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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流木-第3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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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伍月笙干咳一声:“这天儿总算冷了,一冬天也不下雪,可给这帮穿貂儿的憋完了。” 
  天并不算太冷,不过阴天见不着太阳,小风刮得很刺骨,到了下午天将黑,又簌簌下起雪来。雪越下越大,转眼帝豪门口的路就被埋了。陆领和几个服务生一起扫雪,扫到旁边堆成一堆,拿板锹拍拍砌砌,盖出一座四四方方的烽火台来。萍萍送客人出来,进屋跟吧台里娘俩一说,程元元夸:“俺儿子就是有才。” 
  伍月笙抽着烟直撇嘴:“嗯,你儿子可有才了呢,还搭个台出来,没安排安排谁去坐吗?老凉快儿了。” 

  程元元看她那吞云吐雾的样就来气,推她出去:“去领他上哪儿转转,吃点东西啥的,好容易来一趟你给人打发扫雪去了。” 
  伍月笙被推得直趔趄:“这么大雪上哪儿转去?”还是被轰出来。 
  不远处一群服务生扎堆,其中也有穿着明黄色羽绒服的陆领,一圈人不时爆笑,不知道搞什么明堂。伍月笙扔了烟踩灭,走过去看热闹,那半人高的烽火台上,供神似的摆了条雪雕大鱼。几双冻得通红的手正忙着制作鱼鳍,陆领用光秃秃的指甲在鱼身上画鳞。刚落下来的雪太凉,拍不实,他一不小心就给那艺术品变成鱼块儿了,惹得几个半大小伙子叫嚎着扑上来要把他雪葬。再勇猛的小钢炮也奈何不得人肉车轮战,这冰天雪地又稳不住下盘,挣扎不过半分钟就被人前勾后拽给撂倒了。 

  有人看见伍月笙,立马相互推搡着把陆领扶起来,各自扛着清扫工具一溜烟儿全跑光了。 
  陆领笑着掏出被人从衣领塞进去的雪团,帽兜里也全是雪,往上一翻,纷纷扬扬扣下来,头发眉毛都白了,模样狼狈又滑稽。 
  伍月笙掏出手套来帮他掸着,嘴上不自觉地埋怨:“你这家伙跟谁都能玩儿疯。” 
  他嘿嘿笑,只说今年头回见这么大雪,胡乱拍拍身上:“喊七嫂出来吃火锅去吧。” 
  伍月笙说:“晚点儿再吃吧,我领你去大名鼎鼎的街心公园照相留念。” 
 
  《流木》    第59节 
作者: 吴小雾 
         
  说是公园,不过是几个简单的园林小品组建。一座假山喷泉,密密的灌木花丛,夹杂几株高大的樟子松。树木之间搁置了长椅和石凳,也只是摆设而已,夏天的时候也很少有人来坐,到冬天更是无人问津,积满灰尘霜雪,看上去有些衰败。不过到了晚上却是别有天地,尤其是冬天的晚上。 
  一到上冻,冰灯就亮相了,最早的时候是政府拿钱请人做灯,后来随着附近影楼相馆越来越多,冰灯成了他们在没花没草的冬季招揽客源的主要手段。早些年物质水平还都很低,也拿不出钱搞精神文明建设,只有街心公园这个地方还有山有水,几乎成了全县居民留影的最佳景点,衍生出一个以街心公园为轴的摄影产业环来。县里于是将公园周边的地块规划承包给私人搭建冰灯,增加税收的同时也改善市容。又在公园正中间立起一盏六头高压钠灯,据说每个灯泡都足有一千瓦,照得方圆二里地宛如白昼。做为一个小县城,立北没有日新月异的变化,但也在朝着繁荣*的方向发展着。 

  伍月笙小时候,总是盼着过生日过年,就有由头来照相。也不是多想上相,就是愿意对着镜头假笑,闪光灯一亮,生怕眨眼又肯定会眨眼的感觉,然后等着照片洗出来的心情很复杂,不知道跟预料中的有什么区别。 
  至于景致倒不是十分计较,何况这些私人影楼做出来的冰灯,也确实很粗糙,但是不与冰雪大世界对比的话,也还颇具几分气势。又赶上是假期,闲逛的人很多,人都多多少少恋群,哪儿热闹往哪儿奔。陆领就是其中之一。 
  陆领不太热衷照相,但对伍月笙所说的大名鼎鼎充满向往。步行十多分钟之后,果然看到人山人海,镁光灯缤纷闪现,一派熙攘。现在很多人都自己家买了数码相机,跑来偷景。之所以说是偷,因为园景是公家的,冰景却是个人的。常常见到这边的鬼鬼祟祟摆好普士,对面忽然白光惊曝,跟着便迅速消失了。一旦被冰灯主人抓到,要交取景费的。 

  转一圈下来看了不少*被抓的,陆领乐得不行:“你们家这儿的人怎么都这么爱照相啊?这灯也不咋好看啊。” 
  伍月笙维护家乡名誉:“照出来的还行……”身边一匹冰雕的大马,两个小孩子正被大人抱着骑上去照相。她忽然笑着问:“你见过骆驼吗六零?” 
  陆领愣了一下才知道她不是说乔喜龙:“见过啊,动物园么。” 
  伍月笙笑笑:“有一次我和李述在街心公园看见一个骆驼趴在地上,身上披的五颜六色那种鞍子。我说肯定是假的。李述也说是假的,真的哪能这么花哨。结果刚说完,那骆驼站起来了,脑袋伸到花坛里吃草,一边嚼一边斜愣眼睛看,那眼神好像说‘你们才他妈假的呢’。把我们俩乐坏了。”越想越乐得直不起腰来,那骆驼的模样真是太吊了,就跟能听懂人说话似的。 

  陆领本来一点儿也不觉得这事有什么好笑,但是伍月笙笑得那么大声,他也忍不住嘿嘿笑起来。 
  果然喜剧是要两个人才能看的。 
  一个人看喜剧,有趣的事没人分享,本身就是一种悲剧,再好笑的片子也笑不痛快。 
  过往行人纷纷侧目,一个小孩儿很不解地着看这阿姨,奇怪她为什么笑得如此二百五,脚下没留神绊到电线上,刮倒了一根补光灯。虽然砸不着自己,伍月笙还是下意识地往闪了两步,敏捷地站上了一层冰雕的台阶。陆领担心地看着她那双鞋根:“你悠着点儿。” 
  伍月笙自负地说:“稳着呢。” 
  陆领坏笑:“我怕你给人冰刨露了。”站在下边,向她伸出一只手,“下来。” 

  陆领没戴手套,摊开来的掌心,三条线川字排开,纹路清晰明朗。 
  不像伍月笙的掌纹,相互纠结着叠加着,裂痕一般细碎而又浅杂,纵横纤陌地布满瘦长的手掌。 
  手递过去,被他握住,扶她安全步下滑溜的冰台后,也没有放开。 
  因天气冰冷而略微僵硬的小羊皮手套,在他的掌心中,渐渐恢复柔软。 
  牵着手走了一段,伍月笙突然停下来,被人手里一串亮晶晶的红果子吸引:“我怎么没见着有卖糖葫芦的?买两串来照相。” 

  陆领听见她的嘟囔,嘴上劝她:“你不适合拿糖葫芦照相。”眼睛却四下搜索着。猛然有人从后边飞快地跑过,带起一道凉嗖嗖的风,他下意识地缩缩脖子,低骂:“我靠,你给下大灯行吗……” 
  伍月笙则顺着那疯跑者的背影,意外看到彤红一片:“在那边儿了。” 
  陆领还在摸着鼻子暗自庆幸,心想这要换成乔大鼻子就得挂彩了。冷不防被她拉着跑,脚下直打滑,连连长呼:“驭——” 
  伍月笙竟然真的站住了。 
  陆领倒是没收势冲到了她前边。 
  她将目光快速拉回至他的脸上,说了句:“又不想买了。” 

  陆领纳闷地转头去看就在几步之外的小摊。 
  三轮板车上摆了只玻璃柜,里边插满了糖葫芦,三五个小孩兴致勃勃地围在那儿,不断改变主意指点,试图为自己挑选出最完美的那串。一个穿着笔挺的男人也混在其中,微微倾身,隔着透明罩子注视着一串串卖相诱人的零食。这个人的服饰气质与卖糖葫芦的小摊格格不入,但是很奇特,他的眼神极其认真,几乎可以用研究来形容。 
  陆领思索了一下,问:“他是不是在琢磨,这种东西有什么好吃的?” 
  伍月笙哧地笑出来:“人家没你这么有怀疑精神。” 
  陆领大乐:“你意思是他比我贪吃?” 

  这是李述近五年来第一次回东北,便赶上三九寒天,人对故乡的感觉很神奇,没有原则。 
  南方的冬天再柔驯宜人,就是温暖不了他,而珍馐美食,似乎也远不如眼前这一把小零食惹人垂涎。 
  糖冰棱剔透玲珑,扁扁一片贴在果子后端,晶亮的红果,颗颗圆滚饱满,用竹签穿成串,密密匝匝整整齐齐地插在草把上,形成一个鲜艳的半球形,像京剧里华丽的珠玉凤冠。任谁看了都会不禁侧目,伍月笙对它更是没有抵抗能力,每见必买,而且是挑那种特别长的,拿在手里微微发颤。 
  付完钱,接过自己中意的那串糖葫芦,李述忽然想:好像被五月传染了。 
  那丫头是视觉系动物,连吃东西也要漂亮的。 

  她其实并不贪吃,只是一见到外形不错的东西,就算不想吃,也会忍不住买下来,总是乱花钱。程元元又觉得这孩子小时候吃了苦,现在有了条件,在经济上格外纵容她,导致她根本不懂浪费为何物。后来随着年纪大一点,见的世故多了,才逐渐收敛,但也没完全消除购物狂的潜在因子。 
  李述知道这是应该纠正的,却仍然做不到去指责她。 
  同样的行为,别的女孩做是骄奢,换成伍月笙,他却莫名地心疼。 
  大概每个人都是这样,会有两套甚至更多衡量是非的标准。 
  自嘲地笑着转身,一眼看见手牵手走过来的两个小朋友,李述无奈地把找回的零钱又交给了摊主:“再给我拿两串吧。” 
  三个大人各持一根糖葫芦,站在路边吃得咔喳做响。伍月笙把上边的糖片嚼光,又慢吞吞地吃了两个形状最好的山楂果,便开始不专心,有一下没一下地啃着。李述知道她又吃够了,不等出声,就见已经把自己那串解决掉的陆领,大大方方地向她一摊手:“你吃多了牙疼,给我吧。” 

  伍月笙乐不得地打发出手,嘴上却不情不愿地:“也不怕齁死。” 
  陆领用竹签子比划着刺她,狠狠瞪眼。 
  李述笑着看她:“你们出来多久了?逛累了吧,找地方坐坐?” 
  伍月笙说:“吃火锅去吧?” 
  陆领一面脸颊鼓鼓地嚼着颗山楂说:“我随便。” 

  李述说:“你说了算。这儿变化挺大的,我也不知道该去哪儿。” 
  
  《流木》    第60节 
作者: 吴小雾 
         
  伍月笙笑了笑:“对哦,你们大城市来的,不熟悉这屯子。”转身前边带路去了。 
  李述对着她的背影摇摇头:“这丫头老是这样,有时候满不在乎地就说一些让人下不来台的话。” 
  陆领找到知音一般:“对对对,她妈都说谁遇上这人谁倒八辈子血霉,没心没肺,谁对她好都白搭。”他把实在吃不下去的小半串糖葫芦随手一投,扎到路边雪堆上,喃喃骂道:“人家说俩人吃一根够了,偏说不够。” 
  李述困惑地看着他:“那你呢?”他问:“明知道白搭还对她好。” 

  陆领擦着沾在嘴角的糖渣:“我没法啊。她不是我媳妇儿吗。” 
  紫铜锅子圆木炭,正宗地道的渍菜白肉锅,陆领跟丈母娘吃过一次之后就念念不忘。伍月笙一进饭店就打电话让程元元来买单,说陆领总惦记来立北就是冲着这顿饭的。 
  程元元推开雅间的门,一眼看见李述,饶是她这种见文工施礼乐遇商纣动干戈的人,也不知道该说什么话好了。怔怔一下:“唉?小木?这么巧……”说完自己听着也话里有话似的,当下恨不得自掌一嘴巴。 
  陆领腾出身边的椅子招呼她坐问:“怎么这半天才到,真奔结账来的?” 
  李述笑笑:“脱不开身了吧?这又到都出来玩的时候了。” 
  程元元脱了大衣:“可不是,这半拉月天天得出去借人。我现在精神头也供不上,你说阿淼那不争气的还整早产了。我也不能那么不是人,孩子刚满月,就让人来上班。” 
  伍月笙挑她话里的毛病:“那人不早产,挺个足月的肚子,你好意思让人在那乌烟瘴气的地方给你看吧台啊?” 
  李述疑惑着:“阿淼是哪个?” 

  伍月笙想了想:“她腰上有一大块胎记,后来你在上边给纹了对儿凤凰。” 
  这么说李述就有印象了,兀地失笑:“记得以前她就经常怀孕。” 
  程元元撇撇嘴:“嗯,那才肥沃呢,撒籽儿就长苗。” 
  把陆领笑得直呛,伸胳膊去够餐巾纸又被锅沿儿烫了手,疼得孙猴子一样张嘴哈哈喘气,连连甩手。伍月笙一边骂他,一边叫人拿瓶冰镇矿泉水。这店里想是经常有人挨烫,服务员送来冰水,居然还附加了一支京万红。不过陆领烫得不太严重,药膏也没涂,矿泉水放在桌上,贴着烫红的手背止痛,左手抄起筷子照吃不误。他前两年骑摩托车肇事,右臂骨折打石膏吊了一个多月,痊愈的时候已经成半个左撇子了。伍月笙听了大笑,你打小就这么毛毛愣愣的也好,回头真整个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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