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插上迈克尔的翅膀-第70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放松,随便套件运动衫再来双拖鞋,那多舒服啊。可联盟却不这么认为,服装禁令让我们不管赛前还是赛后,都要打扮的像一个华尔街的白领那样花枝招展的,我就纳闷了,我们又不接客,何必呢?
后来,我渐渐和老将福耶尔混熟了,也对他说起我关于服装令的一些感受,他听后非但没有赞成,反而好好的给我上了一课:“COW,你要知道,联盟付给我们薪水,可不希望我们穿的像街头的流氓一样。谁都想要工作之后舒服一些、自由一些,但你要先弄明白,比赛结束并不意味着工作结束。你的工作,要到你离开球馆,回家之后才算结束。而且,我不觉得穿的正式一点有什么不好。这是对别人的尊重、也是对你自己的尊重。你是一个年薪过百万的高收入者、你读过大学、你没有不良的犯罪记录、你来自文明礼仪之邦中国、你家庭完整、父母都是正派的人,难道你不想让他们的儿子看起来更体面,更光鲜照人一些吗?那些认为球员不应该打扮的像白领的看法是外界对我们的误解,甚至是一种歧视,他们认为球员就应该是一副苦力蓝领样子或者像流氓混混一样,这是不对的。更让我不能理解的是,居然还有球员自己这么想。你要知道,能在这里打球、或者说每一个顶级运动员,都是非常聪明的人,我们在智商上绝对不输给那些商界人士。而且,我们还拥有那些商人们所没有的健美的体格和绝佳的身体素质,我可以很自豪的说,我们这些人,都是精英。为什么那些高级写字楼里的家伙们穿的体体面面的就让人羡慕,而我们打扮的正式一些就会让很多人不接受?我不理解,真的不理解。记得我小的时候,家里很穷,我一直都很羡慕那些律师、医生什么的,他们有体面的工作、有豪华的汽车、每天可以穿着笔挺的西装,我做梦都想拥有和他们一样的生活。我还记得我上高中时拥有的第一套属于自己的西装,是我用打工的钱买的,为了参加一个我喜欢的女生的生日聚会。我还清楚的记得那套西装的价格,65块5美圆,是在一家折扣店买的。呵呵,现在看那衣服实在够烂的,可我当时觉得它帅极了。后来,我去了聚会,但我没能和她跳舞,邀请她的是另外一个男生,我已经记不清那个男孩的名字了,但我记得他那天穿的是一套很漂亮的、说实话,比我那身漂亮的多的西装。我当时就想,有一天,我会赚很多很多的钱,买最贵的衣服,然后再来邀请她跳舞。很傻很天真,但我的梦想却实现了,我现在有很多的钱,可以想买任何一件自己看好的衣服。但,我失去了当时的心境、也失去了可以邀请跳舞的对象,我只是一个迈像四十岁的、行将退役的老头子了。但我仍然渴望把自己打扮的好看一些、体面一些,因为这是我应得的,我付出了许多的汗水和辛苦,我理应让自己看起来更像个样子。看看你吧,多好,年轻的百万富翁,有一张英俊的脸和无数的支持者,你干嘛要学蒂姆(邓肯)?他是因为脸长的太丑,所以才努力不让自己更招人注意。学学迈克尔(乔丹)和科比(布莱恩特)吧,他们才是联盟中的极品,当然,格兰特(希尔)和西恩(巴蒂尔)也不错。你要学会打扮自己,这样不仅会带给你更多的舞伴,还会让你更有自信,无论是生活中还是球场上。你一定要想,自己是一个成功的男人,你有权利享受你能享受到的一切。。。。。。”
在他的忆苦思甜外加挑拨引诱的攻势之下,我终于放弃了最初的坚持,开始接受并慢慢喜欢上了打扮自己。后来发现,这事确实是一种乐趣,特别是在自己有钱了之后,去选衣服、去刷卡、去享受导购小姐们羡慕而崇拜的目光,那种快感着实不错。“人类这种无耻的生物,总是会不停的习惯。”陀思妥耶夫斯基这话说的一点也不错。
想到那些往事,我不禁扭头去看,不远处的福耶尔一如既往的精心打扮着自己,哪怕他这场比赛只打了短短的三分钟。见我看他,他伸出大拇指,给了我一个灿烂的笑容:“COW,这不是夸你今天的好球!而是夸你这身衣服,帅极了,我敢保证,今晚你要是去酒吧,那里所有的女人都会愿意跟你回家的。”
——|,这老家伙,我就知道他脑子里出不了什么好东西。
“嘟嘟、嘟嘟”手机短信响个不停,黑色的NOKIA8800Sirocco,其实在国内就看好它的样子了,只是囊中羞涩,根本只能想想。签了NBA合同之后才发现,原来这一千多美金的手机,其实也不怎么贵嘛。唉,人这东西,确实够无耻的。我随手看了一下,都是一些祝贺的短信,还有我老爸发给我的。国际短信啊,一块钱一条,换以前,他们才不舍得发呢,现在也学的奢侈了。等回酒店给家里打个电话,这种胜利,我可是真想和亲人分享。只是我没习惯在公共场合打家庭电话,尽管队友们听不懂我说什么,但我就是做不到在更衣室里给家人打电话。我的家庭电话,只在自己的公寓或者酒店、车子上,这种完全私密的空间里才会打。
突然,一个陌生的号码闯了进来,来电话了。我盯着这个号码,在想,又是哪个记者打来的。一记绝杀之后,各路记者们自然不会放过我的。我本不想接,但电话在响过一段时间自己断掉之后,又顽强的响了起来。“唉,看来是躲不掉了,接吧,谁让你是公众人物呢?”我在心里和自己说着,然后很不情愿的摁下了接听键,然后又迅速切换到了热情而有礼貌的频道:“喂,你好。”这个实在不能怪我虚伪,只能说是球队公关部的培训太成功了,简直就是一架运转良好的造表情机器。
“喂,猜猜我是谁?”一个低沉的嗓音响了起来,但我听的出,尽管那边极力把声音压的很低沉,但却有一种无法掩饰的笑意和激动。
“哈,有礼!你小子,你小子怎么这个时候给我打电话了?”连想都不用想,这个声音的主人的样子就清晰的浮现在我脑海中,梁彬,是这个小子,这个接手老爸生意的大忙人,居然今天有空在这个国内的工作时间给我打电话。
“这都听出来了?没劲!你小子这是在哪呢?”这家伙居然问我在哪。
“你傻了?我在美国啊,你以为我在哪?火星?”
“我知道你在美国,你不是在奥克兰吗?”
“我现在不在奥克兰,在达拉斯打比赛呢,现在已经是季后赛时间了。你这小子,忙也要看抽空电视嘛,今天这场CCTV不转播?”
“还CCTV呢,我现在在美国!”
“啊?!你在美国?什么时候来的?在哪个城市?”一听他在美国,别提我有多高兴了。他乡遇故知啊,那敢情,都比得上当公务员、讨老婆了。
“我刚到,就在奥克兰呢。”
“你小子,太他妈的会赶时间了。偏偏我不在的时候你去。你能待多久?”
“这个现在还说不准,最少一个礼拜,多的话可能要半个月,我是来谈一个项目的。”
“那我就放心了,就怕你过两天就回去了。今天是礼拜天,周三我们还要在达拉斯打一场,然后晚上就直接回奥克兰了。等我周三回去,我立马去见你,你来我家住,我们好好聊聊。然后周五和周天的主场比赛,我给你搞票,你一定得去场边给我加油,不准有事,业务再忙也得放下,不准请假。”
“你这家伙,这么长时间不见,还是这么不理智啊。得,算我怕了你了,一切听你的就是。”
“这还差不多。我一会还要去参加新闻发布会,不能说太久,把你在奥克兰的联系电话留给我,我回去之后就给你电话。”
胜利、绝杀对手、好朋友的来访,今天确实是一个值得表扬的日子。想到和好友即将到来的重逢,我说不出的激动和期待,和这种心情相比,连刚刚获胜的喜悦也变的空洞了。好吧,兄弟们,让我们再赢一场,带着2:0的比分回奥克兰吧,我要把它当作礼物送给我最好的朋友。
第90节易读
距离第二场比赛,还有整整两天的时间,我们原地驻守达拉斯,一边进行简单但又有明确针对性的训练,一边调整身心,准备即将到来的残酷战斗。第一天下午的训练结束之后,大家都各自分散,出去找地方娱乐去了。因为第一场比赛赢了,而且距离第二场比赛还有一些时间,所以大家还是比较轻松的,三三两两,结伴而行,各奔自己喜欢或熟悉的场所而去。老大带着他的小铁秆小弟艾利斯和比德林斯走了;杰克逊和哈灵顿、皮特鲁斯三人行;福耶尔选择了单独行动;其他几位也都各有安排。只有雅斯科维休斯一个人选择留在酒店里,看来他和美国的生活确实格格不入。我则是和巴恩斯两人一起,他让我找地方请他吃中餐。尽管我对达拉斯并不熟悉,但我选择中餐馆的能力显然要比他强的多。其实也算不上什么窍门,只是进去之后仔细观察一番就可以。美国大多数的中餐馆,从老板到店伙计多是南方特别是两广、福建那边的,他们经营的中餐口味,都已经很美国化了,吃起来几乎感觉不到中餐本来的口味。所以我就尽量挑选一些北方老板开的店,尽管不多,但口味往往能地道一些。正好巴恩斯喜欢这种非美国化口味的中餐,所以,他经常会拉我一起,带他去吃中餐。
这次我和他在市内转了好一圈,才找到了一家我认同的中餐馆,居然就在我们下榻的酒店的后面隔一条街的地方。(郁闷,我们是从酒店前面的街开始找的。)大快朵颐之际,却被老板认了出来。老板是从天津来的,平时较喜欢体育,认出我来之后,很是热情的送了我们一道他们店的拿手菜,然后还给我们的菜金打了折,最后还预祝我们能够赢得比赛,淘汰小牛。完全不顾他身边美国服务生有些发青的脸色。作为回报,我和老板合了影,并且许诺,明天还来这里吃饭,到时候给他带来我的签名球衣和球鞋。
告别了老板,我和巴恩斯回到了酒店,时间还早,巴恩斯想去夜总会快活快活,我却打算去街边随便走走,好歹来了三四回了,至今还没怎么看过这座城市呢。我让他不必管我,自己去玩自己的,我一个人闲逛就好。可他不同意,说我带他吃了中餐,他不可以不够哥们的扔下我一个人,非得陪我一块。好吧,还算这小子仗义。既然要在街边闲逛,我建议他最好换身衣服,以免被人认出惹来麻烦,他也表示赞同。
黑色的NIKE风派篮球鞋、黑色的NIKE长裤、白色的短袖运动衫、外面再罩一件拉链款的黑色NIKE套头衫,一身黑色运动装的打扮,更容易让我消失在夜色之中。出得门来,发现我的选择确实不错,虽然已经五月份了,但夜晚的达拉斯还是比较凉的。走没几步,我就把帽衫上的帽子拉了起来,套在头上,一来暖和不少,二来更加不会被人认出来了。选择和巴恩斯一起活动也有一个好处,就是身高不会太惹人注意,毕竟我们俩都没过两米,在美国这不算什么很夸张的身高。我们漫无目的的走在大街上,我走走停停,四处看看。
巴恩斯终于忍不住了,问道:“COW,这些街区有什么好看的?全美国几乎都这样子。你一个年轻的富翁,不去想着怎么取乐,而是在这像一个流浪汉一样的闲逛,我真搞不明白你。”
“呵呵,马特,也许你去了中国,也会对一些街道发生兴趣,毕竟,这对我来说是一个完全陌生的国度。还有,谁规定的有钱人就一定要去花钱取乐?我很喜欢这种闲逛,新鲜的空气、没有人打扰的街头、可以随意的走、四处的看,哼自己中意的曲子,想自己愿意想的事情。多好的放松,我觉得这是最适合我的放松方式了。要比那些酒精、药品、女人什么的,好多了。”我笑着回答他。其实在国内的时候,我还是挺喜欢和朋友喝酒的,而且一直都羡慕那些有钱人的那种纸醉金迷的生活,左手酒瓶、右手美女的,何等潇洒。可后来来了这里,有了钱了,有了机会了,但却愈发讨厌那种生活了。可能是自知生命无多的缘故吧,我开始从心里排斥那种不健康的放松方式,而更加喜欢这种平凡的近乎无聊的休息手段。在陌生的城市里闲逛,成了我在客场的一大爱好。
走着走着,我们来到了一个街头的篮球场。这是一个被铁丝网圈起来的水泥地球场,此时已经大约是晚上的8点多了,可球场上依旧借助着路边的灯光打的热火朝天。我和巴恩斯互换了一下眼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