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有林夕 作者:双十笙(晋江2014.05.30完结)-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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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人寒暄完,就出了机场,许娥华喊着陆观澜要回家吃饭,陆观澜不愿意,上了自己的路虎就说公司有事,眼都不撇唐密云一样,就开着车走了。
许娥华有些尴尬,拍了拍唐密云的手,三人就上了车。陆观澜好不容易逃脱了父母的钳制,就约着和张云杰和左子寒打高尔夫去了。
自从这次的采访成功结束以后,林夕算是杂志社的头号功臣。主编为了奖励林夕,专门给了她几天大假,等到稿子发表了,再看看反响。
这几天林夕难得清闲就窝在她的小房子里养伤,一天三顿的吃外卖。身体壮的像头牛,根本没有医生说的头晕,恶心的症状,于是也就放下了心。只有丁一一没事下班就来跟她汇报一下最新消息,什么主编的进修通知已经发下来了,好像要去很久哎,夕夕你要上位啦,什么什么的。
林夕难得忙里偷闲,每天睡到自然醒。懒的跟猪一样心安理得。根本忘记明天是什么日子。
半夜里,月黑风高,阴风仄仄,林夕看完鬼片窝在被窝里里害怕着,好不容易在心里默念“鬼片都是骗人的,鬼片都是骗人的!”自我安慰着刚睡着,冷不丁被一阵急促的短信铃声吵醒,林夕恼火的要命,拿起手机刚准备摔。
一看,竟是丁一一发来的短信,短信的光明明灭灭,屏幕上几行字,上面写着:
“亲爱的林夕夕,明天是你二十七岁的生日,恩,虽然你长着少女的脸蛋儿,但你已经有一颗大妈的心了,希望在你二十七岁这年,能遇到你的真命天子,与你共度人生,我等不到明天啦,现在是十二点整,祝你生日快乐快乐啦!”
林夕一看这短信,来神了,明天自己过生日啊?这几天忙得焦头烂额,都没心思去想,嗬,自己都二十七了,奔三十的人了,大妈心还能分泌多巴胺吗?但是丁一一是她在这个城市最亲近的人了,看到这条短信,冷淡的心也熨帖了很多。
第二天,林夕的假还没休完呢,正好是自己的生日,想着要不请丁一一和祁季出来吃个饭,于是乎就打了个电话给丁一一。丁一一可没林夕那么好命还在家休大假,但是林夕今天过生日也确实不能大意,于是订了个超大的慕斯蛋糕,下了班就和祁季一起去接林夕。
好不容易过次生日,当然要好好打扮一下了。林夕穿着丁一一买的黑色露背一字领小黑裙,红色的手包,红色的高跟鞋,头发中分送送的盘在脑后,黑色水晶耳环垂在肩部,略施粉黛,整个人高雅大气不容忽视。
丁一一看到林夕的时候眼都直了,啧啧,这妮子真是,不鸣则已,一鸣惊人,这打扮起来,端庄性感,不比明星差什么。上了车,三人就直奔吃饭地儿去。
吹了蜡烛吃了蛋糕,林夕才真真实实有了自己过了二十七岁生日的感觉,那么快,真是如花美眷似水流年,以前还是个涉世未深的小丫头,现在都是独当一面的成熟女性了。岁月是把杀猪刀啊。吃完饭,林夕有点醉醺醺的,丁一一把她送回家,她早就不省人事了。
这休息够了,稿子也出来了,林夕还得去杂志社报个道。主编对于她的这次拿下的案子特别满意,整个办公室都洋溢着和谐的欢笑声!主编的意思是,过段时间结合林夕之前的案子,自己不在的日子里,由她暂代主编一职,明里暗里都是要给她升官的意思啊!
林夕听了主编的话心满意足。下班从杂志社出来,刚走两步,就看见一辆风骚的亮蓝色兰博基尼,停在写字楼的门口。这来来往往也有不少好车,但这辆一看就是限量版的,全世界还不知道才几辆呢。林夕是真挺喜欢好车的,没事就看杂志,于是凑上去多看了两眼,还对着车玻璃不停的撩头发,抛媚眼。
哎,什么叫无巧不成书。 这就是,这世界上就有种关系叫冤家,不是冤家不聚头。正巧薛琪和褚汶之地鼠二人组在附近买东西呢,拐个弯,就看见林夕对着人家豪车犯花痴。
薛琪心中暗爽,这林夕吧,是不是自从跟褚汶分手之后过的是一天不如一天啊?怎么那么落魄。自从他俩掰了之后后,薛琪是三天两头缠着褚汶,这褚汶本来就耐不得寂寞,以前林夕只跟他牵牵手,抱一抱,虽然薛琪不是什么好东西,但她的身体真真让褚汶流连忘返,而且,自从被林夕毫不留情的羞辱过之后,他也就不再想着林夕,跟薛琪厮混在一起。
薛琪盯着林夕,觉得褚汶被自己抢来了,信心空前暴涨,瞬间觉得高人一等,很有底气,就想去炫耀一下,最好能看见林夕悔不该当初的落魄样,于是拉着褚汶就朝林夕跟前去,褚汶不想过去,奈何,拗不过薛琪,也硬着头皮过去了。
林夕正欣赏着呢,突然从车窗反光上看见两大脑袋,恩,怎么那么熟悉,转脸一看,还真是薛琪和褚汶,两人阴魂不散的。
薛琪挎着褚汶的胳膊,趾高气昂,皮笑肉不笑的看着林夕说:“呦,这北京城可真小,在这也能遇见老同学,怎么样,多久不见了,什么时候好好聊聊,对了,我跟褚汶马上结婚了,会给你送请柬的,你一定要来给我祝福哦。”
林夕的嘴角抽了抽,合着一个月前,偷情被撞见的人不是你是你孪生妹妹啊,都是千年的狐狸,还跟我玩聊斋。虽然褚汶站在她那面,自己势单力薄的,但是输人不能输阵啊。林夕刚准备开口炮轰这对渣男渣女,身后突然响起刺耳的喇叭声。林夕闭上嘴转头一看,原来是那辆牛叉闪闪的兰博基尼发出的,正巧,车窗放了下来,一张俊脸就这么直直的撞进了林夕的眼里!
作者有话要说:
女二出现了……
第11章 第十一章
陆观澜自从上次见过唐密云之后,就清心寡欲了几天,一来是许娥华天天让他回家吃饭,他没时间在花丛里打滚儿,二来,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以前觉得特别辣,特别有味道的妞儿,现在也觉得少了点灵气,怎么说呢,他不自觉的就拿林夕来做对比,因为林夕是他认识的女人里,最独特的,一不矫揉造作,二是清新爽利,最主要一点,不待见自己。这就是人性啊。越不待见,心里越是惦念!
上次洽谈的那个生意有了进展,今天要办个酒会,顺便把合同签了,从找的翻译不太了解上次谈判的情况,想来想去,还是林夕最合适,打电话没打通,知道她上班的地方,所以在这等着林夕呢。刚才闭着眼睛假寐,这刚睁开就看见林夕和她前男友,以及前男友的现女友在车前面剑拔弩张的样子,陆观澜私心里,不想林夕跟褚汶废话,也知道褚汶不是个好东西,怕林夕吃亏,这才摁了车喇叭。
林夕看见陆观澜纳闷了一下,这大神干嘛来了,访谈已经做完了啊。这在场的每个人还都没反应过来呢,褚汶首先撒开了薛琪的手,一路小跑过去,样子要多猥琐有多猥琐。隔着窗户,就腆着张笑脸跟人打招呼:“陆少,您还记得我吗,我爸天天在家念叨您呢,老爷子身体可还好。”
陆观澜可不是褚汶想见到就能见到的人物,好不容易在这遇上了,当然要想尽办法的巴结讨好一下。陆观澜最烦这种找着机会就套近乎的人,直接把他无视了,只对着林夕招了招手:“过来。”
林夕四处看了看,然后对着陆观澜指了下自己:“您喊我啊?”陆观澜一头黑线,这孩子还能再单(白)纯(痴)点吗。于是点点了头,:“唔,就是你。”
林夕本不想去的,可她一扭头,看见薛琪那眼珠子就要不受眼眶束缚,马上就掉出来滚地下了。毫不掩饰的贪欲和觊觎啊。这刚谈没几天的男朋友褚汶还在这呢,薛琪就这样毫不避讳的看别的人,也真够人寒心。褚汶自然也看见薛琪那表情了,真丢人,自己还在这呢,就这样,虽不喜,却无法表达。脸色悻悻的,十分难看!
薛琪看见褚汶认识这么个极品的男人,忙扭着身子就要上前去自我介绍。林夕差点爆粗口,这丫没见过男人啊,为了报当日仇恨,林夕大步朝前也扭着身子故意挤了薛琪一下走到车跟前,薛琪被撞了一下,差点摔倒,于是恶狠狠的看了林夕一眼,林夕才不管你那眼珠子是不是比吉娃娃大,走到陆观澜跟前娇媚的撩了撩头发:“陆总,您老有何贵干啊。”
陆观澜盯着林夕看,林夕还以为自己脸上有人民币呢,不自觉的的摸了摸脸,这一动作就逗笑了陆观澜:陆观澜对着林夕指了指:“上车。”
薛琪一口银牙都要咬碎了,这林夕什么命啊,找的男人一个胜一个的优质,即使不甘心,也不能在人面前落了短处。于是对着陆观澜摆出一了一朵白莲花惯有的清纯无害的表情:“陆少,您好,我是褚汶的朋友。”
林夕扶额,这丫连自己的性别属性都给忽略了,不是女朋友吗,不是喜欢了四年吗,不是默默守护的吗,合着前几天说的都是单口相声啊。
陆观澜隔着半层车玻璃就闻见那股子熏人的香水味了,根本不搭话茬,而且那女人的贪婪落在陆观澜眼里更是讨厌,想到今天来得正事,也是为林夕撑腰,温柔的对着林夕笑,然后缓缓说道:“愣着干嘛,快上车,带你买衣服去。”
薛琪看陆观澜不理她,只顾着跟林夕说话,心里气结,继续对着陆观澜搔首弄姿。褚汶实在丢不下去那个人了,忙站出来,拉着薛琪,就对陆观澜哈着腰:“陆少,不耽误您的事儿了,我先走了。”
于是拉着薛琪快步离开,薛琪还不死心扭着头抛媚眼呢,也不怕把脖子扭断了!
林夕看薛琪走了,也没必要僵持了下去了,笑了笑就想走。哎,陆观澜就是个资本家,找她一准没好事。陆观澜看林夕要走,挑着眉,对林夕说:“怎么,我能吃了你不成,采访完了,你这升职也有望,不得感谢我一下。”
林夕觉得挺好笑的,倚靠在车窗上,脸凑在陆观澜跟前,笑眯眯的说:“吃人嘴软,拿人手短。我承了您几次情,这就要报应来了?”湿热的气息喷到陆观澜的脸上,丝丝缕缕的暧昧,林夕身上的幽香离得那么近,盈满了陆观澜的感官,恩!是比香水好闻,陆观澜这么思索道。林夕见陆观澜不回话,不耐烦的敲了敲车窗说道:“陆总,到底什么事,我还要挤公交呢。”
陆观澜收了收心思,指了指旁边的副驾驶说:“上来,上来我再告诉你。”林夕一看僵持着也没用,这陆观澜是个不达目的不罢休的人啊。再看这垂涎已久的兰博基尼,买不起也可以坐坐,林夕只得拉开车门,坐了进去。平头小百姓从来没坐过上千万的车啊,林夕左摸摸右看看。就这毫不掩饰的贪财样落在陆观澜的眼里,陆观澜只觉得好笑,并不觉得厌恶。
陆观澜一边撑着方向盘一边漫不经心的说:“上次的谈判基本上都成了,今天有个酒会,你陪我去,合同今天就能签下来了。不是有句话叫送佛送到西吗。你今儿帮我这个忙,赶明少不了你好处。你要不去,你采访我的那篇稿子,我给不给发,还两说呢。”
林夕恍悟,噢!原来这事啊,,还能以为人家看上自己了呢,害的心脏还暂停了几秒钟。 但是这威胁带着利诱的话语又是怎么回事呢!
林夕想着人家帮你那么大一忙,感谢一下也是应该的,上次还送去医院了呢,况且,林夕在上次的谈判中找到了那么一丝丝的成就感,于是也不推辞了,点了点头。陆观澜看林夕点头了,就发动起车子。
陆观澜一路飞驰,林夕从来觉得北京的一直便秘的交通什么时候变得那么通畅了。没一会儿,就到了地。陆观澜侧身解开林夕的安全带拉着林夕就出来。林夕抬头一看,嗬,好家伙,全是一线品牌,全是她得卖个肾才敢来的地方啊!
这对陆观澜来说,都不算什么,见惯了。陆观澜大步在前走,一转头发现后头没人,才发现林夕那妮子还咂着嘴在后面欣赏呢。陆观澜失笑,往回走几步,拉着林夕就往里去。
林夕一边顺从的跟着进去,一边呐呐的抬起头问陆观澜:“陆总,您带我这来干嘛?”
陆观澜转过头,上下打量一下林夕,戏谑的说:“都说了是酒会了,不是大排档吃烧烤喝啤酒,你就准备穿着你这牛仔裤帆布鞋就去了?我陆观澜的女伴带出去,当然要艳惊四座了!”
林夕低下头,看了看自己的匡威,呵呵。
陆观澜拉着林夕进了一家店,林夕伸长脖子,看了看牌,是christian Dior 啊,林夕咂舌,太贵了太贵了。店主看见陆观澜来了,就跟见到自己亲爹一样,忙迎了出来。店员分列两行,夹道欢迎啊,“陆总,您来了。”林夕翻白眼,看这熟门熟路的样,估计没少带女人来!
店长看陆观澜带女人来,想介绍一下新款。 但陆观澜拒绝了店长的好意,而是自己选了条裙子递给了林夕。
不得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