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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老婆的量词是一只-第3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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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小姐,我们现在就出门给你买新粉饼,不要再生气了,好不好?”
  “哼!”
  ——于是他们破天荒在晚上七点后重新走出家门。
  十五分钟后,薛谨看着沈凌生气地捧过肯德基甜筒冰激凌,生气地一大口咬下,又因为被冰到而扭着眉毛吐舌头,后续进食方式改成了生气地舔舔舔。
  真是不得了的生气方式啊。
  薛先生平和地举起了新买的单反相机。
  作者有话要说:  薛先生:因为生气状态太可爱所以想哄猫的心摇摇欲坠。jpg
  有人能猜出猫猫为什么生气嘛?
  (本来打算这章就揭晓哒,但是因为今天三次元有点意外只来得及码这点了,评论过70明天爆更~)


第31章 第三十一只爪爪
  第三十一只爪爪
  【祭司。】
  【祭司。】
  【您……】
  【祭司。】
  ——沈凌一直知道; 自己是独一无二的。
  所有的低等生物都是她的仆人,所有的仆人都渴望她的赐福,所有希望被赐福的仆人都会把她捧为独一无二的珍宝。
  她可以是金子; 可以是宝石; 可以是那些人眼中任何最值钱、最稀有、最能给自己带来所想之物的宝藏。
  而他们都会这么称呼她:【祭司】。
  祭司是教团独一无二的祭司; 也是整个世界独一无二的祭司。
  即便是沈凌讨厌的黎姓前任祭司——当他走过,在回廊上遇见沈凌时; 也不得不低下头,弯下腰。
  【祭司。】
  他只能这么称呼她; 也只允许这么称呼她。
  即便这个男人是上一任的祭司——因为他微弱的威能; 逐渐消退的天赋,无法再庇护教团的灵魂投影; 所以他被自己取代——
  哪怕黎姓的男人关了她多少次禁闭; 以长辈的口吻多少次指责她。
  他都必须这样,说出这个独一无二的称呼。
  沈凌喜欢对方每次说出这个称呼时仿佛吞了苍蝇的表情。
  【祭司。】
  前任祭司; 她不认识的前前任祭司,乃至历史书里的前前前任祭司,他们都要对沈凌弯腰、行礼、施以敬意。
  ——然而; 遇到薛谨后; 她这份认知有点摇摇欲坠。
  薛谨从没有祈求过成为她的仆人; 他也从来没祈求过自己的赐福。
  前者沈凌适应良好——不用你祈求,看在你伺候得如此讨本喵舒心的份上,本喵荣誉加冕你成为本喵最好的仆人——
  后者沈凌就不太适应,但也没有想象中那么难受。
  她不习惯薛谨拒绝自己的赐福,觉得对方不识好歹;但薛谨对赐福的拒绝又莫名让沈凌很开心。
  和她的毛绒兔子娃娃与碰爪爪的礼节一样,有种“什么东西终于完成”的奇怪酸胀感。
  虽然不知道具体究竟完成了什么,但沈凌从那以后就很喜欢去蹭薛谨的手; 还想把他的手臂也当成自己毛绒娃娃军团里的一员——抱着睡觉。
  不仅是肚子,不仅是下巴,不仅是脸颊,想摸本喵的耳朵也可以哦,这可是本喵赐给你的特权。
  ……但她变成人形时,阿谨再也没有抚摸过这些部位。
  沈凌不怎么开心,但薛谨告诉她说,这也是种和碰爪爪同等重要的“礼节”,外面的世界异性之间彼此不可以乱碰,脖子以下的任何部位都是禁止。
  好吧,她勉勉强强地宽恕了自己的仆人,遵循外面世界的“礼节”也是出逃的祭司不得而已的决定。
  薛谨和她所有的仆人都不同。
  薛谨不会喂自己营养剂,薛谨有一口奇妙的香气扑鼻的大铁锅。
  薛谨不会给她宝石垫子睡觉,薛谨送给她很多能咬能玩的玩偶。
  薛谨永远知道沈凌不知道的东西——沈凌不知道的东西基本上包括外界世界的一切,但薛谨从来没有在教导她这些知识时露出失望或不耐烦的表情。
  薛谨做的任何事情都看上去很好玩,沈凌可以跟在他后面在家里转上一天,并试图伸爪扒拉他触碰的任何物品。
  薛谨……
  薛谨还会这么叫她:“沈小姐。”
  不是祭司。
  不是昂贵稀少的宝石或黄金。
  不含敬意,没有弯腰或屈膝。
  沈凌喜欢这个称呼,这和以前所有仆人对她的称呼都不一样。
  ——然而,今天,在她赶走了一个莫名其妙的奇怪入侵者后,薛谨又说了另一个称呼。
  “孟小姐。”
  区区一个有点感兴趣的战利品已经无关紧要了。
  薛谨要拿走还是要丢掉,沈凌一点都不关心。
  比起这些,更重要的,更鲜明的,让她恍然大悟,继而空前愤怒的——
  “被孟小姐用过的……”
  “这是孟小姐的东西……”
  “被孟小姐使用……”
  “孟小姐的……”
  阿谨根本就不怎么喜欢那个入侵者,为什么还要使用这种称呼?
  他这是什么莫名其妙的意思?
  这是属于我的称呼!
  从来没人这么称呼过她“沈小姐”,当薛谨说出这个称呼时,沈凌理所当然地把它当成了自己独一无二的称呼。
  她骄傲地将其同等于“伟大的无上的帅气非凡的大祭司”,总之是一听到就会让她开心翘起尾巴的称呼——薛谨每次轻声说“沈小姐”,沈凌都把这简短的三个字当成了漫长而华丽的彩虹屁。
  因为她每次听到阿谨呼唤自己都很开心,除了这个称呼本身充满令猫开心的赞扬以外,沈凌想不出“听到呼唤就开心”的任何适当理由。
  沈小姐。
  没有仆人这么称呼过本喵——相反,这个仆人也理应不使用这个称呼来形容除本喵以外的任何生物,因为本喵是最独特的祭司。
  “沈小姐”和“祭司”,她原以为这是同等独特的称呼,只不过前者比后者还要亲切可爱一点。
  ……今天,她突然意识到了自己愚蠢的错误。
  这原来是个通用的礼貌称呼吗?!
  “沈小姐”和“孟小姐”是同等的?!
  不管这个人称呼自己时在炸小黄鱼、在收拾她的玩具、在整理她的衣服——不管他说出这个称呼时露出怎样的表情——
  这是个与外界所有女人同等的称呼!
  这只是个该死的“外界礼节”!
  这一丁点、一丁点都不独特!
  沈凌才不要去注意语气表情这种细微的东西呢——她这么伟大,这么帅气,这么宽宏大量纵容自己仆人“遵循礼节”,纵容这个仆人不来摸自己的耳朵或脸颊,纵容他“礼貌拉开距离,不触碰任何部位”,纵容他不许挠浴室门不许推杯子的各种无理要求——
  她已经给了这个仆人很多很多权利了!
  这个世界上再也没有像自己这么宽宏这么帅气的存在了!
  ——可他连基本的、独特的称呼都没有给自己!
  本喵怎么能和那些低等生物拥有同等的地位,本喵难道——
  难道——
  ……难道?
  等等,她以前也没怎么在乎过独特的【祭司】称呼啊?
  虽然她比所有低等生物都要高等卓越,但她才不在意那些仆人心里挂念着几个低等生物呢——沈凌好歹还赐过“愿你能如愿得到你心爱的女人”这种福呢,她知道仆人们不会真的将她视为唯一。
  沈凌觉得没必要和仆人们心里的独特争个高下。
  她比所有女人、所有财物、所有权力都要高等,这是教团从小到大告诉她的真理,真理没必要去解释。
  ……和以前一样,这本该是无所谓的事。
  如果薛谨也在心里挂念着一个低等的“独特”,所以才对她使用这种普通称呼……那也没必要解释,没必要解释,这是仆人的失敬,仆人的愚蠢,她才是最高等的,最高等的生物不屑于搭理……
  “好的。你确定是这款粉饼吗,小姐?”
  ……气死了!气死啦!呸!呸呸呸!混蛋!混蛋!大混蛋!
  沈凌越想越气,越想越气,气得攥紧了肯德基甜筒皮——冰激凌早就在一个多小时前被她舔完,只不过她不舍得丢掉奶白色的甜筒皮。
  此时,沈凌已经全然遗忘了自己想留回家的甜筒皮,她“咔擦咔擦”用力咬着最下面的华夫片,想象这是薛谨的胳膊。
  而她目前正站在化妆品柜台旁边,听着薛谨和那个女服务员交谈。
  “是的,小姐,我想要一款和这种粉饼一模一样的……”
  “不,不需要套装,小姐。”
  “也不需要今年的新品。小姐,能麻烦你查一下还有没有货吗?”
  沈凌,再一次深刻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
  为什么她一直没发现?
  ——因为薛谨这几天基本都是和沈凌待在家里活动,出门采购时也会一直带着沈凌……他这几天在沈凌视线范围内打交道的陌生人只有超市收银员,商店收银员,银行职工,那几个突然来拜访的朋友。
  好巧不巧,这其中只有超市收银员是女性,而每次薛谨收银结账时,都会把沈凌哄到超市出口外的小食贩卖处等待,再给她零钱买小零食。
  她忙碌于嗦着手指吃冰棍或咬吸管喝牛奶,就从来注意不到那边的薛谨在付账时与收银小姐的交谈。
  ……这原来真的只是种礼貌称呼。
  最普通的礼貌称呼。
  不是专属于她的绚烂赞美词。
  不是……独特的……
  薛谨总算说服服务员为他翻出了和旧粉饼一模一样的商品——这款粉饼是品牌卖的不太好的某个老款,他为了找到完全相同的这枚,已经领着沈凌逛了三个不同的商场。
  所以,东西找到了,也证明自己的确能办到所承诺的,沈凌应该不再生气了吧?
  这是一模一样的粉饼,而且还是全新的。
  薛先生接过服务员递来展示的样品,克制住没去看价签,转过身便打算递给沈凌瞧。
  结果他对上了一只鼓着脸在嚼甜筒皮的猫猫,帽子压不住她炸起来的耳朵毛,金发蓬得像一团气呼呼从裱花袋里挤出来的香橙味的戚风杯子蛋糕糊。
  金灿灿,软乎乎,一戳似乎还会弹起来,蓬松到想咬一口。
  薛先生沉默了一瞬,便继续举起了手里的单反,并开始思考家里有没有杯子蛋糕的烘焙模具。
  ……真是太不像话了,比起把她哄好,我竟然更希望相机内存卡用光后再把她哄好。
  沈凌并不知道自己的头发在薛谨眼里已经变成了一道甜品,更不知道她明天能吃到一整盒香橙味的戚风杯子蛋糕,蛋糕顶上还用淡奶油固定了一小撮金平糖。
  她此时依旧很生气,生气到“喀嚓喀嚓”吃光了华夫饼皮,然后对着薛谨咬空气。
  这是示威的一种,沈凌也想把手臂张开挥起来,但她知道在公共场合这么干有点不合适。
  “干嘛?干嘛?你举着这个黑漆漆的东西对着我干嘛?我要咬你——我生气了,我要吃了你!”
  来吃吧。
  ——自制力优越的薛先生及时咽下,温和改口:“沈小姐,我们已经找到了粉饼。如果我把它买下送给你,你能消气吗?”
  呸!
  我才不要那个破“小姐”用过的东西,你都说它沾了讨厌的气息!
  重点根本就不是这个破玩意儿,重点是……重点是什么来着?
  ↑已经被猛然意识到的事实气到昏头的猫猫
  沈凌大声回答:“不!能!”
  “那你究竟要怎么才能不生气?”
  “不!知!道!”
  “那你究竟在生什么气?”
  “不!知!道!”
  薛谨:“……”
  啊,女人。
  “那我们如果不买这个粉饼,你觉得你没意见吗?”
  掏钱买单反相机是物超所值(?)的,但掏钱买粉饼只是为了把沈凌哄好——竟然沈凌这么坚定地表示了问题不出在粉饼上——
  沈凌:“没!意!见!我!不!要!”
  她顿了顿,又跺着脚表示:“别!乱!花!钱!省!钱!给!我!买!吃!的!”
  竟然还知道不能乱花钱……这姑娘的可爱是没有上限的吗,太可怕了。
  薛谨心有余悸地撇过视线,瞥了一眼令人肝胆欲裂的价签,便把样品递还给服务员,歉意表示:“抱歉,小姐,我们决定不买了。”
  “……哦。”
  服务员很有眼色地观察了一下那边跺着脚的姑娘(就在薛谨递还粉饼再次说出“小姐”时,她的头发蓬得更厉害了),并在两人之间打了个转。
  接着,机智的服务员道:“先生要不要看看我们店这款晚霜呢?”
  “不用……”
  “生气容易让女生长痘痘,这款可以起到祛痘保湿的作用哦。”
  “不……”
  薛谨是个超实用主义者,他固然不太懂化妆品(因为他打听过这些东西,认为它们大多含有点对健康不太好的人工化学药品),但曾经为了讨相亲对象欢心,专门出手研究过护肤品。
  护肤品界讲究的是“纯天然”,薛谨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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