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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你如烈酒配奶糖-第1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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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你为什么不走门?”
  “我爸不让,我每次都得等他睡着了开溜。”她终于顺利踩到了地面,又动作迅速地将软梯藏进草丛,这才满意地拍了拍身上的土,“OK,搞定!”
  程骁好奇:“你带吉他干嘛?去音乐节是听歌的,又不是表演的。”
  她白他一眼:“你管我?我想更好地融入现场气氛,不行吗?”
  “……行,我不敢管你,你只要能带我进去,怎么都行。”
  他忍了,他不跟这小疯子一般见识,好在他很快就要见到自己喜欢的音乐人了,这才是真正值得高兴的事。
  两人坐上午夜计程车,终于在腕表指针指向凌晨两点的时候,准时停在了青春街道的入口。
  按理说像圣诞节这样的好日子,今夜的青春街道应该更热闹才是,不过因为恰好赶上音乐狂欢节,主办方指定500名观众入场,所以外街道看上去冷冷清清,大家目前都集中在青春场馆里,等待着与富有才华的音乐人们,一起享受这场盛宴。
  程骁之前还存在着疑惑,钟晓笛到底有什么本事,能不需要门票就直接靠刷脸进场,结果到了才发现,原来她真的可以。
  她只是点了个头,门口检票的年轻男孩就笑容满面地请她进去了,而且还熟络开玩笑:“今天差点儿迟到哦?”
  “是啊,还好赶上了。”钟晓笛也笑,她随手一指身后的程骁,“这是我朋友,没订着票,待会儿就让他坐我座位上行吗?”
  “行啊,呦,那还是贵宾席呢。”
  “是,便宜他了。”
  “……”没有票的程骁举止很低调,直到确信已彻底进入了场馆,他才一头雾水地问钟晓笛,“敢情我要坐你座位上啊?那你坐哪?”
  钟晓笛正低头察看自己的吉他包,闻言懒洋洋地答了一句:“我溜达溜达,不固定在一个地儿坐着。”
  “哈?”程骁更好奇了,“那你今晚特意穿得这么花里胡哨,就是为了到处溜达吸引注意力?”
  说到花里胡哨,倒也确实不算冤枉,且看钟晓笛今晚的一身打扮,上衣是彩色扎染风格,牛仔裤腿缀满了流苏和亮片,再配一双铆钉短靴——不仅如此,她还梳了脏辫,连妆画的都是小烟熏。
  钟晓笛嗤笑一声:“我是为了在这淘着个男朋友,怎么,不允许吗?”
  “……你厉害。”
  这时主持人已经开始登台报幕并介绍音乐节嘉宾了,每当他念出一位嘉宾的名字,台下观众都要爆发出一阵欢呼声。
  Frank,星辰荣耀,俏猫,李鲜橙,夜笛……
  在听到夜笛的名字时,程骁握紧双拳,很激动地低声说了句:“Yes!”
  钟晓笛猛然转头看他,神色古怪:“你喜欢的音乐人是夜笛?”
  “对啊。”他理所当然地回答,“八个月前就开始喜欢了,她所有的歌我都会唱——上次的音乐节我没时间参加,这次特地想来看看她的真容。”
  “……她真容没什么好看的,不用抱太大希望。”
  程骁不高兴了:“说什么呢?夜笛不管长什么样子,那也是我心目中的小仙女,我爱的是她的才华。”
  “噢……”
  “你噢什么?”
  钟晓笛忽而笑了,她拎着自己的吉他包起身,将他按在了座位上。
  “没什么,只是希望你记住自己说过的话。”
  她绕过vip座位,悄悄走到很远的地方,掀开幕布进了后台。
  凌晨四点,音乐节进程过半。
  场馆的气氛已经被完全炒热,在四面环绕的乐声中,各色的灯牌和荧光棒连成了一片灯海,看得出,虽然这里不是什么巨星演唱会,但大家支持音乐人的热情却没什么两样。
  平心而论,程骁听其他人的歌曲没什么大感觉,他甚至还有心情左顾右盼,找夜笛的灯牌。
  夜笛灯牌是明快的黄色,在一堆蓝色紫色的冷色调里,显得格外亮眼。
  是专属青春的颜色。
  他突然有些懊恼,自己应该也定制一个高级灯牌才对,还是经验太少啊。
  拜托,什么时候才到夜笛的顺序?
  幸运之神仿佛冥冥之中听到了他的呼唤,此时主持人再度上台,笑容满面地举起话筒。
  “对于即将出场的这一位音乐人,相信大家一定都不陌生,她去年年底以黑马之姿,凭借一首《城市孤狼》杀进‘不夜乐’官网的金曲榜,此后连续四首高质量单曲均成绩卓然,并在各大社交软件上引起不俗反响。她拥有着得天独厚的迷人烟嗓,被众多歌友们称作‘暗夜的吟唱者’——接下来,让我们掌声欢迎,夜!笛!”
  台下掌声雷动,有几个女孩已经配合地尖叫起来,把荧光棒挥舞得像风火轮。
  舞台上,乐队已准备就绪。
  灯光骤暗,只有一束追光打在了正中央的位置,那里还有一把专供演出的高脚椅。
  娇小身影缓步从后台走出,手里拎着吉他,姿态悠闲。
  她彩色扎染的上衣,和坠着流苏亮片的牛仔裤,在光下给人以强烈的视觉冲击感,显得异常帅气。
  她在舞台中心站定,调整了一下话筒,而后目光微转,望向了vip座位的程骁。
  她在他震惊又难以置信的视线中,挑眉一笑,像只不羁的小野猫。
  “很高兴今晚与你们相遇。”她说,“我是夜笛,一首《城市孤狼》,带给大家。”


第23章 咖啡糖
  “我是这城市间一匹孤狼;
  被困于钢铁牢笼的名利场,
  你看那黑白不分的肮脏时光;
  湮没了多少苍凉过往;
  回不去最初的地方,
  只好将自由埋葬……”
  这是程骁在《城市孤狼》里最喜欢的几句歌词; 那时候他经常写着作业; 耳机里就放着这首歌; 夜笛独特的烟嗓低回婉转,总是能轻而易举叩响少年的心扉。
  然而他万万不曾想过,钟晓笛; 就是夜笛。
  那个娇蛮又不讲道理的疯丫头,平时讲话都要比普通人高几十分贝; 她怎么能唱出那么好听的歌呢?
  而且还是自己作曲; 自己填词。
  他终于明白了刚才她临走前; 笑容的深意。
  她是不是在嘲笑他是个傻子?
  思及至此,他抬起头来; 重新将目光投向台上的钟晓笛。
  钟晓笛今夜一共唱了四首歌; 包括她的新歌,带有古风元素的《云里丹青》。
  她坐在高脚椅上轻拨琴弦; 柔和的灯光照在她侧脸; 衬得她有种别样的美。
  这样安静吟唱的她; 气场判若两人,和程骁记忆中咋咋呼呼的小姑娘全然不同。
  诚然,这是音乐的魅力; 更是专属于她的反转魅力。
  不可思议,如此耀眼。
  四个小时的音乐节,对于歌友们来讲也不过是弹指一瞬,等全场结束后,外面的天色都已经蒙蒙亮了。
  音乐人们结束演出,都会从专门的安全通道离开,钟晓笛也不例外。
  她背着吉他,与俏猫和李鲜橙他们友好道别,还和Frank约定下次一起合作新歌。
  然后在通道的出口处,她看见了站在那里的程骁。
  “呦,还等着呢程大少爷?”
  程骁看着她,无言以对。
  明明刚才在舞台上还是才华横溢的年轻音乐人夜笛,怎么就这一会儿的工夫,又变回吊儿郎当的欠扁模样了?
  钟晓笛抬起手来,好奇地在他面前晃了晃:“怎么了你?傻啦?”
  “……没事儿,就是隔了三个多小时再看见你,感觉和之前不一样了。”
  她笑着反问:“有什么不一样?以前的我在你眼里就是个虚张声势的学渣,成天只知道跟在斓斓身后混日子,根本不像是个能作词作曲的音乐人?”
  “呃……”
  “再平庸的人,命运也会给她开一扇窗的。”
  “你并不平庸。”
  程骁也搞不懂自己,为什么在那一刻,他几乎想也未想,下意识就做出了反驳。
  钟晓笛也挺惊讶:“你说什么?”
  “我说……”程骁低声重复,“你并不平庸,才十七岁就做到这程度,怎么能算平庸?”
  “原来你还会夸人啊?”她笑了起来,很熟络地往他肩膀上一搭,“那你告诉告诉我,是真的特别喜欢夜笛的歌吗?”
  当然是的。
  但自尊心不允许程骁这样回答,他梗着脖子,很别扭地移开了视线:“啊,其实也没有很喜欢,无非是多听过几遍而已。”
  “是吗?”钟晓笛狡黠地眯起眼睛,“可我在台上,看你跟唱得老投入老陶醉了,那也是假的?你戏挺足啊。”
  “……”
  “我没上台的时候,你不是说夜笛的所有歌你都会唱吗?你还说不管夜笛长什么样子,都是你心目中的小仙女,你爱的是她的才华——你现在想变卦了?”
  程骁无奈扶额:“对不起,那时候我打死也没想到,你就是夜笛。”
  “世事难料,你得接受现实。”
  “别提了……”
  “你不妨这样想,反正按照先前的约定,你也要给我送半年的甜点——如今真相水落石出,你给自己心目中的小仙女送甜点,是不是还挺幸福的?”
  程骁注视着她笑出的八颗小白牙,半晌突然长叹一声,抱着脑袋蹲下身去。
  “你容我缓缓吧。”
  他目前悲喜交集,心情复杂,不知该从何说起。
  喜欢的音乐人原来和自己在同一学校,几乎可以朝夕见面,开心吗?
  但对方的真实身份,是面前这个不着调的丫头,两人平时互掐都嫌不够,他居然还在她面前承认自己对夜笛的迷恋。
  这他妈跟告白有什么区别?简直颜面全失。
  他到底该说自己积了福,还是作了孽?
  *
  圣诞节过后不久,燕淮转到了南洋中学,进入唐安斓所在的高二二班就读。
  那天清晨,阳光洒满教室,他站在讲台前落落大方地介绍自己,眼神干净纯粹,笑容爽朗,像极了漫画中王子类型的男主角,帅得一塌糊涂。
  下面的女生们互相窃窃私语,看神情都有些兴奋。
  新来的转学生是个美少年,换谁谁不高兴呢?
  班主任宋明洲环视一圈,最终将目光锁定在了唐安斓身后的空位——唐安斓后排的男生,前段时间因身体问题休学了,座位一直没人。
  “燕淮,你坐在唐安斓后面可以吗?”宋明洲指了指,低头询问他的意见。
  燕淮抬眸,恰好与望过来的唐安斓对视,他弯起眉眼笑了:“可以的,老师。”
  唐安斓低下头,重新看向自己的课本,也不自觉勾起了唇角。
  “瞧瞧你们这缘分。”钟晓笛凑近她耳边,坏笑着说,“坐前后排诶,以后传个纸条都很方便。”
  “好端端的传什么纸条?你别琢磨那些鬼主意了,有工夫想想自己。”
  “切,我有什么可想的。”
  唐安斓的语气意味深长:“昨天中午,程骁来二班送了焦糖布丁,他看你的眼神可不太一般啊。”
  钟晓笛反唇相讥:“还能比关子烈看你的眼神更不一般吗?燕淮小帅哥就坐在后面呢,你当心点注意言辞。”
  “……我没什么可注意的。”
  唐安斓很冷静地翻着课本,而后在翻到某一页时,刚好看到那枚雪橇形状的书签。
  是她在平安夜晚上,和关子烈一起玩游戏赢来的礼物。
  不知道那条红色围巾,他有没有认真保存?
  又或许围巾不重要,真正需要保存的,是回忆。
  时间一晃至傍晚。
  唐安斓和燕淮一起放学,双方父母都不在家,俩人原本正商量着去哪吃晚饭,谁知刚过马路,就毫无征兆地被人拦住了去路。
  对方横刀立马地站在那,一头嚣张的银色短发,敞着领口露出大片刺青,浑身上下都充满浓重的社会气息,一看就不是善茬。
  是海钰的青梅竹马,上次在小巷里找过关子烈麻烦,还被她锁了喉的谢飞。
  谢飞见她走近,扬起下巴冷笑道:“唐小姐,上哪去啊?咱聊聊呗?”
  这架势,可不仅是聊聊而已。
  “燕淮,你先回去吧。”唐安斓当机立断,她平静一摆手,“我跟这位帅哥有点正事要说。”
  燕淮又不傻,自然看得出谢飞来者不善,他迟疑地朝谢飞投去一瞥:“你们认识吗?我留下来等你。”
  “不了,你刚转到南洋中学,估计得适应适应这里的学习节奏,最好还是回去看看书,毕竟不久后就要期末考试了。”
  “那你……”
  “我没什么问题,放心。”
  从小到大,但凡是唐安斓提的要求,燕淮就没有不同意的,更何况这一次,她看起来是真的不希望他留在现场。
  凡是她不喜欢的事,他都不会去做。
  “好。”他低声应着,“有需要随时给我打电话,我立刻就来。”
  唐安斓点点头,眼神却始终落在谢飞脸上。
  谢飞这人挺暴躁的,又不怎么正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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