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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4章

植物大战僵尸-第1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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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复杂的,当属失乐园!
    依照我和胖子这两个现代人的眼光,按部就班的看待和处理问题显然是不可行的,八万多人放在哪里都是一股不可忽视的力量,放在战时那种关键时刻,甚至能改变一个国家的命运,就这么放在城里混吃等死可不是办法,要命的是,隔三岔五就有人自愿加入失乐园这个行列,尽管他们知道,死了就会直接丢到火葬场里,连个香位都没有!
    其实对失乐园意见最大的,还是那帮子守城士兵,他们夜以继日的巡逻、工作,要保护自己的家人倒也无可厚非,可是还要拼着命的去守卫一些对生存丧失了希望和意义的人们,这件事情的意义在哪里,值还是不值呢?
    “失乐园的问题暂时没办法解决!”呼延澈单摇摇头,在座当中属他资历最老,活的当真一个叫‘历史悠久’,有说这话的底气,他感叹道:“这帮人非得圈在城里保护着,如果逐出城去只会平添这个世界上僵尸的数量而已!”
    八万人放出去,至少就会有四五万人变成僵尸,这种概率很正常,因为没有人会傻了巴叽的等着僵尸吃光你的脑子,基本上都是被咬伤、抓伤之后感染到了尸毒产生的变异,我们所碰到的僵尸里,大部分都是缺胳膊掉腿的,这些僵尸生前跑百米估计只要八秒!
    我没有插嘴,因为我清楚,产生失乐园的根源,一是僵尸作怪,造成安全的土地资源非常有限,那些丧失斗志的人只能被‘囚禁’在城池里,二是植灵力的副作用,人们可以召唤食物,吃的饱,有人说,只要能填饱肚子,一切问题都不再是问题!
    这两个根源,都不大好解决,前者,随着人类不停的修炼,越来越强势,僵尸不停的被消灭,而且人类都龟缩在城池里,僵尸也很难再找到食物,变成僵尸的人类也越来越少,反而人类数量却在不停的增多,此消彼长之下,看起来,再过个几百年,僵尸这种不合时宜的产物,就要灭绝了!
    实际情况呢?实际上,这些个僵尸的数量虽然不停的减少,但是它们的整体质量却在不断的提高,普通僵尸死便死了,无伤大雅,反正对人类也造不成什么危害,毕竟经过这么多年的休养生息,人类基数大、发展快,三五成群,轻易也能干掉同等级的僵尸!
    但是,僵尸一旦获得了突破,到了银甲尸、金甲尸,甚至是尸王,就会发生质的飞迁,好比华夏传说里的白日飞升,无怪乎不死书生说,尸王才是真正的人类!
    即便没有达到尸王,金甲尸也不是人类就能轻易对付的,植物战士的局限性太强了,单从《植士通鉴》上就可以看的出来,三级植士往下只有倭瓜战士一个攻击性的植物,而师级境界的植物战士,还需要人类自己去掘取,通用的还要靠我这么个半吊子的救世者!
    至于植灵力的副作用这个根源,好吧,这个等我打下了德恩郡城再说!
    明天,我决定上青云山看看!

第166章 雷劈青云山
    第166章 雷劈青云山
    工欲善其身,必先利其器,我好歹也是二级的植武士,没把趁手点的兵器可不行,龙腾商会抄家完毕后,本想从那一堆战利品里找出两把像样点的,不想都是一般货色,连胖子的墨厉枪都不如,更别提青青的青锋剑。
    倒是有几把拿的出手的,可惜是雷家几个当家的野蛮人专用,不是重锤就是狼牙棒,还有几柄宣花大板斧,动辙都是上百斤的大家伙,胖子拿着能舞出花来,至于我,绑在背上摆摆POSS画个单人肖像都嫌累的慌,更别提拿出去杀僵尸了!
    我有意跟胖子换两个大家伙,把墨厉枪给我,想想还是放弃了,倒不是胖子不肯,而是咱看不上这墨厉枪了,原本我见这枪不错,以为和青青的青锋剑是一个品阶,可当灌入植灵力的时候才发现,差了何止一个档次啊!
    青青的青锋剑,灌入十成的植灵力,就能打出十成的气劲来,可是墨厉枪呢,能有八成的气劲就不错了,比一般精钢打造的武器略强,显然还是材质的问题,想想也就释然了,青锋剑是青青的佩剑,这妞一开始就是植武者,用这种剑那是如虎添翼!而墨厉枪原本的主人是特伦导师,他的枪锋利就好,对植灵力的导通性要求不强!
    对,导通性,就是这么个形容词,看我这脑筋,多灵活啊,导通性百分之一百的话就是一把极品武品,类似于青锋剑,如果武器还能对植灵力有增幅,那就相当有搞头了!真有这种武器吗?特蒙给出了答案,有!必须的!这种对植灵力有增幅的武器被称之为法器,比左姐姐的地神杖、美人鱼的海神之恋这种神器要略逊一筹!
    然而这种对植灵力有增幅的法器,特蒙也只是见过一面而已,至于拥有,他是想都不敢想,据他估计,即便是武神庙总盟,也不会拥有超过一只手的数量。
    如果我只是个植士,也就不会对武器做过多的要求,随便找把拿出来充充门面,谨防万一的肉搏战就可以了,不像刚到四方谷的那天,还那么幸运的碰到个屠夫僵尸,腰上还别着把杀猪刀。但现在不同了,多一份手段等于性命多了一层保障,保况要去德恩郡城办那么危险的事情!
    第二日,我早早起床,从特府后院牵出了闪电,这家伙早就憋坏了,不停踢着木栅栏,用脑袋蹭着我的脸,那无辜的神情跟受了委屈的小媳妇似的,我拍拍它的脑袋,捊捊它的鬃毛,亲切道:“老伙计,咱们也算是人中阿泽、马中闪电了,别急,一会儿带你出去好好遛遛”
    它不停的摆着头,看样子是听懂了,又哧哧的打着响鼻,好像不是那么回事,哎,这畜牲的世界和柳寒风的世界一样,反正很难弄的懂!
    直到我解开了绳索,它一溜儿的蹿到了马厩的另一头,绳索在我手上险些磨出血泡来,等我回过神,愣住了:这畜牲正蹭着那匹大白母驹大献殷勤,片刻之间,两只前蹄已经搭到了母驹的背上,一耸一耸的做着最原始的动作。
    敢情它不是想念我了,而是血虫上脑啊,这尼玛,还真是草泥马来的,话说回来也挺难为它们俩的,看着母驹也算是‘眉清目秀’一个级别的,关在一个厩里,一个深不可测,另一个却是鞭长莫及,还不憋死它呀!
    我转过身去,不忍心搅了这畜牲的好事,前面朱丽叶踩着碎步走了过来,我心下一惊,赶紧拦在她的身前:“哎、哎,朱丽叶,等会儿,等会儿”
    “干吗啊?”她奇怪的问道:“到青云山不是一整天的路程嘛,我还特意起了一个大早呢!”
    “再等一会儿吧!”我苦笑着道:“闪电正忙着呢,哦,闪电就是我的那匹马!”
    “不是吧你,现在才给它喂草料,你怎么整的呀,特府的下人呢?知道今天该出发昨天就该给它喂的饱饱的呀!”她推开我,边走边道:“你闪开,我可不等你了,反正你的那匹闪电我也听说过了,它跑的快着呢,一会儿你……”
    没声儿了!
    不用回头我也知道,这会儿朱丽叶的脸肯定跟霜打的茄子一样,酱紫儿的,不用照镜子我也知道,自己这会儿脸也肯定是通红的憋着笑呢!
    “臭阿泽!”
    朱丽叶咬牙切齿一字一顿的骂道,她倒是没敢怎么乍乎,被外面的家丁丫头什么的听到,指不定以为院子里发生什么了呢,只不过我就惨了,美人鱼的粉拳如同雨点一般落在我的后背上,六级青铜武士的力量可不是盖的!
    一般这种情况下,男猪脚都会拼命的跑,女猪脚就挥着粉拳跟在后面拼命的追,两个人围着院子打情骂俏,无外乎两种结果:A、女猪脚追不上,气乎乎的往那儿一座,男猪脚上前,关切的问候道,怎么了?生气了,然后猛抽自己两个大嘴巴子,这时候女猪脚得该心疼了,摸着男猪脚脸问疼嘛,男猪脚很有男子气概的摇头说不疼,女猪脚害羞的低头,男猪脚则趁机猛啃……情况B、女猪脚追的过程中摔了一跤,男猪脚索性将她抱了起来,然后女猪脚温柔的倒在他的怀里,两个人抱着一块儿猛啃。
    我要是真这么写了,左姐姐不把我大卸八块,我自个儿都瞧不起自个儿,咱又不是拍那琼瑶剧,整那些叽叽歪歪的脑残玩意儿干啥?
    我索性站着,任她千捶万擂而八风不动,以45度的角度仰望着天空,摸着下巴道:“力度是有了,手法比美容院的小姐还差点,朱丽叶,你有上岗证没有?”
    她虽然听不懂我说的是什么,却知道这不是什么好话,索性别过头去,做那小女儿姿态,不再理我。
    我嘿嘿一笑:“你们女人啊,就是死要面子活受罪,这可是阴阳调和天经地义的事情,有啥子大不了的嘛,再说了,我提醒过你的,你非要把我推开还要过去看,这能怪我么?”
    她气的直跺脚,不顾淑女形象的骂道:“臭阿泽,你还说,就怪你,就怪你!”
    我打着哈欠,望着天空:“啊,今天是阴天啊,照这种情形看来,下午多半要乌云盖顶,不适宜出行啊,这可怎么是好呢”
    正交谈间,赵海尔走进了门,他是老蒋派给我们的向导,身上还带着老蒋的亲笔书信,说是带给山上一位张姓的铸造大师,和我打过招呼之后,这小子的的眼珠子又落到了朱丽叶的身上,再也挪不开了!
    朱丽叶今天穿了一套浅蓝色的公主裙,这是从城主府里搜刮出来的,据称是柳吴氏以前的衣服,好在这妞没什么洁癖,不然多浪费啊,其实穿她身上也是另外一种浪费改成大裤头不知道能让多少贫民窟的大男人下床呢!
    话说回来,人鱼公主确实是极漂亮的,不说天下无双,至少也是一笑倾城再笑倾国的那种,配合上海神之恋的话,险些把老子的魂都给勾走了我得防着她点儿,咱前世是预备党员,出轨的事情万万使不得!
    海尔哥一片痴情,目不转睛,朱丽叶觉得不适,直被盯的脸颊飞红,狠狠了瞪了他了一眼,海尔哥这才回过神,转移目光落到了马厩里,看到了不该看的一幕,整个人一怔,终于明白我们为什么还没有出发,讪讪的挠挠头,瞎找着话题:“阿泽,裴姑娘和左小姐今天不去么?”
    我笑道:“她们留恋在郡城里的时光,逛街去了,顺便买些在德恩郡城要用的东西!”
    “哦,那刘欢郡马呢?”
    “这种热闹他怎么会不想去,只是青青今天要搬到城主府去,他少不得要跟上的!”我笑着反问道:“海尔兄记性好像不咋滴的呀,记得昨晚她们说不去的时候,你好像都在场吧!”
    他尴尬道:“是吗,嘿嘿,有点不记得了!”
    “哦,原来如此!”我点点头,作恍然大悟状!
    不得不说,闪电这畜牲的持久力可以让倭国的那些女优欲仙欲死,让我们足足等了半个多小时,如果不是雷锤商会收缴的战马都拉到了城主府,而特府的战马就这么几匹,打死我也不等它,等了也不骑它丫的!
    比较可乐的是,朱丽叶是死活不肯骑那匹大母白驹了,这妞估计以后有心理阴影了,毕竟不是每个人的神经都有泽哥这么粗的,好在赵海尔从冒险者公会牵来一匹黑马,这小子也很上道,主动跟朱丽叶换了一匹。
    朱丽叶气鼓鼓的走了出去,海尔哥牵着被喂饱了的白母驹,冲我招招手:“泽哥,走呗!”
    我挥挥手:“你们先走一会儿,我随后就到!”
    “那行!”这小子飞也似的跑出了门,追美人鱼去了,倒不是说他重色轻友,要是我指不定干的还要出格咱也不骑母驹,就死皮赖脸的跟朱丽叶同乘一骑。
    他们两走后,我这憋了半天的气终于得到了释放,院子里传出一阵张狂的大笑,险些笑岔了气,这才拍拍泄尽了火而更加趾高气昂的闪电:“老伙计,你刚骑的马子被人骑了,咱们追他们去!”
    临出门时碰到了芩丫头,不知道她从哪里搜刮到了三件油纸雨衣,让我一定带上,千叮咛万嘱咐我要小心,让我着实感动了一把!
    追到海尔哥和朱丽叶两人时,他们已经在城门口等候多时了,算算这是第三次从西门出来了,第一次偷偷摸摸,第二次光明正大的出来看戏,却被不死书生当作小鸡子一样提在了手里,简直就是耻辱啊!
    将雨衣分给他们,我们沿着一马平川的大道跑了出去,一路上倒是风平浪静,这也难怪,光是巡逻队伍就碰到了好几波,每波都对我们盘查了一番,好在有蒋天笑的亲笔公文,他们又都认识赵海尔这个公会大公子,也没什么人敢与我们为难!
    中午时分停下来休息了一趟,补充了体力,倒没什么新奇的事情,不过朱丽叶紧绷着一上午的脸终于松开了,因为赵海尔召唤出来的东西虽然口味一般,但都是熟的,这比我强的多,因此我遭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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