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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2章

老婆的量词是一只-第1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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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凌不慢了,沈凌快如闪电迅疾如风地“唰唰唰唰”把手里的纸片翻到最后一页,按着纸角签上自己的名字,因为害怕中途被钵钵鸡抢走所以下笔力道极大,最后一个“凌”字的笔画勾破了纸。
  签完后,她堪称殷勤地把文件推到薛谨面前,薄荷色的眼睛流光溢彩,活跃积极,明媚和快乐的东西多到她的眼睛几乎能变成蹦起来打滚的小糖球。
  “签好啦签好啦!来吧来吧来吧!快点快点快点!包养包养包养!”
  薛先生:“……”
  嗯,还是这么好懂。
  有的时候过于了解妻子也是能令人胃疼的事情——
  反复思虑了一整夜,把沈凌目前的心理状态和感情隐患反复拿出来推演斟酌,发现最好的哄老婆方法竟然是“完全让出控制权,让对方从金钱施与方面得到充分满足,从而嚣张翘尾巴”……
  为什么就不能是“给我买漂亮包包”“给我浪漫约会”“给我名牌首饰”“给我说很多情话”这种方法啊,笨凌凌,哪有“让我给你花好多好多钱”的被哄方式。
  唉。
  算了。
  妻子自我认知上那感情的不平等,就暂时用金钱上的不平等来平衡吧。
  这也能方便他后续的计划……
  他推推泛起白光的厚眼镜,弯起嘴角笑了笑:“主人好。”
  沈凌:“嘿嘿嘿嘿客气客气!”
  “主人,我想和你去看电影。”
  沈凌:“嘿嘿嘿嘿我这就去订票!”
  “主人,你能穿我给你买的漂亮裙子出去吗?。”
  沈凌:“嘿嘿嘿嘿当然当然!”
  “主人,请你戒烟。”
  沈凌:“好的好的没问题!”
  “主人,你成功戒烟之前我不会亲你,拥抱你,和你睡在一起。出门看电影的时候也不能牵手。”
  沈凌:“好……噶?”
  薛先生打开文件,略过有签字的最后一页,把沈凌没关注的前四十九页“沙沙沙”翻开给她。
  笑得眉眼弯弯:“这不是我的要求,主人,是写在文件里的条约,你要包养我就必须遵守。”
  沈凌:“……”
  她咽咽口水,扳着手指算了算自己戒烟需要多少天,勉勉强强同意:“好吧。”
  “不能做的事还有揉脑袋、揉肚子、揉耳朵……总之一切会发生触碰的行为……”
  沈凌已经冲进卧室换衣服了,她得赶在阿谨发现之前把那堆堆成一团的漂亮裙子扯出来挂好。
  “好吧好吧!戒了烟就都可以做了对吧?都可以做了对吧?阿谨你说的对吧?”
  薛谨捻了捻指尖。
  死寂的血管,冻结的骨头,没有汗液,更听不到脉搏。
  ……从那里逃出后才恢复出一张完整的皮,骨肉也是昨晚堪堪完整的,最关键的血还要恢复很久。
  想必赶不上凌凌戒烟结束。
  也许是时候找点补品,一并解决后患了。
  “当然,凌凌。不,我是说,主人……那时候你想做什么都可以。”
  “——我五分钟就能换好衣服了!不不不!三分钟!”
  【几小时后,电影院】
  排队进场时,沈凌才从过于兴奋的情绪里清醒片刻。
  ……这挺难得,因为一路上薛谨都在叫她主人,看似柔弱地跟在她身后两步的位置,每次对上她的视线时都会微笑,还用下垂的尾音说他想吃爆米花。
  沈凌觉得自己能撑到买爆米花时还没有心脏爆炸,简直是个奇迹。
  “凌凌,我还想喝点水。”
  “好的好的!我去买我去买!”
  ……不过服务员看她的眼神有点奇怪,大概是这姑娘间歇性发出的“嘿嘿嘿”让她看上去像个傻子。
  沈凌回味了一下刚才发生的历史性|事件,稍微用理智翻了翻那些对话,提出疑问:“阿谨,为什么你还要我允许你借住在家里?房子是你的吧?”
  薛谨正拿着电影宣传的小册子翻看,没抬头。
  “不是,结婚的时候我就把房子过到你名下了,我所有的财产包括我个人都是属于你的。”
  于是沈凌又不清醒了。
  检票的工作人员也开始用看傻子的眼光看她。
  作者有话要说:  走出卧室前的沈凌:我成熟了!我社会了!我不是能被阿谨一眼看穿的小孩子了!
  走出卧室后的沈凌:嘿嘿嘿嘿嘿嘿。
  ——多年前你就提醒过你自己呀,不要注视他的眼睛,他的眼睛他的话语他的行为都没法让你成熟长大,一举一动都是能把你哄成傻子的武器,必须千万小心。


第97章 第九十五只爪爪
  第九十五只爪爪
  【一周后; 猎魔公会,交易区19号蜘蛛符文店】
  埋头摆弄东西的钟海林正打算招呼走进来的朋友,见到他的模样却愣了愣。
  ——薛谨极为反常地穿着浅色的牛仔裤和白色的棒球衫; 左手端着一杯涂着夸张闪粉的外壳有动漫小人标志的奶茶,右手拎着一盒外壳绘制有彩虹色独角兽的冰激凌蛋糕; 手腕上系着两只米老鼠头造型的粉红色气球,头上还戴着一只兔耳朵毛绒头箍。
  这位以此打扮走过整个公会进入交易区的勇者表情大概介于胃疼与蛋疼之间,非要具体形容; 就是“我很想死一死但是必须保持微笑”的感觉吧。
  见到钟海林逐渐变化的眼神,他保持着“很想死一死但是必须保持微笑”的表情,往前加快走了几步。
  而那双同样乱七八糟青春无敌的鞋,“呲溜”一下,让他滑出了几十厘米的距离。
  可怕压抑的辛酸感逼近了,扑面而来。
  目睹这一切的钟海林:“……”
  “你的鞋是……”
  “我老婆给我买的。”
  “你的头箍是……”
  “我老婆给我买的。”
  “你的气球是……”
  “我老婆。”
  “你的蛋糕是……”
  “我老婆。”
  “奶茶也……”
  “我老婆。”
  钟海林说不出话了。
  钟海林选择默默闭嘴。
  “如果你想问和查克、艾伦相同的问题; 我可以提前告诉你; 她没有恨我; 她也没拉着我去游乐园,她更没有把我错认成18岁的高中女生; 她只是在包养我让我叫她主人,每叫一次主人她就更嗨。”
  ——乃至于嗨到了这个程度。
  嗨到既想把他当成芭比娃娃又想把他当成潮牌海报上17岁的高中生模特。
  最终她决定来个完美的综合(:
  薛先生还能说什么呢,作为一个男宠,他的任务就是听话,点头,叫主人; 保持微笑。
  钟海林轻咳一声。
  勇者在他身边坐下了,有眼睛的人都能从勇者的气场里感受到最好赶快进入正题,把这可怕的一幕一笔带过。
  钟海林一周前才体验过四角亭两日游; 而萨尔伽同志目前好像还在上面挂着,他并不打算挑动勇者脑子里属于恶龙的神经。
  他匆匆聊起正事,把自己摆弄的东西递过去:“这是您和公会订的东西。我刚才做了最后的检查,现在只需要调试到坐标就能开始工作。”
  薛谨点点头,直接把那东西塞进口袋。
  “交易还没有作废……?”
  “交易并没有作废。”
  钟海林笑笑,推给他一张机票:“我谨代表公会支持您的行为。希望一切能在新年前结束,会长说很期待今年年货。”
  薛谨查看了一下机票上的信息。
  “三个星期之后出发。”他皱了皱眉,“这不太好拖延。我本意希望尽快,赶在冬至之前。”
  “这是经过最好部署的……”
  “算了。我明白你们的难处。谁都想尽快。”
  他把机票放进内口袋,把之前取的东西和机票放在一起。
  细微的蜘蛛爬动声有些毛骨悚然,但很快就销声匿迹——连同内袋里的全部物品。
  薛谨转身离开,似乎他今天来这一趟只是为了取几件东西。
  “三星期之后见。记得把萨尔伽取下来。”
  “三星期之后见……暂时不了,几天前同挂四角亭时他嘲讽我搞社会主义兄弟情。”
  “嗯,那记得在碰面之前让他活着就好。”
  【当天下午】
  奶茶,电影票,爆米花,电玩城的游戏币。
  气球,冰激凌蛋糕,发箍,好看时尚的衣服。
  身份证,户口本,银行账户,甚至地铁乘车卡。
  全都是我给阿谨花钱买的。
  全都是我一手办理。
  阿谨现在是我养的。
  我包养的。
  沈凌整整一周都沉浸在这些事实里,简直是连猫带脑子飘在上空,神思不属恍恍惚惚。
  而另一位当事人没有丝毫劝阻的意思——薛先生是个尽职尽责的普通人,普通人就是猎魔会勤勤恳恳胃疼到变成社畜,做男宠也会勤勤恳恳胃疼到变成社畜(?)
  让他戴兔耳朵发箍出门他应了,让他换上浅色系的青春衣服他同意,让他牵着气球拎着蛋糕跟在她身后似乎也完全没问题。
  沈凌大金主在男宠此等听话程度下,完全失去了警惕。
  以至于她在乐呵呵地掏钱掏证件替薛谨办地铁乘车卡时(此时男宠已经轻声细语地征求了主人让他换成平时的衣着去公共场合),直接很有金主代入感地,把心里的话说了出来:
  “阿谨阿谨,你还坐什么地铁嘛,我给你买几台兰博基尼玩好不好?”
  薛先生:“……”
  “哦,抱歉抱歉,忘了你喜欢低调点。阿斯顿马丁怎么样?”
  薛先生:“……”
  他在地铁站服务台工作人员与周围所有路人钦羡中含着钦羡,钦羡中嫉妒的目光中艰涩开口:
  “不,凌凌,我喜欢坐地铁,我只喜欢坐地铁,一张地铁卡就可以了。”
  周围群众的目光从看小白脸变成了看傻逼小白脸。
  “哎……你喜欢地铁那样长长的大车子吗?那宴会用加长林肯或保时捷卡宴——”
  薛先生赶在有人冲上来给沈凌递名片跪求包养之前制止了她。
  “凌凌,待会儿还要赶在公安局下班之前去办护照。暂时把买车的事放在一边好吗?”
  沈凌不情不愿地咕哝了几句,大概又是一串豪车的牌子吧,薛谨为了防止自己胃穿孔没去细听。
  她扭头把证件与相关文件递给服务台的工作人员,等待地铁卡办理时不耐烦地在柜台台沿上用指甲抠了抠,然后皱了皱鼻子。
  薛谨知道沈凌一向没什么耐心,也知道她这种表现是想玩点或吃点什么东西打发时间。
  以往他会把他的手主动递过去,沈凌玩他的手可以玩上三个小时,甚至玩到睡着,而他就得无奈地把她搭在自己手背上的脑袋挪到枕头上,擦干净自己沦为玩具惨遭舔舔戳戳的手,望着指关节处的那几枚牙印很想在她脖子上也来几口。
  不过当时也只是想想而已。
  不过现在也根本没法递手。
  薛谨用力握了握自己端着奶茶的手——奶茶是沈凌几分钟前在商场花钱买的,超大杯多糖多奶又加棉花糖又加布丁的可可布雷,简直是杯糖分与热量的全家福——服务员捏着加热阀门的手都估计在抖,因为沈凌一直用手撑着柜台蹦跳着强调“要烫点要烫点,你看我包养的仆人走路都呼不出白气一定是冷了,对没错这就是我包养的”——
  可一点感觉都没有。
  贴着杯壁的手掌没有热度。
  擦过包装的指尖没有摩擦。
  他只能用视觉和过去猎魔时的本能来确定自己“握着”什么东西,而触觉涉及到了纤细敏感的神经。
  这是双尸体的手,又不仅仅是尸体的手。
  尸体的手里起码还有矿物质,还有能腐烂的微生物;而他只是怨鬼般给自己匆匆套了一层皮与骨。
  想要血,想要心跳,想要生命。
  “阿谨!这边要签名!”
  “好。”
  他侧头过去,她扭头过来,期间轻轻擦过了那份小而圆的颈窝。
  沈凌迷惑地打了个哆嗦,又转头四周看了看。
  薛谨笑笑,伸手给她的围巾多绕了一圈,紧紧打上结。
  “刚才有穿堂风。”
  “奇怪,明明是地铁通道……外面的暴雨要变成冰雹了吗?风好冷啊。”
  “衣服裹紧点,凌凌,一定要注意保暖。”
  “知道啦……你真的不想要车吗,阿谨?保姆车也行啊,或者订制一个面积超级大的,你可以在里面放一排暖炉。”
  “我并不打算被你串烤,凌凌。”
  “哼……啊!说到烤!晚上去吃烤肉好不好!或者火锅?既有火锅又有烤肉的自助!这个天气就是要吃烤肉和火锅嘛,阿谨我认识一家特别好吃的——”
  “随你喜欢,主人。”
  “……嘿嘿嘿。”
  总算停止皱鼻子,总算停止抠手,似乎是有点害羞地把头扭回去,脸埋进裹紧的围巾里,还拱了拱。
  想要血,想要心跳,想要生命。
  ——想要沈凌。
  但不行。
  这不是他答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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