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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章

星二代-第4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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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玖已经不在屋里了。
  只有床上还留着他昨晚睡过的痕迹。
  简蔻这阵反应不快。
  一边闭着眼睛懒床,一边让思绪在黑暗中天马行空地乱飞。
  她和林玖不是第一次抱着睡觉了。
  拍《黑铁时代》的时候,也这样睡过一晚。
  但是两次之间是有点不一样的。
  《黑铁时代》那次,简蔻百分之百确定林玖不会对她做任何事。
  ——也不知道为什么,就是莫名的肯定。
  然后这次……
  其实也没有发生任何多余的事。
  就是单纯地接吻了。
  然后她昏昏然躺回床上,又昏昏然的睡着。
  朦胧中依稀感觉到,他躺下来搂着她,很安静。
  只是胸膛起伏有点不稳。
  他不得不花了好长时间来平息呼吸,最后额头贴着她脖子,和她相拥着睡了。
  简蔻又想到林玖用被子圈盖住他们的时候。
  即便是那一刻,她好像也很确定林玖不会做其他事情。
  为什么。
  不知道。
  简蔻慢悠悠睁开眼睛,躺平了,看着天花板上的灯。
  这个房间应该是林玖买房的时候就规划好的,和其他房间的布置都不一样。
  很柔软很温暖,连灯都是星星的形状。
  简蔻盯着那颗小星星。
  盯了半天。
  最后觉得,林玖肯定不太行。
  他一定不行。
  她从床上迟缓地爬起来,赤足踩着纯白地毯,拉开窗帘。
  一个难得的冬日晴天。
  云依然在空中翻滚,不过云与云的缝隙中,时不时能看见蔚蓝的天空。
  现在还早,比简蔻平时起床时间早了一个小时。
  她下楼走进餐厅。
  林玖已经将早餐摆上了桌子,就跟心有灵犀知道她要早起似的。
  简蔻没客气,去餐桌边坐下,随手拨了一下盘子里的吐司片。
  “我今天要出门。”
  很自然的语气。
  “嗯。”林玖递过来一个勺子,默了片刻,“我想和你一起去。”
  “什么?”她抬眼。
  他声音放缓:“今天是不是要去给妈妈扫墓?”
  顿了顿:“我想和你一起去。”
  简蔻母亲的忌日不是秘密。
  百度百科上就有写。
  他知道也不奇怪。
  奇怪的是,她应该立刻拒绝的。
  因为对于简蔻来说,这是一个很私人的事。
  可她没有。
  她低头搅动麦片。
  勺子和杯壁摩擦发出痒痒的声音。
  过了好半天,她才“嗯”一声,若无其事地端起杯子。
  仿佛刚才同意的那个人不是她。
  ***
  简蔻的母亲童岚,并不是个温柔的人。
  甚至可以说和温柔完全相反。
  她年轻时是出了名的个性派模特,性格火爆,在洛杉矶和简骜吵架还差点拆了一家餐厅,在当时引起了不小的轰动。
  大家都觉得她和简骜互不相让,迟早得分。
  可谁都没想到,他俩非但没分,还结婚有了个女儿。
  童岚和简骜对简蔻的态度是两个极端。
  一个极端严格,一个极端宠溺。
  所以简蔻很小的时候就掌握了一个的技能:在爸爸面前肆无忌惮,在妈妈面前装乖认怂。
  但是简蔻知道。
  ——哪怕是她最叛逆的青春期也知道。
  不管是好脾气的爸爸,还是坏脾气的妈妈,他们都一样爱她。
  只是妈妈只是更在意她的现实生活,而爸爸更在意她的精神世界罢了。
  实际上,简蔻现在的时尚资源,一大半都还是来自妈妈生前给她铺好的路。
  芝色也好、曙森也好,甚至她的复归秀。
  简蔻凝着墓碑上的童岚两个字。
  墓碑下面放了两束花。
  她和林玖一人一束。
  太阳在云层中时隐时现,光暗也跟着不停切换。
  不知道过了多久,她肩膀突然被人拍了拍。
  简蔻回过头。
  有个人站在她身后,半长的黑色头发微微卷起,一股绅士风。
  气质略显阴郁浪荡,穿着却难得一见的正式。
  眉眼线条和简蔻几乎一模一样。
  简蔻愣了愣。
  旁边林玖已经先开了口:“简叔叔。”
  那人对林玖微笑着点了点头:“好久不见。”
  又摆正脸回到简蔻这边。
  简蔻这才从思绪中走出来。
  慢慢喊了声。
  “爸。”
  作者有话要说:  骜爹:据说我还在纠结我女儿有没有被这臭小子拐跑的时候,我女儿已经纠结起这臭小子行不行的问题了。气我。
  …………
  如我微博所说,9是我有史以来吻戏最多的男主。


第45章 
  童岚是基督教徒; 下葬的这个墓园也是A市唯一的基督墓园。
  绿植花卉很多,琉璃色的卵石路蜿蜒幽静,若不是路边偶尔有墓碑伫立; 真会让人觉得这里是个漂亮的公园。
  往外走是个小教堂。
  不少欧美教徒都会觉得教堂附近的墓地很神圣——因为靠近主。
  所以他们做完礼拜后,便经常会到墓地里逛一逛,以至于这块宗教墓园的大多数墓碑前一年四季都放着鲜花。
  风一拂过,所有花瓣都在颤动。
  简蔻站得笔直; 以一种非常日常的表情; 看着简骜将花篮放在童岚墓碑前。
  简骜低着头对那块碑石默悼了一会儿。
  看他那样子,大概在心里和童岚说了几句话。
  隔了一会儿他重新抬起头,回到他们旁边,笑了笑。
  “蔻蔻这还是第一次带朋友来这边吧。”说着; 拍了拍女儿的脑袋。
  连齐蕾和李铮都没有被简蔻带着来过。
  简蔻点了点头; 面无表情:“我不想开车,就让林玖开车送我过来了。”
  说着转移开话题:“爸; 你什么时候回来的?”
  “昨天的飞机,今早刚到。”
  “那你什么时候走?”
  简骜失笑:“我刚回来,你就想着赶我走了。”
  “对啊。”
  简蔻居然无法无天地承认了。
  简骜又笑了一阵。
  他的一举一动都很慢。
  简蔻以前吐槽她爸像树懒; 就连笑声都比别人慢了一倍。
  别人是“哈哈哈哈”; 他是“哈——哈——哈——哈——”
  他这副样子居然能演舌灿莲花、一言不合就开嘴炮搞传|销的罗杰队长; 实在是不可思议。
  简蔻听着她爸的笑声,表面稳如老狗; 实际上内心慌得一匹。
  她竟然带着林玖在这个地方和简骜撞上了!
  最关键的是带着林玖!
  林玖啊!
  过年时她还和特意飞来巴哈马的老爸保证过,她和林玖只是营业; 没有别的私情,不然她也不会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
  但是现在简蔻不光带着“玩玩而已”的营业对象来了墓园,还和他住在了一起; 昨天晚上还酱酱酿酿。
  她爸一会儿要是说起想回家坐坐怎么办?
  她要怎么和她爸说?
  爸,我现在没住在那边,我和林玖同居了。不过虽然我们同居了,但是我们什么也没有发生,是清白的营业关系……
  她爸会信吗?
  不,或者说作为任何一个正常人,会信吗?
  简蔻心里激动得快掀桌子了,脸上还是一脸厌世。
  不管,都怪林玖。
  一切都是他的错。
  简蔻在心里推卸责任。
  不知道她爸是不是听见了她的心声,没再问其它的,等他们都悼念完后,才拍了拍林玖,淡淡的:“孩子,我有些话想和你说。”
  简蔻愣了愣,下意识脱口而出:“爸。”
  声音拖了一拍调子。
  她爸笑笑,没有改变主意,坚持要和林玖单独聊。
  倒是林玖回头摸了摸简蔻头发,给了她一个眼神,随后跟着简骜一起离开。
  简蔻盯着他们背影。
  思忖间突然觉得剧本不对!
  为什么林玖刚才露出来的那个眼神像贫穷又坚定的小白花,在安抚她:没关系,我能搞定。
  而她刚才拖的那一拍嗓音跟二世祖护短似的:爸,你别为难他。
  简骜则是狗血剧里强调门当户对,“你配不上我家”的恶婆婆。
  这个剧本不管从哪个角度看,都不太对吧?!
  不过还蛮带感的。
  简蔻继续往后编故事。
  ***
  简骜今年五十岁了。
  那张脸已经不再年轻,眉毛比以前稀疏,皱纹比以前明显,可眼睛依然清亮美丽。
  夹杂了沧桑和岁月痕迹的模样,依然能引起世界各地一大票迷妹高声为他尖叫。
  林玖跟着简骜到了一处幽静的小露台。
  穿过枝叶缝隙,能隐约望见远处的简蔻百无聊赖地找了个地方坐下。
  林玖看了简蔻一眼。
  简骜也看了简蔻一眼。
  末了,才慢悠悠的。
  “其实我昨天就回来了,回家去走了一圈——那房子看起来有段时间没住人了。”
  说到这里,他话锋一转。
  “蔻蔻现在和你住在一起?”
  “是。”林玖很沉着。
  没有隐瞒,也不想为了私欲乱说话,坦诚相告。
  “她只是住在我家而已。我们分房睡,没有发生其它事。”
  简骜笑了下:“你是个好孩子。”
  “可您并不赞同我和蔻蔻在一起。”林玖说。
  简骜点头:“你也是个聪明的孩子。”
  林玖静默一会儿。
  “我想知道为什么。”
  简骜慢慢踱步到露台边缘,手搭着宽阔的大理石扶手,上下打量林玖一番。
  现实中的简骜性格宽和,并不喜欢捉弄人。他一般都有什么说什么,开门见山。
  “你和蔻蔻不适合,我不想让我女儿谈一次高风险的恋爱。”
  简骜打心眼里觉得,他未来女婿哪怕是个废物都没关系,反正他养得起。
  前提是必须能被蔻蔻吃得死死的,伤害不到简蔻。
  林玖这个人哪点都不符合。
  心思多,城府深。
  年轻孩子恋爱不可怕。
  可怕的是,简蔻如果和林玖谈恋爱,陷进去了多半就出不来了。
  就像简骜去年在电话里说的那样,简蔻玩不过林玖。
  林玖大概明白了他的点,有点闷。
  其实哪儿是简蔻玩不过他,明明是他被简蔻拿捏得死死的。
  不过林玖理解简骜作为一个父亲的心态,甚至很高兴,简蔻是被她家人宠着长大的。
  他不想看到听到她受任何委屈。
  林玖脊背笔直:“我是认真对待蔻蔻的,我希望您可以相信我。但是,如果我打动不了您,您可以说一个您觉得放心的方案,我全部接受。”
  “如果我让你签一份协议呢?”简骜问。
  “我签。”
  简骜笑了:“你不问问协议里面是什么内容?”
  林玖:“我说了我全部接受。”
  “就算我让你收入全部归蔻蔻,一旦分手就必须退圈呢?”
  “我签。”林玖的答案没有变,连眼睛都没眨一下,“我还可以保证我的生活一切以她的感觉为重,绝不做任何伤害她的事,不管是身体上还是心理上。我不会离开她,除非……她不想要我。”
  一个诚恳又坚决,还有点低声下气的少年。
  简骜眼角微微弯着,笑容非常慈祥,抬手拍了拍林玖肩膀。
  他的气质被岁月沉淀得厚重,缓慢笑着的时候总让人感到有些温暖的善意。
  林玖垂下眼皮:“我现在就可以签。”
  如果这样就能证明他别无所图,签份卖身契又怎么样。
  正因为别无所图,才觉得无所谓。
  简骜摇了摇头:“我不要你签。”
  “那你愿意信任我?”
  “我可以信任你,孩子,但只有现在。”
  简骜顿了顿,看向外面枝叶。
  万年青的叶子在冬日也一片油亮。
  他目光有点悠远。
  “你知道我和蔻蔻她母亲曾经在洛杉矶吵架,差点拆了一座餐厅吗?”
  林玖一怔:“知道。”
  媒体没少为这件事写过小作文,可没有一个媒体准确告知他们为什么吵架。
  现在简骜亲口告诉他:“因为那一年我提名了金球奖。”
  简骜叹息:“我的人生突然发生了巨大的改变。大家都对我变得殷勤,数不清的奉承和追捧,还有,你知道的,纸醉金迷。那时候,我差点迷路。”
  林玖:……
  简骜温和:“孩子,我相信以后你会去向更高处,见识到更大更精彩的世界。你有这个本事。所以,我不要你签什么协议,我只要你做两件事。”
  “您说。”
  简骜捏了捏他肩膀。
  “第一,你先拿个比银熊奖更高成就的奖,站在那个位置上感受一下新世界。”
  “第二,如果你什么都见识过了,还坚持想要蔻蔻,那我要你在身上纹下她名字。”
  纹身可以盖掉。每年世界上都有无数人去纹身师那里遮盖住前任的名字。
  但明星不一样。
  他们的一举一动都会被大众捕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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