟以往没什么差别。
  安沅故作生气地板着脸:“你又这样!”
  把最后一滴牛奶喝净,沈浓瘸着腿,拉着安沅到水池边把两个杯子洗净。
  沈浓的目光专注地看着水流,擦干净杯子和手才重新牵着安沅。
  微凉的手指搭在手上,安沅心里柔软一片:“浓浓你很快就会好的。”
  沈浓眨了眨眼,狭长的凤眼就像是有凤蝶飞过。
  他的状态让安沅有些愧疚,其实她是可以早点找到他的,但就是因为担忧他的人格问题,所以才过了那么多天才去找他。
  而他算是在那个垃圾桶里等了她那么多天。
  想来想去,她跟沈浓都没错,错的是安新钧。
  杀了沈广福的是沈浓,但沈广福会出现还顺利绑走沈浓,这一切的源头都是因为安新钧。
  是她把人心想的太简单,安新钧怎么可能容得下沈浓,安新钧没来安家之前是个一无所有的人,他从安家得到了一切,这一切眼看会被沈浓夺走,他怎么可能愿意。
  原主对他好的时候他不重视,但却又贪恋原主能给他的一切,他还真是想得美。
  “爸爸,之前哥哥不是要出国留学,我们现在洋人的客户那么多,要不然会让哥哥出国学习几年。”
  安启明一回来,安沅在餐桌上就提了让安新钧去留学,“说不定我们家的产业能做到国外去。”
  安新钧知道安沅会出手,要是之前他年纪不大,因为流言想脱离她的时候,他一定会兴高采烈的走了,但现在他怎么都不可能离开安家。
  “我现在这个年纪,出国留学学校大约已经不要了。”安新钧脸上虽然带着笑容,但神情落寞,看他这个样子众人立刻就能想起,当初安新钧适龄的时候为什么没有出国留学。
  当初安沅抱着安新钧哪儿都不准他去,但现在却撵着人走,物是人非,谁能想到安沅能绝情成这样。
  安沅当做看不懂桌上的沉静,认真说道:“怎么可能,大哥你才二十多岁,就是三四十,只要给美元,哪个学校会不收。”
  “沅沅就那么想让哥哥走?我还记得之前,我要走,你哭了一个星期,后面决定不走,你跟我说一辈子都跟我不分开。”
  想起以前,安新钧的表情有些恍惚,安沅对他好的时候他习惯了,现在触到她脸上的疏离,他才惊觉她以前是对他有多好。
  虽然任性霸道,但她那时候眼里只有他,所有好的东西都乐意跟他分享,而不是现在他给她买昂贵的钻石项链,她也像是看石头。
  “那时候我还小,哪里懂什么道理。”安沅不吃他那一套,“哥哥又不是不回来了,再说出国是去学知识,这是好事,我是希望哥哥去的。”
  “这一去几千里,到时候沅沅你想了可见不着人了。”张姨太太在旁边插腔说,“再说弟弟妹妹还小,你爸爸需要你大哥帮忙呢,怎么能说走就走。”
  安沅没想到张姨太太会帮安新钧说话,平日里张姨太太就像是个摆设,每日除了照顾那两个小的,就是看看画报,仿佛什么意见、建议都不该出自她的嘴巴。
  “那以前怎么能送?”
  “那时候人不是还小。”
  张姨太太眉心折起细缝,像真是在为她两个孩子跟沈启明担忧。
  安家现在的确有些青黄不接,前几年安启明才三十多岁,安新钧只是个孩子,送走去留学也无所谓。
  但现在安启明四十多岁,安长鸣才三岁,安新钧人一走,事情就全落在了安启明的身上。
  张姨太太挽住了安启明的胳膊,声音不轻不重:“沅沅你也该替你爸爸想想。”
  她怎么就没替安启明想了,现在安家的事,安新钧也没做什么,与其培养一个白眼狼,还不如早早把人送走。
  “没有了大哥,还有我啊,我是爸爸的女儿,脑子没比任何人差,为什么我就不可以。”
  张姨太太轻笑,一时没接话,这话安沅说的再认真,她也觉得是开玩笑,安沅玩乐可以,挑安家的大梁她哪里有那能力。
  “好了,先吃完饭,什么事吃完了再说。”
  安启明拍了拍桌子叫了暂停,他们无休止的辩下去,这餐饭就不用吃了。
  用好了早餐,安沅先去的安启明的书房。
  “你觉得是新钧弄死了沈浓的爸?”
  安沅一进书房,安启明就直接进了正题,他知道他离开沙城会发生点什么事,但没想到他们的动静能那么大。
  沈广福在他看来不一定是安新钧弄死的,要是一开始就打算让沈浓死,安新钧完全不必耗费周折多此一举地找沈广福。
  只是这个意外发生的太巧,巧的像是安新钧临时反悔,下了狠手却留下一只漏网之鱼。
  “是不是他弄死的我不知道,但是他不是个好人我看出来了,要不然沈浓怎么会早不丢晚不丟,偏偏爸爸你走的时候就丢了,沙城就那么大,沈广福的尸体都找得到,偏偏找不到沈浓,警察局那些警员恐怕收了大哥不少钱。”
  安沅知道笃定安新钧杀了沈广福反而跑题,还不如从别的角度下手,“真把我当做不懂事的傻子了,他是不是觉得人丢了,我就会在房间哭个几天,然后听到他说找不到人,就不管了当做没存在过沈浓这个人。”
  她那么说,安启明倒是不好为安新钧说话了:“当初可是你选中的他。”
  当初福利院领人他更看好另外一个孩子,是她非选了安新钧,这些年处处维护,他都想好如何让安新钧死心塌地留在安家,她却嫌弃了起来。
  “当初我才几岁嘛,哪里知道什么是好人什么是坏人,我就觉得他笑起来好看,反正这件事我是看透他了……”
  “既然没有证据,你别把罪名就按在新钧的头上。”
  安沅鼓着腮帮子,安启明一看就知道她是认定是安新钧了。
  让他彻底放弃安新钧不怎可能,就像是张姨太太说的一样,人培养那么多年了,不可能因为一件小事说不要就不要。
  像是猜到了安启明在想什么,安沅抱住了他的胳膊,又提起了在餐桌上说的事情:“爸爸就不愿意培养我吗?靠别人是怎么都靠不住的,我又不傻,爸爸为什么不把资源倾斜在我身上,这样往后我领回家什么人都无所谓了,因为我有自己保护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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