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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无肉不欢-第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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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吃饱了撑着没事干练绣花啊?”
  
  “真不贤惠……”石头郁闷地嘟囔了两句,皱眉问,“那个叫小尤的,没事做荷包给我做什么?”
  
  我斟酌一下言语,含蓄地提醒这个感情神经比电缆粗的家伙:“她本来就是个好女孩,你别问太多,下次直接提盒点心去谢谢人家,聊聊天,记得说话客气点,别惹人讨厌了。”
  
  “别提她了,我又不是傻子,自会处理,”石头的眉头皱得更深,又问,“你把她做的给我,你自己做的呢?记得上次见到时,你已经开始绣花瓣了。”
  
  “这个……你什么时候看见的?”我有点心虚了。
  
  “不告诉你,”石头继续对我摊开手掌,大刺刺地说,“懒丫头,快点拿来,不管你绣得再难看,好歹也比破布片强。”
  
  “你那么坚持做什么?”我眼珠子乱转,不敢看他:“那个……那个……已经没有了。”
  
  “丢了?你还能不能再笨点?”石头眼神儿有点心疼。
  
  我越发心虚,不敢应声,只好低着头听他数落。
  
  不远处传来轻轻的咳嗽声,我们一块儿回过头去,是南宫冥练习完毕,正站在练武场门口,随手赏了递毛巾的侍从一个金裸子,其他人更是冲上来拿剑的拿剑,送水的送水,殷勤万分,然后都眼巴巴地盼着打赏。
  
  南宫冥似乎心情大好,他慢悠悠地在怀里翻了翻,慢悠悠地拿出一个墨梅荷包,慢悠悠地转了转荷包,慢悠悠地从里面翻出几个金瓜子,慢悠悠地分赏下去,再慢悠悠地将荷包收了回来,然后慢悠悠地走了。
  
  石头眼睛都看直了。
  
  我觉得气氛不妙,悄悄踮着脚尖想撤退……
  
  还没走几步,领子就被扯住,拖了回去,然后对上石头像锅底似的一张脸,只好讪讪道:“我觉得自己做得不好,想搁一边去。正好给少主看见,他说可惜,就讨去了……”
  
  “他要,你就给了?”石头也到了变声年龄,平时说话和鸭子似的难听,再加上咬牙切齿从喉咙憋出来的发音,格外阴森恐怖。
  
  我缩了缩肩,低声道:“主子要东西,我能不给吗?”
  
  “你不会说是给我的吗?”石头细长的眼角更弯了,看起来依旧在笑,可是嘴角没有酒窝,这是他要暴走打人的前兆。
  
  我没见他那么凶过,有点害怕,但还是壮着胆子解释:“当时小尤姑娘下了十二分心思给你做了个好的,比我胡乱做的玩意强多了……所以……”
  
  话音未落,墨竹荷包便摔了过来,砸中我脑门,落在地上。他还仿佛不解恨,居然踩了两脚。
  
  “你混账!”我急了,赶紧将荷包抢起,心疼地拍拍上面灰尘,斥道,“小尤姑娘人很好,你不喜欢也就罢了,怎能这样糟蹋别人一番心意?”
  
  石头冷冷地说:“我就是个混账,玩不得好言好语,半推半就这一套!你珍惜别人心意,自个儿珍惜去,别扯上我。”
  
  我也气了:“是啊!我学着你这脾气,待少主来找我,或跟我讨东西,我就严词拒绝,拒之不成,直接大耳刮子往他脸上抽,然后被管事的几顿棍子打断腿卖掉,才合了你心意!”
  
  石头给呛住了,过了很久后才说:“你明知道他喜欢你。”
  
  我委屈:“他又怎可能不知道我不喜欢他?”
  
  换一个男人被这样对待,多数也罢了。只可惜原著作者金手指威武,原著官配难逆,他硬是要死死缠着,磨着耐心等着,不到黄河不死心,什么办法都没用,我都觉得自己像恶毒女,伤他的一片好心都快伤得不好意思了,
  
  石头气呼呼地问:“你就不会说你喜欢别人吗?”
  
  “我和个瘟疫似的,说喜欢谁就祸害谁!管事们一个比一个会猜主子心意,翠墨已经被送去劈柴,阿初都给调去刷马桶了,男人见了我只差没掉头跑,我还能喜欢谁?!你倒是可以说说你最近和谁结仇,我去喜欢他一下,帮你报复回去!”我气得口不择言。
  
  “给我坦白点,你真没喜欢的人?”石头又问。
  
  “没有。”我想了想,摇摇头。
  
  我从小孤僻自私,理智大于情感,虽然对石头有好感,对南宫冥不反感,但骨子里最珍惜的还是自己,每到生死关头就会暴露本性。只要能好好活着过日子,我可以抛弃一切男女感情,在所不惜。
  
  或许,这叫冷血?
  
  “不知道你究竟在怕什么?”石头看了我半响,愤愤然拂袖而去。
  
  我只好偷偷将墨竹荷包洗干净,还给了小尤,帮忙婉转道歉。
  
  小尤大概知道了什么,脸色惨白,却没说什么,只默默接了回去,转身抹了两滴眼泪,从此和我更加疏远。
  
  没过两天,就传来石头被远远派去江西地区剿匪的消息。
  
  我很担心。
  
  南宫冥说不是他安排的,而且那里不危险,叫我放心。
  
  我不敢完全信任他,决定尽早做逃跑的准备。
  
  南宫世家进难出易,这些年来我研究过好几条离开线路,想什么时候撤退都不成问题。
  
  行李收拾了大小两个包裹,斟酌情况使用。
  
  大包裹是回家探亲时候用的,里面包着几件不起眼的旧衣服、两双厚实布鞋,还有大量碎银子和常用药物,各种远门旅行用品一应俱全。
  
  小包裹是紧急情况下逃跑用的,里面是外祖母送我的空心银簪,里面藏着易容药粉,可兑水使用。我这些年来的积蓄则换成金票,用薄油纸和蜡包好,分别缝入一套半旧的衣服、靴子、内衣、腰带里,小荷包里装几十两银票,零用方便,遇到贼的时候也可丢出去保命。还有一把石头送我的弯刀,锋利小巧,可藏入靴中,一张南宫冥画坏丢掉的手绘地图,上面有附近几个省的详细地貌和交通线路。
  
  准备妥当后,我一边继续研究各地风俗物产,一边在圈定的几个隐居地点离犹豫不决。
  
  又过了三天,南宫世家中门大开,怒马鲜衣候爷来。
  
  带着美姬艳妾,娈童姹女数十人,侍女随从近千人。
  
  南宫焕为招待贵客,也加强了戒备。
  
  我打听了一下这位候爷荒淫无耻的事迹,立刻确认了他的禽兽身份,吓得头皮发麻。
  
 
作者有话要说:我总想象文章会不用码字,也能自动更新……
唉……

第三头禽兽来了。
洛洛你继续倒霉吧。




侯爷

  安乐侯叫龙昭堂,这充满□的名字让人怀疑是原著作者是《七侠五义》中的“猫鼠侯爷”3P控。她还用了许多华丽丽的词汇来描述这位侯爷的长相邪魅、俊俏、勾魂……请原谅我才疏学浅,无法一一表达。
  
  侯爷最大的兴趣就是奢侈无度,夜夜笙歌,号称一夜七次狼,还有点暴虐倾向。据说什么事都做,就是不做好事,最大的特点是不把人当人看。
  
  其余众禽兽虽然混账,但好歹还对林洛儿还算有几分情意,唯独这家伙是彻底将她当玩具,高兴时百般讨好,烦闷时随意惩罚。林洛儿第一次逃跑被抓回的时候,就惨遭□,被施以酷刑、轮X等种种羞于启口的惩罚,差点被折腾掉了半条命。
  
  我真的很害怕……
  
  我抱着被子发抖的时候,身边还有个安乐侯爷的侍女在说梦话。
  
  她说:“啊!侯爷,不要!”
  
  我用脚尖将她踹开了些,继续抱被子发抖。
  
  她翻了个身:“侯爷——你好坏——”
  
  我用被子把头盖上了。
  
  安乐侯爷喜欢排场,出行素来是劳民伤财,浩浩荡荡,随行动则上千。
  
  幸好南宫世家建筑众多,分配一些下等仆役去山脚的庄子,又分配一些低等侍女和自家丫鬟们挤挤屋子,护卫们去后山搭几个帐篷,倒也容得下这些人。派来和我们同住的是侯爷宠妾的侍女们,都长得颇有几分颜色,有些可能爬过主子的床,自觉身份高贵,脾气非常傲慢,眼角里颇有些看不起我们这些二等丫鬟的神色,总喜欢呼呼喝喝,吩咐我们做事。
  
  考虑到来者是客,过不了几天就要滚蛋,大家都很好脾气的没和她们计较,只在背后悄悄咒骂。当然,也有思春的小仆役发誓:“自从侯爷家的姑娘们进来,每日梳妆打扮,这临香阁的水都香了三分。”
  
  感情那群姑娘们脸上擦的不是胭脂,是墙灰?
  
  八卦归八卦,南宫世家的工作量因此增加几倍。
  
  我原本想装病来躲避这头龙禽兽。没想到南宫冥听闻我卧床不起,心下大急,问都不问就要派人去给我请名医抓药,还要找小丫头来侍候煎药。
  
  管事们看我的眼神像杀人,旁边还时不时有美人飘来飘去,带着满眼的心心,问我:“哪朵花插头上侯爷会更喜欢?去什么地方勾搭侯爷会更合适?晚上勾引他来临香阁好不好?这里够僻静吗?叫起来有没人听见?你可不可以帮忙把风?”
  
  我想了想问题的答案,还没等大夫到来,立刻跳下床,拍着胸脯和吴管事保证自己已经康复,壮得像头牛,可以跳下河参加冬泳比赛,必须回藏书阁继续干活!而且要勤奋刻苦,加班加点,最好直接住在里面不回房了!
  
  吴管事老怀甚慰。
  
  ……
  
  安乐侯爷过来是和南宫焕谈官商勾结的各种事宜,顺便交流御女心经,约莫要住上七八天。我在藏书阁平平安安躲了三天后,听闻噩耗:河东漕运发生动乱,南宫冥被父亲派去处理了。
  
  小禽兽离开,我连不太靠得住的靠山都没了,孤身陷入邪恶的大禽兽包围圈,满心惶恐。
  
  南宫冥临行前来找我告别,他看着我紧张的样子,很是感动,安慰道:“洛儿妹妹,我不过是去半个月,河东靠近夏国,首饰别有异域风味,要不要给你捎两件?”
  
  我摇摇头,哀怨地望着窗外一片花红柳绿,人头涌涌,尽是美人香帕。
  
  南宫冥很会观颜察色:“你在担心侯爷?”
  
  我叹气:“听说他很好女色……”
  
  南宫冥看了我半响,犹豫很久,极婉转地说:“侯爷是重色轻德之人,所以我父亲新送了他五个美人。”
  
  我愣了半天,才明白他是在含蓄地暗示:像你这种脸上长红斑的丑丫头,丢色狼面前,色狼也没性趣啊……
  
  很好,没性趣就好。
  
  我略微放下心来,拿起镜子,摸摸满脸桃花藓,决定回去再把药量加重些。
  
  南宫冥再三告辞,见我没打算起身送他,只好独自下山去了。
  
  ……
  
  夜晚,南宫世家处处琉璃彩灯,莺歌燕语,藏书阁这种正儿八经的场合,倒显得格外清净,我觉得那么早回去面对那个想爬侯爷床的室友太危险,便主动留下来加班,/炫/书/网/整理最近收上来的三百多卷杂书。
  
  慢腾腾地/炫/书/网/整理到半夜三更,肚子饿了,我打着小小的黄色灯笼,躲躲闪闪溜去小厨房,偷了两个大包子,准备回房休息的时候,吴管事忽然走来,叫住我:“一楼的窗户似乎没关严,我要去宴会厅帮王总管看管烛火,你回藏书阁帮忙检查一下。”
  
  我只好又躲躲闪闪地溜回去。
  
  路上的美人们似乎也少了许多,周围变得很安静。我将一楼的窗户关严,忽然发现二楼的烛火也忘了熄灭,只好踏着咯吱咯吱的木楼梯,走了上去。
  
  掀开珠帘,我发现亮着的烛火不是原来的那几盏小油灯,而是十余盏琉璃灯,照得整间屋子仿若白昼。琉璃灯下,贵妃榻间,懒洋洋地半卧着个年轻男子,正低头看书。他穿着手工繁复的黑龙纹刺绣红袍,黄金带间镶嵌着数颗拇指大小的满绿满水翡翠扣,墨色长发随意披散,脑后辫几根小辫,上面缠着八颗大珍珠,越发显得肤色如玉。
  
  我瞬间想到他是谁,脸色大变,赶紧悄悄往楼下逃去。
  
  “你来了?”年轻男人抬起头来,直直看向我,他声音略沙哑,低沉中却带着些说不清的滑腻和诱惑。
  
  我跑得更快了。
  
  可是,一楼的大门却不知被谁锁上了。
  
  侯爷拎着盏琉璃灯,不紧不慢地步下台阶,昏黄烛火映出他的容貌,剑眉星眸,挺鼻薄唇,是副极致的好皮相。只是他的神情给人感觉有些像猫,一头优雅美丽的好猎手,为了好奇而捕猎。它们有耐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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