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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重生到老公是穷光蛋的那几年-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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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慢慢崭露头角的。
  高中的时候,大概是只知道学习的吧。
  林伶又查了一下缺一个肾有什么危害,网上说的很笼统,大概就是身体会比较虚,不能剧烈运动云云,正常生活还是没有问题的。
  她紧张地看着一条条记录,心想周之学的身体还是很好的,有时候能一整晚不睡觉。
  累死她了都。
  林伶挨个看过挨个否决,她心底是不愿意承认周之学卖肾的。
  可是不卖肾,他到底从哪来的这些钱。
  林伶害怕了。
  她突然想起自己重生后第一次见到周之学的想法。
  让他在年少时,感受世间的爱与美好。
  刻不容缓。
  她迅速上网查了查自己的银行账户,林志达每个月给她的卡里打三十万,说是现在还在念书,只能给点零花钱。
  除此之外,她还有一个卡号,里面是从小到大的存款,但因为数额巨大,林志达管得比较严。
  清点了身家后,林伶索性坐在地上,等周之学回来。
  八点多的时候,刘思瑶上线了,给林伶发了个消息。
  【明天出来玩吗?】
  林伶盯着手机望了好一会儿,犹豫着回:【我们俩吗?】
  刘思瑶:【不是啦,班里同学,好几个。】
  班里同学。
  她都认不全。
  也没那个心思打理同学关系。
  林伶很快回复:【老年人玩不动了,想在家睡两天,你们玩得开心点。】
  刘思瑶:【啊好可惜,明天是沈立生日。】
  沈立,那个跟周之学一起走的男孩子?
  想到这,林伶直接问:【他喊了哪些人呀?】
  刘思瑶:【我也不太清楚,应该就是几个玩得好的吧。】
  因为刘思瑶知道她对周之学的感情,林伶也不加遮掩:【那周之学会去吗?】
  刘思瑶回得很快:【有可能哦,你来了就知道啦!沈立和学神是好哥们!我就透露这么多了嘻嘻。】
  林伶笑,想了会儿,就算不知道周之学去不去,她一会儿也能蹲到他,亲自问问。
  而且十有八。九,周之学是会去的。
  这样一想,林伶回道:【那……我去?行吗?】
  毕竟是沈立生日,他也没邀请她。
  刘思瑶:【行!完全可以!】
  刘思瑶:【女生这边都是我联络哒,你尽管来玩~】
  刘思瑶:【时间地点确定了之后,等我给你发消息哦。】
  林伶:【嗯嗯好的。】
  手机屏幕的光一点一点地暗下去,她在光亮完全消失的那一瞬,看见时间显示:八点零三分。
  林伶摸了摸肚子,睡了一天,都没怎么吃东西,现在有点饿了。
  她在继续饿着就当减肥了,和没有形象地下去吃饭之间纠结了很久。
  就在这时,楼梯里传来的走路声。
  林伶定住,紧接着听到周之学说话的声音。
  他应该是在打电话。
  “今晚吗?可能比较赶。”
  “明天还有事。”
  “上次不是拿走一份了,总要给我剩一个吧。”
  “直接打到我卡上就行。”
  林伶心一紧,不可避免地联想到刚刚看到的文章。
  拿走了一份……
  给他剩一个……
  直接打钱……
  她感觉不能呼吸了。
  周之学刚踏上楼梯,就看见林伶蹲在地上,可怜兮兮地望着他。
  他挂掉电话,掏出钥匙准备开门,低头看了一眼,问:“怎么了这是?”
  林伶撇撇嘴,愈发委屈的样子,没有说话。
  周之学打开门,顿了一下,手搭在门把上,说:“考得不好?难受了?”
  林伶知道他在看她,摇头。
  “那怎么不回家待着,在这喂蚊子?”
  林伶深吸一口气,一时间没人说话。
  安静了好一会儿。
  林伶蹲在地上,目光直视,只是看着他的腿。
  简单的休闲裤,洗得一尘不染。
  突然,她往前挪了几步,像个树袋熊一样,紧紧地抱住了他的左腿。
  周之学:“……”
  周之学被她死死固定住,动弹不得,也不知道她闹哪出,但能看出来,林伶心情很低落。
  他低头望着她乱糟糟的发顶,叹气道:“你家又停电了?”
  林伶自动忽略掉这个问题。
  她坐在周之学脚上,脸还磨蹭了几下,语出惊人道:“姐姐养你,你不要卖肾。”
  “……”
  林伶继续道:“你要是觉得钱不够用,我可以……”
  “给你”两个字说到嘴边,被她硬生生咽下去,“我可以借你。”
  “……”
  没听见周之学说话,林伶抬起头望他。
  趁着林伶抬头的间隙,周之学蹲下来与她平视,温和道:“谁跟你说我。要。卖。肾的。”
  “我猜的。”林伶满脸愁容,眨眨眼睛,伸出手往周之学的肚子上来回摸了摸。
  周之学:“……”
  摸不出来!
  “占我便宜?”周之学道。
  林伶实话实说,“我只是想确认一下。”
  看样子应该是没有卖了。
  她悬着的心稍微安稳了一些。
  林伶转而望向他的眼睛,周之学的眼珠是很少见的纯黑,深邃的瞳孔异常坚定。
  好像什么也打不倒他。
  她突然开口,问道:“你每天早出晚归,在外面打工吗?”
  周之学没想到她会问这这些,不太自然地点点头:“嗯。”
  她又问:“是不是很累?”
  周之学反问:“问这些干什么?”
  林伶想起,以自己现在的立场,确实管得有点多了。
  她挣扎着站起来,带来一阵眩晕,被周之学扶住才得以站稳。
  林伶站好后,用手随意抓了抓头发,“没什么,不说了,我钥匙忘带了,下去找一下物业。”
  “再见。”
  说完,林伶踢啦着拖鞋下楼,若无其事的样子,好像刚才抱住人家大腿的不是她。
  “等一下。”周之学喊住她。
  “还有什么事?”
  “衣服。”
  林伶瞅了眼自己的衣着,确实有点不雅。
  可迟早要去喊人来开门的。
  周之学:“你回屋等着,我帮你喊人。”
  “……”
  尽管有些奇怪,林伶还是点了点头,毕竟她这个样子实在不好出门。
  还算周之学有点良心。
  她在周之学家里坐了一会儿,大概过了二十分钟,周之学带来了一位工作人员,开门后,林伶向他出示了身份证,工作人员核查属实后就离开了。
  林伶进了自己家,准备关门的时候,发现周之学靠在门边,她疑惑地看着他。
  “谢谢你,我要关门了。”
  这还是他认识的那个林伶吗。
  周之学一早就察觉出她的不对劲,她平时话很多,也很黏人,喜欢把情绪写在脸上,即便是生气,也要让他知道,她在生气需要哄,还会准确的说出这个气要哄一个小时,那个气要哄一天。
  因为刚才的对话,周之学几乎可以肯定,她情绪低落是因为他。
  他淡淡开口:“有些话,想跟你说。”
  林伶鼻尖一酸,悲催地想是不是他嫌她烦了,是不是觉得她管得有点多,于是下意识地抵触他的谈话。
  周之学等着她的回答,不见林伶回答,于是又问了一遍:“吃晚饭了?下楼吃点?”
  恰好,林伶的肚子响了起来。
  她现在只想睡觉,什么都不想,含糊道:“你明天是不是要参加沈立的生日聚会?有什么事明天再说吧。”
  说完直接关门。
  周之学伸手拦住,瞧她确实面色憔悴,心下不忍,缓缓道:“也行,那你好好休息。”
  作者有话要说:  打了很多,有点负能量,都删了,可能是我文笔太差,没表达出来,害,会把男主的爱提上日程的!!他这样我也难受~
  想点开心的,假设这本书写二十万字,那么我现在已经完成四分之一了!欣慰!
  再次感谢收藏留言的读者朋友们,你们真的是我坚持下去的动力。
  第一本书,问题很多,我也不对它抱有太多期待,用心写完就成,谢谢大家的建议,你们都是小天使,么么哒。
  感谢在2020…05…06 19:56:47~2020…05…07 21:09:56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投出地雷的小天使:一颗没有缝的蛋 1个;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17章 
  回去之后,周之学做了一个梦。
  梦里,是一切美好,刚刚开始的地方。
  前世,周之学二十二岁,刚从大学毕业,他本科读计算机,大学期间表现优异,综合成绩连续四年排名第一,竞赛项目拿奖到手软,奖学金加起来一百多万。
  即便这样,他还是放弃了保研资格,放弃了公费出国留学名额,放弃了在计算机领域更进一步的打算。
  原因无他,彼时国内金融体系尚不完善,加上学术领域弄虚作假过多,且无从规范,周之学看准时机,和同校几名志同道合的朋友选择了一条跟本专业完全不一样的道路。
  过程是艰辛的,但上道之后,慢慢的,钱对他们来说,只是一串数字。
  刚起步那一年,确实很累。
  可是对于一个一无所有的人来说,累,也是一种充实,一种享受。
  一次朋友之间的饭局,几人喝高了,周之学在学生会认识的一位哥们姜正南,举着酒杯,满眼通红,嚷嚷道:“我……我告诉你们,老子要结婚了,我他妈谈了八年,八年,嗝……我操,她终于跟我领证了。”
  众人大笑,纷纷敬酒恭喜道:“祝贺南哥喜提性。生活!”
  周之学跟着笑,不一会儿有个年纪稍微大点的,过来揽住他的肩膀,问:“你小子不会到现在还是个处。男吧?”
  周之学失笑,大方承认:“是又怎样。”
  一句话引来了更多的注意,他们毫不留情面的打击他,弱爆了!
  更有甚者,提出要带他见见世面。
  被周之学婉拒。
  那人不乐意了,嘲讽道:“你怎么回事儿?一把年纪了还装纯情,哥们像你这么大的时候,身经百战了都,你不会还要为了你未来老婆守身如玉吧哈哈哈哈……”
  哄堂大笑。
  周之学也不在意,随他们怎么笑,自顾自喝酒。
  有人在他耳边说:“我告诉你,男人第一次快得很,你不练练,到时候面子挂不住。”
  周之学敬酒堵住他的话。
  几个男的见周之学一副死活不从的样子,也就没再继续坚持,话题慢慢转向事业,便也变得正经了不少。
  ——
  大概是在一个月后,周之学接到了一位老总的电话,他以前去过他们投行实习,因为表现突出,被这位老总额外关注。
  他翻出曾经收到的名片,林志达三个烫金大字唤醒了他的记忆。
  林志达打电话给他,邀请他参加一个聚会,小型的,私人的,说是简单聊聊。
  他大概能猜出是要聊什么,去了。
  地点在城郊的别墅区,就在林志达家里。
  周之学到的时候,时间还早,他脚步放缓了些,顺着指示往里走。
  这一带绿化做得很好,道路两旁还有人工养殖的绿孔雀。
  正慢慢踱步之际,后面突然响起一阵鸣笛,紧接着,女人烦躁不耐的声音响起:“我说那位大爷,您腰不好是吧?能走快点儿吗?”
  “……”
  周之学回头,一辆火红的敞篷法拉利闯入眼帘,后视镜上挂着一颗镶满钻石闪闪发光的手提包,然后,是一个戴着墨镜的女人。
  一张脸被遮去了大半。
  周之学自觉往旁边挪了点,但是这辆车却不见有开走的意思。
  林伶摘下墨镜,意味深长地盯着他看。
  还非常露。骨地咽了咽口水。
  “……”
  彼时,林伶刚从国外回来没多久,打算回家继承家产,当条咸鱼混吃等死。
  大概她毕生追求也仅限于此了。
  林伶望着周之学好一会儿,第一反应,好帅。
  尤其是一双眼睛。
  还没见过长得这么对她胃口的男人。
  林伶敲敲方向盘,娇声问:“帅哥,你去哪,我捎你一程?”
  周之学本就来得早,正想着怎么慢一点,哪里用得着她捎一程。
  所以他回绝道:“谢谢,不用了。”
  林伶也不恼,纯粹是闲得没事干,她亦步亦趋跟着他,车速降到二十码,周之学也是心态好,无所谓她跟在后面。
  就这么一人一车走了一路,林伶眼睁睁望着他进了自己家门,惊讶了一瞬后陡然明白,肯定是老爹喊人来的。
  他总喜欢跟青年才俊们畅谈人生理想,风花雪月。
  林伶莫名生出一股志在必得的念头,勾勾嘴角,哼着歌把车开进车库。
  ——
  周之学没有猜错,用餐的过程中,林志达果然提到要挖他去他们投行上班的事。
  这是个机遇,也是个挑战,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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