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行之路-第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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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暮雪牙一咬,冲闺蜜这句话,她当天下午放学直接又冲去了宠物市场。
这回,她抱回了一只狗。
王暮雪买的狗不是一般的狗,是大型极地雪橇犬,成年后站起来差不多有大半个成年男子那么高的阿拉斯加。
王暮雪买阿拉斯加,就因为老板一句话:“小姑娘,你买大的,不容易死。”
“死了你可以赔我么?”王暮雪道。
老板咧嘴一笑,“这是不行的,卖了就是你的了,不过我可以教你养,你按我说的喂,保证不会死。”
于是乎王暮雪就把两个半月大的阿拉斯加抱回了家,取名“小可”。
老板吩咐王暮雪的喂法很简单,每天上学出门和放学进门给小可一大碗狗粮,狗粮当然是从老板那里买的,死贵死贵的那种号称进口的幼犬粮,外加老板推销的各种钙片和微量元素。
因为小可是公狗,所以相当调皮闹腾,外加阿拉斯加的运动量巨大,正读高中的王暮雪又哪里有时间满足,于是乎小可很自然地化身成拆家队队长,撕拖鞋,咬沙发,啃桌脚,捣腾卫生纸,扯电线,翻冰箱……
总之拆了客厅拆卧室,拆了厕所拆阳台……
自那以后王暮雪只要一回家,总会获得意外的“惊吓”,于是抽狗抽累了,她也总不忘给小可一大碗狗粮。
这一回,奇迹发生了。
小可在王暮雪每天的打骂下茁壮成长。
八个月时,小可已经跟小马一样高了,并且肌肉健壮,三四岁的小孩可以妥妥地骑上去。
当小可壮硕的身躯趴在主沙发上休息的时候,王暮雪是没有多余的地方可以坐的。
王暮雪每天大晚上牵着小可出去散步,相当有安全感,比牵着男朋友可靠多了。
因为比起情侣中的男性,歹徒更怕狗。
人终归是人,一般的国人手里没有武器,歹徒抢不赢还可以脖子一缩陪笑认怂,或者直接拔腿逃跑。
狗不一样。
狗的牙齿就是天然利器,直接可以咬碎骨头,且狗的行动压根没法预料,真惹恼了那畜生,想跑路估计也跑不赢,尤其是不可能跑赢本就擅长奔跑的雪橇工作犬。
所以新闻报道里常见的是“某某情侣小树林中被抢劫”,从未见哪篇新闻说“某某女生与狗在小树林里被抢劫”。
小可的存在,确实让高中学业繁重,早出晚归的王暮雪有了半夜快走健身的胆子。
原本王建国是不放心王暮雪晚上11点了还要出门遛狗,但奈何王暮雪说只在小区里遛,且成年后的小可,牙齿啃一般的骨头也已经跟吃肉差不多了,唯一能让它还有意愿啃一下的就是猪筒骨。
看着那么硬的筒骨被小可一脸淡定,“嘎嘣”一下直接咬碎吞下的声音,王建国既惊心又放心。
“去吧,12点前必须回来。”王建国挥挥手道,想了一下又补充一句:“不给出小区。”
可怜王建国直到现在都不知道,王暮雪其实每次都答应得好好的,然后每次都直接大步踏出小区。因为她想念小区附近一家24小时便利店的百香果酸奶,每天睡前都得喝上一袋,这已经成为王暮雪遛狗时戒不掉的习惯。
出了小区之后,来回徒步的十多分钟里,小可自然就成为了王暮雪的贴身保镖。
在王暮雪看来,小可比小区门口退休瘦弱的保安可靠得多,真来个什么坏人,是绝对不能指望那样的保安会有什么战斗力的,就如同银行若真的被抢劫,大部分的门卫保安也是形同虚设,他们很多不自己跑掉就不错了。
所以安全的关键不是不离开小区,而是不离开小可。
王暮雪高中毕业后,果断给小可办理了各种复杂的出国手续,于是乎,那只庞然大物在美利坚过上了悠哉悠哉的陪读生活,吃上了其实便宜得要死的正品外国狗粮。
而此时此刻,已与小可建立了足足八年感情的王暮雪,看着砂锅里的一大盘热腾腾的红烧狗肉,又哪里吃得下呢?
“来来来暮雪,趁热吃!女士优先!”待服务员把砂锅放好,马方十分自然地起身,用大勺子舀了好几块狗肉,正要往王暮雪的碗里送,王暮雪连忙再次护着碗道:“等下我自己来就好,谢谢马总。”
马方勺子停在空中,头一歪笑道:“都是瘦肉,不肥的!”
“不是不是,那个……现在胃有些撑了,想先缓一缓。”王暮雪尴尬道。
“别的可以缓,狗肉可缓不得,这天下第一美味必须趁热吃,趁热吃才香!来来来!”马方说着,大勺子已经伸到王暮雪眼前。
王暮雪原本双手交叉死死罩在碗上,看马方这架势,她担心勺子上的热油直接滴到她手上,于是乎她手本能地一缩,之后好几块狗肉便顺势滚进了她的碗里,让她身感绝望,欲哭无泪。
而更让王暮雪忐忑的是,柴胡和蒋一帆都没有拒绝马方的热情,直接就开吃起来。
王暮雪一闻碗里的气味,对她来说根本不是香,而是带有一股淡淡的狗的骚气,这该如何下嘴……
“趁热吃哦!”马方又一次笑着催促道。
看到王暮雪面露难色,蒋一帆开了口:“马总,可能暮雪已经吃饱了,要不让她缓缓?”
“可是凉了就不是这个味儿了!”马方眉心故作皱了起来,而后朝暮雪再次开启了推销模式:“暮雪啊,这狗肉的营养可是极其丰富,滋阴补肾,祛寒健胃,马上就九月了,秋初时节是最佳食用期啊!你尝一口,保准让你回味无穷!”
王暮雪一脸僵笑,私底下握紧拳头绞尽脑汁,两秒后终于想到了一个绝对不用吃的说辞,这个说辞就是:“马总,我对狗肉过敏!”
但话吐到嘴里,才说出“马总”二字,柴胡就突然开口道:“好好吃啊马总!等下有多的能不能打包带走!?”
“当然可以啊!”马方一脸讶异,而后咧开了笑容,只听柴胡赶紧接着问狗肉的具体做法,马方便开始滔滔不绝起来。
柴胡偶尔抛出很多问题打断马方的陈述,一个晚上都没怎么说话的柴胡,这个时候突然从一个纯听众模式,转变为话痨探讨模式,而他们探讨的主题就是:如何把一只农村的土狗做得更好吃!
详细内容从如何选狗杀狗,到如何切狗以及添加各种香料。
对王暮雪来说,这种对话非常血腥以及难以接受,但好处就是马方的注意力被柴胡成功地转移了。
此时蒋一帆突然将他那个没怎么喝的茶一口灌入,而后将茶杯很自然地缓缓收回胸前,见其他人目光一时没往这边看,蒋一帆的手迅速放下,那个茶杯也很自然地被桌子遮挡了。
只见蒋一帆的手背轻轻碰了碰身旁的王暮雪,王暮雪低头一看,自己大腿边上是蒋一帆的手与一个空茶杯。
她起初有些发愣,抬头看了一眼蒋一帆,但蒋一帆的目光一直注视着热烈讨论的其他人,并没有看向自己,于是王暮雪瞬间懂了,四处瞄了瞄确认安全后,王暮雪将自己的碗藏在桌下,一块一块地往那个空茶杯里装狗肉。
马方给的几块狗肉正好装满那个茶杯,而最后,茶杯也没有机会重回台面,而是直接被蒋一帆弯腰放到桌子下面漆黑一片的空间里。
饭局结束后,蒋一帆故意走在最后,出门没几步便称自己漏了东西,顺势返回将那个茶杯重新从桌下拿出,并给了服务员一些小费才离开。
那晚回去的一路上,柴胡坐在五座越野车的最后排,跟死人一样直接仰头就睡。
蒋一帆敲击着手机,好似在回着什么人的信息;
而王暮雪则是把头扭向窗外,欣赏着一路的霓虹。
而当他们一行人被司机送回酒店时,已经是晚上十一点。
走进电梯前蒋一帆突然对王暮雪小声道:“平底鞋明晚带你买,现在集市肯定已经关了,明天白天你若走路不方便,可以穿我的鞋或者用酒店的拖鞋先凑合一下。”
说真的,王暮雪听到这里很是吃惊,经过一天繁重的工作和饭局,她自己都快忘记的事情,蒋一帆居然还记得。
智商高的人果真记忆力就是好,而且刚才饭桌上蒋一帆的表现,颠覆了王暮雪对于高智商的人就一定没有高情商的认知。
当他们三人进入电梯后,柴胡又直接斜靠在墙上,他因为实在吃得太撑,脑袋有些发昏。
而王暮雪刚想对蒋一帆表示由衷的感谢以及称赞他的善解人意,未料蒋一帆突然严肃地开口道:“今晚饭局浪费了不少时间,至少浪费了三个小时,所以今晚大家一起加加班,把晨光科技的上下游企业整理出来,鉴于现在是晚上十一点,回去你们还要洗澡刷牙什么的,时间就宽裕些吧,明早七点半前发我就行。”
王暮雪:“……???!!!”
柴胡:“……???!!!”
第34章 太后的指示
回到酒店,王暮雪直接打开电脑开始搜索晨光科技的上游企业,因为柴胡说他负责下游企业的梳理。
所谓上游企业,就是晨光科技的供应商,这些供应商均是为晨光科技的产品提供零部件的生产厂商。
国内军用机床和相关控制系统零部件的生产厂商并不难找,王暮雪通过晨光科技提供的一些供应商名字,搜索到了不少相似的公司,她将这些公司的简介、产品和优势整理到一个文本后,很顺手地打开微信电脑界面正要发送给蒋一帆,不料一看时间,十二点零五分。
王暮雪皱了皱眉,而后关掉了微信,打开了邮箱。
她将自己做好的那个文本插入邮件当中,简单写了一句请领导审阅的正文,然后选择了邮件定时发送这个功能,发送时间为:同日凌晨5点。
脸上露出一丝坏笑的王暮雪,起身走进浴室开始洗漱,她一边用沐浴露抹着娇嫩光滑的身子,一边为自己机智的行为感到满意,毕竟这样才能体现她认真对待这件事,还为此通宵加班。
当王暮雪身上的泡泡被花洒冲干净后,她取了一条浴巾开始不紧不慢地擦着身子,但也就在这时,她好似突然想到了什么,而后脸一沉,裹着浴巾迅速冲回了电脑前,取消了那封定时发送给蒋一帆的邮件,改为微信即时发送。
发送成功几秒后,蒋一帆便发来了两个字:收到。
看到这两个字,王暮雪的心总算定了下来,她一手扶着浴巾,一手拿着手机走回卫生间,悠然地听着歌刷起牙来。
为何王暮雪会突然改变主意?
因为她面对的不是普通人,而是一个高智商行业老手。
蒋一帆不仅人聪明,在这一行更是已经干了几年,他不可能不知道王暮雪发给他的文件所涉及的工作量。
既然晨光科技的上游企业并不难找,那么完成这项工作所耗费的时间就不应该长。
如果说凌晨五点才收到邮件,王暮雪估计蒋一帆会对她出现三种判断:
判断1:这丫头态度不积极,晚上回去居然直接睡觉,然后半夜才爬起来干;
判断2:这丫头态度挺积极,一回去就干,但可能水平不行,工作效率不高,这么简单的工作居然干到凌晨五点才干完;
判断3:这丫头居然投机取巧,耍小聪明,故意给我来个定时发送以为我看不破!
以上三种判断无论哪一种,都是王暮雪的减分项,所以最后王暮雪选择悬崖勒马,赶紧发了出去,诚实为先。
这样一来,蒋一帆对她的评价应该就是:这丫头不错!态度积极,效率高且还诚实!
而实际上蒋一帆收到邮件后,嘴角确实露出了一丝笑意。
他将王暮雪对话框中的文件传到电脑后,并没有着急看文件内容,而是忍不住打开了皇太后的对话框。
对话框里的十几张照片,被蒋一帆原图下载到手机相册里,然后一张一张地放大来看。
蒋一帆特别喜欢其中的两张照片。
其中一张是王暮雪穿着大红外衣,带着雪白的毛帽,站在雪地中开心地看着镜头笑。
她的皮肤透出稚嫩的番茄红,又黑又长的直发铺散而下,配上清澈无暇的眼神,仿若雪中仙子。
照片中的背景左边是一片森林,而右边有一些别墅,无论是树叶上还是屋顶上,都堆积了厚厚的雪。
那些雪白如芦花,清纯洁净,映衬在王暮雪温暖的笑容里,没有一丝冷意。
而另一张照片是王暮雪穿着米色长裙,蹬着淡金色的高跟鞋,走在世界金融学子心驰神往,但并不十分气派的纽约华尔街上。
照片中有不少外地游客,而王暮雪的身后,是闻名世界的纽约证券交易所。
王暮雪没有看镜头,但她高雅的长裙和走路的姿态,无一不透露着不凡的出身。
蒋一帆的目光在这张照片上停留的时间最长,照片里长发飘飘的王暮雪,让他想起了十几年前韩国一部爆火爱情电影的女主角,这个女主角虽然脾气很爆,但样貌和气质却是蒋一帆心中不折不扣的女神。
蒋一帆确实喜欢素颜,大气高贵的女人,只不过这样的女人不好找。
而十几年后的今日,蒋一帆28岁,眼看还有一年半载就三十了,上天好似也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