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元王朝(出书版)-第9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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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争夺漠南的同时,两兄弟也都力争控制察合台兀鲁思,忽必烈派察合台曾孙阿必合失(木秃坚孙,不里子)回封地主持兀鲁思事务,他与其兄弟同行,在漠北为阿里不哥逻卒擒获,被杀。阿里不哥另派察合台的孙子阿鲁忽(察合台第六子拜答儿的儿子)主持其祖父封地的事务,并要求他提供粮食和武器,守卫质浑河边界,阻止旭烈兀、别儿哥派军增援忽必烈。同时遣使至察合台兀鲁思境内征调军需,使者在短期内征调了大批牲畜、马匹和武器。
受阿里不哥支持夺得了察合台兀鲁思统治权的阿鲁忽,在控制了察合台封地全境后,不愿再听命于阿里不哥。他扣留了阿里不哥使者征调的牧畜、武器和钱物,宣布拥护忽必烈。旭烈兀也倾向忽必烈,并遣使责备阿里不哥。于是他们对各自控制区的统治权也得到了忽必烈的认可。
阿鲁忽的背叛令阿里不哥极为愤怒,于是他率兵攻打阿鲁忽。阿鲁忽在不剌城击败阿里不哥的先锋军并杀其先锋哈剌不花后,回到伊犁河,驻在自己的斡耳朵并遣散了军队。阿里不哥后军继至,夺取并洗劫了伊犁河和阿力麻里,阿鲁忽退至忽炭(今新疆和田)和可失哈耳(今新疆喀什噶尔)。阿里不哥在伊犁河和阿力麻里地区驻冬,他无节制地宴饮和寻欢作乐,残酷地掠夺和杀害军民,激起了当地人民和属下将领的不满,一些追随者开始脱离他。旭烈兀的儿子玉木忽儿借口有病,首先离开,接着蒙哥之子玉龙答失、阿里不哥的一些千户长也陆续脱离他投降了忽必烈。
菊花图在阿里不哥众叛亲离、势力衰弱之际,阿鲁忽也出兵攻打他,使他无法在那里立足。忽必烈则乘机北上收复了和林,正当他准备前去追袭阿里不哥时,汉地发生了军阀李璮的叛乱,忽必烈匆忙撤军。此后,南军封锁了通往阿里不哥驻地的交通,由于那里的粮食、物品都依靠汉地供给,阿里不哥处供给发生了困难,物价飞涨,加之连年饥荒,物资极度匮乏,阿里不哥陷入了困境。中统五年(八月改至元,1264)七月,走投无路的阿里不哥向忽必烈投降,前往开平觐见。
按照惯例,“罪人的肩上要披上大帐的门帘接见,他也就这样地披盖着去觐见(君主)”。忽必烈问阿里不哥:“我亲爱的兄弟,在这场纷争中谁对了呢。是我们还是你们?阿里不哥回答:“当时是我们,现在是你们。”忽必烈与阿里不哥都流下了眼泪。当时,有旭烈兀的使者在场,他把兄弟两相见的情况报告了旭烈兀,旭烈兀对忽必烈以这样的方式接见本家族的人表示不满,认为这“使宗亲蒙受了耻辱”,忽必烈也承认自己做得没有礼貌。此后,他有整整一年的时间没有让阿里不哥去见他。
第二天,忽必烈命宗王和那颜们审讯阿里不哥的同党。开始,阿里不哥说:“他们无罪,我是这场广泛蔓延的罪行的根源。”但是,没有人理睬他的话。忽必烈问他:“谁唆使你起来作乱的?”他供认是孛鲁合、阿兰答儿和脱里赤。忽必烈打算宽宥孛鲁合,因为他曾听到过窝阔台合罕和蒙哥合罕的话;而就这场汗位争夺的有关情况,他还可以在旭烈兀和其他宗王面前作证。但是阿速带反对宽恕孛鲁合,他表示要同孛鲁合对质,并揭发说,孛鲁合曾讲过一个蒙古寓言,大意是说,他们做了事,就不能半途而废,必须勇往直前。情况被报告给忽必烈。孛鲁合被处死。跟随阿里不哥的那颜有十人被处死。窝阔台系诸王被遣送回到他们的封地。
对于阿里不哥和阿速带的审讯,则需等诸汗国君主旭烈兀、别儿哥和阿鲁忽的到来。只是他们迟迟不到,于是忽必烈与身边的塔察儿等宗王审讯了他们,并向全国各地颁发了圣旨。他向术赤、窝阔台、察合台汗国派出了急使,通知他们说:“由于路途遥远,事情繁多,你们未能出席,但若继续拖延(审讯),可能会使(政权)削弱,并使国家边疆事务受到不可弥补的损失,所以我们处死了他们的异密并审讯了他们二人。现在我们商议:我们,全体宗亲们,一致决定宽恕阿里不哥,赐他以自由,(并释放阿速带),你们对此以为如何?”这时,诸汗国君主都在忙于自己的事务,对大蒙古国本身问题的兴趣已经逐渐淡漠,钦察汗国君主别儿哥对使者说:“合罕、旭烈兀和全体宗亲作出的决定是正确的。我们也一定在牛年(1265)出发,在虎年(1266)走完(全部)路程,在兔年(1267)和旭烈兀一同出席忽里勒台。”使者们报告了全部情况后,阿里不哥和阿速带获准觐见忽必烈。不久,阿里不哥病死,旭烈兀与别儿哥之间爆发了战争,也没能如约赴会。忽必烈最终取得了对蒙古国的统治权,建号改元,并灭掉南宋统一了全国。其代价则是元朝对钦察、察合台和伊利汗国控制的削弱,它们从此走上了相对独立的道路。
注释①都经《陵川集》卷三二《班师议》。
②《元史·赵璧传》。
③关于忽必烈与阿里不哥各自在忽里勒台召开时间《史集》与《元史》记载不同,前者称阿里不哥即位在前,后者反之。此处从《史集》。
③⑤《元朝名臣事略·平章廉文正王》。
第二十八章
世祖建元定制成吉思汗至蒙哥时期,是元朝的前身,它的国号是“也客·忙豁勒·兀鲁思”,即“大蒙古国”。最高统治者的称号是“合罕”,或称“大汗”。“国家肇基朔方,辅相之臣与凡百执事惟上所命,其各官皆因其事而命之。方事征讨,重在军旅之事,故有万户、千户之目。而治政刑则有断事之官,可谓简要者矣”①。随着对外的征伐,大蒙古国的统治范围不断扩大,新征服地区的政治背景、经济、文化与蒙古草原不同,统治方式、机构也必然随之发生变化。
蒙古国建立时,在草原地区实行分封制,自大汗至诸王、千户,各有本部的游牧范围。千户是政治、经济、军事三位一体的社会组织,是国家的基层行政单位。其长官千户长既是行政长官,也是本单位的军事首脑。他们平时组织本千户的生产,管理本千户的行政事务,战时,应大汗的征召率领本千户的军士出征。
大汗任命了左、右手和中军三个万户长,他们代表大汗管理东至哈剌温山(今大兴安岭),西至按台山(今阿尔泰山)的诸千户。
大汗、诸王之外,最重要的长官是大断事官(札鲁忽赤,或译作札鲁火赤、札鲁花赤),为国家最高行政司法长官。成吉思汗时期,以塔塔儿人失吉忽秃忽为大断事官,主持分封千户。有诉讼纠纷,由他处理,并写在青册上,一经大汗认可,便具有了法律效力,成为以后断案的依据。窝阔台时期,他以大断事官的身份,编籍中原户口,为诸王功臣划分封地,被汉人称为“丞相”。蒙哥时期,也可札鲁忽赤(大断事官)忙哥撒儿曾以酷刑鞫讯反对蒙哥的窝阔台系那颜、将领。
怯薛作为护卫士常常被大汗派遣出使,传达大汗旨意或处理重大事务,怯薛长官作为大汗的内臣可参与军政事务的管理。怯薛百执事实际上承担着大蒙古国初期中央机构的行政职能。西征期间,在被征服地区设置监临官,称达鲁花赤。达鲁花赤,蒙古语,意为镇守者。“征金战争中,成吉思汗曾任命西域人札八儿火者为黄河以北铁门关以南达鲁花赤。蒙哥西征,占领欧亚大片土地,在重要地区和城镇,都设置达鲁花赤”②。“金人来归者,因其故官,若行省,若元帅,则以行省、元帅授之”③。
窝阔台时期,中原的治理开始提上议事日程,在契丹人耶律楚材主持下,有了汉制中书省的建置,《元史·太宗纪》载:三年八月,“始立中书省,改侍从官名。以耶律楚材为中书令,粘合重山为左丞相,镇海为右丞相”。但当时的谓中书令,不过是协助大断事官按只解处理汉地事务的必阁赤。故陈邦赡说“丞相谓之大必阁赤”。在地方治理上,窝阔台采纳耶律楚材的建议,建立了十路征收苛税所,以汉人儒士为苛税使。尽管蒙古统治者和汉族儒士(包括耶律楚材在内)对中书令、苛税使的职责、地位理解、认识不同,但汉制却开始渗入大蒙古国的体制之中。
蒙哥时期,标榜“遵祖宗之法,不蹈袭他国所为”,国家统治体制没有大的变化。但忽必烈在漠北王府和受命管理漠南军国庶事期间,广泛接触汉地儒臣,以汉法治理汉地的构想已逐渐形成。故世祖时期,在汉族儒臣的协助下,将立纲陈纪,完善统治机构,确立统治制度,作为政权建设的大事,从而确立了有元一代之治规。
忽必烈即位后,首先依中原王朝的成宪,制定年号,定1260年为中统元年。在《建元诏书》中指出:“建元表岁,示人君万世之传;纪时书王,见天下一家之义。”改变了以往蒙古大汗不建年号,仅以十二生肖纪年的状况。至元八年(1271),又取《易经》“乾元”之义,定国号为“大元”。诏称“绍百王而纪统”,表明忽必烈将大蒙古国看成是对中国历代封建王朝的继承,是尧舜禹汤和秦汉隋唐的继续。建号改元是国家的根本大事,忽必烈在依汉法治理天下的路线上迈出了关键的一步。
即位之初,以开平为京师。而统治重心却在逐渐向燕京转移。早在忽必烈为藩王时,木华黎之孙霸突鲁就曾提出:“幽燕之地,龙蟠虎踞,形势雄伟,南控江淮,北连朔漠,且天子必居中以受四方朝觐。大王果欲经营天下,驻跸之所,非燕不可。”④古代山水画鉴赏在建号改元的同时,忽必烈也开始利用汉族儒臣为其制定一套从中央到地方的完整的统治制度。忽必烈时期统治制度的建立与完善是经过长期酝酿准备的。早在为藩王时,在藩邸诸臣的影响下,忽必烈以儒术治国思想就已经形成。在其即位和建元诏书中提出的“祖述变通”,即“稽烈圣之治规,讲前代之定制”就是他设官定制的原则和纲领。所谓“祖述”、“稽烈圣之治规”,就是继承成吉思汗以来的祖制。“变通”、“讲前代之定制”就是改行中原王朝的汉制仪文。这也是儒臣们对政权建设在忽必烈面前反复陈述的政治见解。郝经在其《立政议》中指出:“以国朝之成法,援唐宋之典故,参辽金之遗制,设官分职,立政安民,成一王法。”⑤许衡在其奏疏中提出:“北方之有中夏者,必行汉法乃可长久。故后魏、辽、金历年最多,他不能者皆乱亡相继,史册具载,昭然可考。使国家而居朔漠,则无事论此也。今日之治,非此奚宜?夫陆行宜车,水行宜舟,反之则不能行,幽燕食寒,蜀汉食热,反之则必有变。国家之当行汉法无疑也。”⑥具体地讲,就是要求忽必烈依北魏、辽、金的模式,借鉴前代的经验,建立一套既符合蒙古的社会背景、经济状况和习俗法规,又吸收中原王朝二千年来积累的统治经验和封建统治制度,制定适合于汉地政治、经济、文化背景的统治制度。这是忽必烈时期改定官制的原则和指导思想。
中统元年,忽必烈即位开平后,“立中书省,以王文统为平章政事,张文谦为左丞”⑦。中书省下吏、户、礼合为一部,称左三部;兵、刑、工合为一部,称右三部。这显然是参考金制和根据当时实际需要确定的。不久,燕京行中书省并入中书。此后定制,以皇太子行中书令,下设右、左丞相各一员,平章政事四员,右、左丞各一员,参知政事二员。蒙古人尚右,故以右丞相、右丞居上。自中书令至参知政事皆称“宰执”。六部则各设尚书三员,侍郎二员。
管军的机构枢密院是在平定李璮之乱后设置的。鉴于“诸侯尽专兵民之权的弊害,忽必烈采取断然措施,罢世侯,置牧守,军民分职”,中统三年(1262),诏:“诸路官民管理民事。管军官掌兵戎,各有所司,不相统摄。”⑧四年(1263)五月,“初立枢密院,以皇子燕王为中书令,兼判枢密院事。”掌天下兵甲机密之务。除四怯薛由皇帝或其亲信节制外,“凡宫禁宿卫,边庭军翼,征讨戍守,简阅差遣,举功转官,节制调度,无不由之”⑨。初置枢密使一员(由太子兼任),副使二员,佥书枢密院事一员。至元七年(1270),在副使之上置同知枢密院事一员,佥书之下置院判一员。二十八年(1291),又置知院一员,增院判一员,并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