楔子洛杉矶 唐人街又是一次夜袭行动!几个十来岁的少年身着黑衣,蒙着脸,穿梭在一幢华丽的华宅中,他们的行动熟练而残暴,对付大宅里的人一点都不留情,见人就杀,手枪在他们手里宛若玩具,可是里头装的都是真枪实弹,一发就能毙命。“啊——”又是一个人惨遭毒手。“快走!是恶魔少年!”几名仆佣在长廊上飞奔,不停地喳嚷着。这些少年中其中一个身形高瘦的似乎是他们的首领,从面罩中露出的眼睛特别精湛威猛,冷静、沉着,那不是个孩子该有的眼神。这次的奇袭是为了替洛城黑道头子卞楼先铲除对手,同样是在唐人街上混的中国人,这间豪宅的主人陶震东就太嚣张了,他照子也不放亮点,竟敢冒犯唐人街的老大卞楼先,当真是活腻了!于是,卞老大一句话交代下来:“烧了他家!不留活口!”就这样,“恶魔少年”再次出动。“恶魔少年”是卞楼先训练出来的杀人机器,由一些无家可归的孤儿组成,他收养这些孩子后,教授他们各种武术技巧...
书中自有真我 夏树薰 如何让你遇见我 在我最美丽的时刻 为这 我已在佛前 求了五百年 求它让我们结一段尘缘 席慕容 对我来说,书陪我走过许许多多的日子,我的许多观念及想法皆来自书。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对认定“颜如玉”与自己同为女性的我来说,上述两句中,黄金屋比较吸引人吧! 所以每个寂静的日子里,只有我、书及一些音乐。 每当我发现一个自己颇为欣赏的作者时,我便会挖出他所有的著作,挑选有趣的,一口气啃光。 也许又有人说,只挑有兴趣的,那视野不会过于狭隘?但忠于自己癖好的我,啃没兴趣的书,不到三分钟马上见效——睡着,就如我高中时必读的三民主义,那时可真苦了我。 书,是会潜移默化的。 在我随兴翻阅的同时,我与作者时有共鸣,那共鸣深刻在我心里,从此成为我的一部分,随着年龄的增长,逐渐累积。 相信每个人在看到喜爱的字句时,皆与我有所...
文案有人对我说,想回原来的世界,就要取得天下两大秘宝。这两个秘宝都在那个时代最强最美的人身上。他还说,你拿到了以后,就不会想回去了。只要你反复想想这四个字——花容天下。那个男子有着令世上所有男人钦羡的称号。冠世美人,武霸天下。他拥有全天下最强的武学秘籍,他微微一笑令无数少女癫狂,却没有一颗可以爱人的心。***楔子 重莲 英雄大会,三年举办一次,全武林的人无人不想从这场大会中脱颖而出,载入史册。 人们可以忘记其它年份夺冠的英雄,但是不会忘记一个人。 重莲。 身在江湖没听过重莲的名字,就等于和尚尼姑不认识观世音如来佛。 此人在江湖上出道的时间并不长,却在那一年获得了两个令人钦羡不已的称号。 冠世美人。武霸天下。 那一年他只有十五岁,却练成了江湖上人人闻风丧胆的武功秘籍。 《莲神九式》。 只是这样传奇的一个人却在一年内销...
宝贝恶魔 第二部 by happy1、奇怪的小鬼!甩掉第十四个粘上来的男人,郦晴掏出一根烟来点上。竟然有十岁出头的小孩子向他告白,这是不是说明他的魅力太高了点。最可恶的是他竟被小孩子的眼睛盯得差电闪了神,好玄没维持住‘大人’的形象。“Hi!可以请你喝杯酒吗?”一个高大威猛地帅哥坐到一旁。郦晴眯起眼睛一瞧,满意度90%,他最喜欢高高壮壮的男人啦,做起来一定很刺激,“当然。”一个小时不到,两个人已经默契的相偕走进宾馆。几番热情焚身之后,郦晴慵懒得爬起身,背后帅哥甜蜜的呼唤着,“宝贝,不再休息一会儿?”郦晴连头也不回,径自走进浴室,“我从不夜不归宿。”毫不留恋的走出宾馆,呼吸了几口深夜清冷的空气,郦晴慢慢的走在街上。他喜欢和陌生人上床,喜欢那份火热和激|情,却不喜欢在别人的怀抱中入睡,不管和那个人鬼混到多晚,他都会毫不犹豫的回家,只有那儿,才是他真正放松的地方;他也决不会把男人带回自己...
楔子“啊……唔……”旷阔的大厅里,惨白肤色的少年屈伏在由大块大块的黑色玄武岩铺设的地面上,从半透明的琉璃天窗所渗透下来的阳光,令锁住了少年手脚的黄金镣铐折射出暗淡的光芒。脸、肩膀、膝盖与粗糙的地面不断摩擦着,留下一道道细若丝线的红色血痕,黑色的头发被大力的抓住,青涩的身体被强迫向后弯到几乎要折断的程度;单薄的胸膛上两粒精致好象珊瑚珠一样的||||乳尖,随着身体摇晃而颤动上举的青芽,纤瘦的双臀紧绷的两边肌肉,都不等地穿刺着两三个镶嵌有美丽宝石,金与银的环。就像一只狗一样,被身上的男人毫无怜惜地干着。与少年的全身赤裸不同,精悍的男人所有的衣服都可以说是纹丝不乱地穿在身上,只是微微敞开了前襟;他熟练地一只手就按住了少年的颈骨,杜绝可能的蠢动和反抗,身体强行潜入猎物的双腿间,让它们大大的张开;硕大的茎体有如儿臂粗细,每一次进出那不过蔷薇花蕾大小的幽||||穴时,都带出大量的黏液...
[转载]吾爱吾妻 作者:显燃 楔子 八月炙热的南风在高楼耸立的都市中流窜。 慕家占地千坪的华屋,四周长满了离耸的树木,抵挡了夏天的热气和都市的尘嚣。 「老公!老公!小欣!邦年!救命啊!」 静逸的午后房内传来尖锐的呼救声。 慕之一眉宇紧锁,不时在门前来回踱步。 房内寂静无声,空气中传来沉重的呼吸和心跳。 他再也忍不住了。 「宜佳!我的心肝宝贝。」慕之一想冲进房内替他的老婆承受痛苦。 「之一,不可以进去,宜佳特别吩咐不准让你看到她生孩子的模样。」留着一头利落短发,个性强悍的梅小欣把他拉到一边。 「邦年快把他拉出去。」她吩咐在一旁发愣的老公。 「哦。」江邦年回过神来。 正当外头上演家庭闹剧时,房内传来了响亮的婴儿哭声。 一个可爱的小生命就在江慕世交的期盼之下诞生。 说起江慕两家渊源可深了,可上溯至四百年前。两家的祖先是八拜之交,约定让自己的...
正文 第一章昏昏沉沉间,听到卧室的门被人推开了。几乎是条件反射地,我猛颤了一下,身体仍然酸软疲倦得很,可是睡意却无影无踪了。是噩梦,幻听,错觉。。。。。。我紧闭着眼睛心里一个劲地喃喃,却清清楚楚地听到脚步声离我越来越近,最后停在床边。“呵呵。。。。。。”低沉沉的笑,让我心跳几乎停止。“看到我回来还装睡?不欢迎我吗?”我又怕又无奈地睁开眼睛,看向床边的人。他已经坐了下来,侧身看着我,伸手抚摩着我的面颊。这个温柔无比的动作却让我心惊胆颤,谁知道下一刻会不会是一个耳光落在我的脸上。可是他今天心情似乎不错,脸上还带着些微笑意,尽管看着我的眼神仍然冰冷不屑,好象看着一堆垃圾一样。“呵。。。。。。你、你回来啦,小、小坤。。。。。。”我竭尽全力显出高兴的模样(天知道,其实我怕得浑身都发抖了。。。。。。),小心翼翼近乎献媚地说,如果我是条狗估计尾巴都能摇得飞起来了,不过只要他不生...
明明是炎炎的盛夏,但心却冷得不住颤抖也痛得无法搏动,呼吸被冻结了一样喘不过气。脸上的表情是否仍保持著悠然自得无所谓呢?笑容是否无懈可击没有丝毫的破绽呢?就算看到前方人眉头紧拢,目光如炬带著悲恸也带著哀求,紧握得关节泛白微微抖著的手,也不可以心软。想到对方总是懒得剪的指甲可能已深深弄伤了自己的手,压抑抚上那总是冰凉的手的念头,我继续微笑。「逸,好聚好散嘛!你这样我会罪恶感很深的耶!」言永焕略微皱起鼻头,表现出苦恼的表情。「如果会有罪恶感,你就不要提什麽分手!」哀伤挟著怒火地喝道。楼逸完全无法相信他最爱的人向他要求结束三年来的爱情,他做错了什麽吗?回想著近日以来言永焕对他的态度冷淡到了极点,总有藉口推掉他的邀约,原本同住的宿舍也很少回,满满的不解和心惊,终於今天言永焕约他出来吃饭,想问个清楚求得心安,没想到得到的却是无法接受的答案。紧紧地看著言永焕,想从他脸上找出蛛...
春回大地。大地复苏的景象在辽阔的北方显得格外明显。层层叠叠覆盖著大地的白雪已然化去,在冬季中伏眠的生物们都开始钻出洞|穴,破土的绿苗把大地装点成新绿的颜色,它们都静静沐浴在初春的第一道阳光里。天气还是微凉,但没有一个人现在愿意呆在房子里。毕竟,春天可是一年的开始,享受春天的第一个阳光,可以憧憬一年的美好。现在,轩泽府的桃园里可谓是热闹非常。一年之中,赏桃的最佳时刻就是现在,这让不少轩泽府里的人都会抽空来到桃园里欣赏著那桃花万道娇红的妩媚。春满是在玲珑的积极要求下才决定要来赏桃的,可没想到,今天来到桃园的人真的不少。除了见到春满後总喜欢吱吱喳喳说个不停的大小琴、温文儒雅的二公子宁、才十二岁的小公子湘外,连平日都极少出来的轩泽府老爷的妻子──夫人轩泽淑婉也来了。老爷明翰跟大公子宇因为府里有事,跟轩泽一块正在大厅里谈事情。春满见到他们之後,便跟轩泽一家一块赏桃,因为现在...
如痴似狂 BY: 寒梅墨香 文案: 生活在最底层的男妓,为了出人头地,把身体作为代价,进入歌坛,他是最任性的那一个,他需要他全心的宠爱,该死的双性恋者,他不是他的宠物,不是他的小狗,就是任性的和他的女朋友强夺他的注意力了,怎么了,为了得到他,花尽心思也值得。 任性的家伙,看不出他的最特别的一个吗?还是那么的气人,吸毒,喝烈酒,泡他的马子,全都容忍他,只要他不放弃他的生命,怎样都行。 第一章:黑暗的世界 美国的B-13区,是美国最黑暗的地方,这里是所有罪恶的来源,凶杀犯,走私犯,卖淫的,贩毒的,赌博,各种想象不到的凶狠暴力之人都在这一区。这一区,也是下等人的聚集地,各个国家的偷渡客,没有身份证的人都住在这,这里,环境复杂,人际关系混乱,随便一个人都有可能和那个恐怖组织扯上关系,美国警方管制不了,很少上13区来,爬的就是惹到谁,死在13区,警方也不会立案侦查。...
全屏半屏短信推荐 转移 打包 发贴 回复 精品收藏 删除 修改 置顶 申请BBS明天的明天的明天作者:秋之屋a号(xxx.xxx.xxx.xxx) 2003/12/31 15:35 字节:135K 点击:3840次 帖号:5035当前论坛: 完结文库-秋风飒爽 [icyangel0.bbs.] 添加论坛互换联接文案:凌零那清纯的美,是不是都用血腥与痛苦洗涤过。温小乐无法自抑地为之倾倒,想用爱将那颗千疮百孔的心抚平。温小乐默默祈祷,他不希望凌零能听见,他只是真诚的表达着自己的情感:明天,你会忘记那曾经的磨难;明天的明天,你会接受我爱你的事实;明天的明天的明天,我们会快乐地在一起。文案编写:酩酊日月时代背景:现代小说情节:今天与昨天的交错叙述,一个卧底的被虐经历1写在前面的话:这是我第一次写现装故事,大部分场景借用北京的真实地方,不用怀疑,我就实实在在地生活在那里。人、事、物也许在我的笔下显得虚幻,但是我不能肯定他们是假的,每次想起来,恍若梦幻...
1『呼~终於弄好了。』张景胤轻笑的望著面前堆叠好的罐头。『景胤,这里也来帮忙一下!』一阵声音叫唤著张景胤。『好!』张景胤轻笑的迎上。张景胤....现年十八岁,正是青春年少的时期...但他依然卖力的在大卖场里工作著......张景胤的家庭并不像普通人般的富裕,甚至连小康也谈不上...母亲支身一人在外地工作,虽然每个月仍固定寄回一万多块的薪水....但张景胤以下,还有一位弟弟跟妹妹还在读小学....虽然国小的学费算不上是庞大的数字...但每个月的食、衣、住、行倒也花费了不少的金钱.....因此,张景胤并不像是一般的青年,在外头任意的挥霍金钱...反而是努力的打工赚钱,养活一家人....不过张景胤并不怨天尤人....一方面努力的打工赚钱,一方面也感谢老天赐给他懂事的弟妹跟温暖的家庭...『景胤,下班要一起去唱歌吗?』说话的人正是张景胤的死党,也同时是这间大卖场老板的儿子...
上部文案:常言道事不过三,他解救这个男孩何止三次,怎么说,他都该属于自己了吧?不过他明明是要一个弟弟,怎么现在却多了个情人? 可惜眼前的他也太不懂事了,难道他不懂欲擒故纵的道理吗?常黏着自己,别说增长感情了,自己能不厌烦也算出奇,要想得到自己的心,就必须要先放自己自由翱翔; 至于他自己能不能安上翅膀追上来,却是另一回事。当然,如果他能强到与自己并肩,自己也不会嫌弃随身背个活动钱包的。下部文案:为了不让龙伟再有理由丢下自己, 改名为高桥雅臣的藤原秀,立誓要比任何人都要强!但这个比泥鳅还会闪躲的男人,怎么就不肯面对自己的心呢?邀他共舞,他来个全场欢庆;想保他平安,他来个深入敌营。他不晓得自己的心脏负荷有限吗?八年前,自己是软弱没有能力,只会死缠他不放;八年后,自己早就长出翅膀,只等待他放出同行的机会。不过他忽男忽女、忽大忽小,简直就是在考验自己的神经。要到什么时候他才...
作者:颜凉雨 第 1 章 鹿小雨做了个美梦。 关于美梦的定义鹿小雨认为应该是这样的。首先,它把人们长期在脑袋里YY的事件化作有声有形的影像,使做梦者产生了视觉感受上的愉悦,其次,它通过奇妙的电波作用于人的大脑皮层让人瞬间产生真实的错觉,并最终使做梦者产生了精神层面的愉悦。 梦境概括起来很简单——和沈盟亲热。 当然,场景并非一开始就儿童不宜的。起初,鹿小雨看见了少年时的自己,抱着膝盖坐在单元楼的楼道里,那一天,姥姥刚刚去世。他依着零星的记忆片段找到了姐姐的家,没成想等来的不是鹿小雪,却是姐夫沈盟。再然后,场景跳跃到了鹿小雪跟着老外跑掉了,沈盟却一如既往的对他好,供他吃供他喝供他住还供他念书。鹿小雨看见自己抱着沈盟叫了一声哥,然后,咳,就从温情片改成|人片了。 很奇怪,梦里的沈盟完全褪去了往日里的呆头呆脑,俨然经验丰富手法老练,把自己弄得□差点去和上帝喝咖...
同是天涯(第一部)(一)11月的第一场雨,使得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的萧瑟寒意。 天已经完全黑了,胡同两边的矮房间或地透出昏暗的灯光,我裹紧风衣轻轻地穿过狭窄的胡同,几乎没有发出一点声音。 “菲儿一定等急了吧。”我暗忖,不禁加快了脚步。 终于在胡同尽头处一间如周围一样简陋的矮房前停下脚步,我在开门前低下头细细地打量着门口处的地面,一些细小的碎砂石零零散散地躺在地上,在确定与我离开时没有什么两样后,我轻轻吁了口气,拿出钥匙打开屋门闪身而进。 “哥?”一声轻唤传来。 屋里没有开灯,空气清冷得仿佛很久没人居住。凭借窗口模糊的光线循声望去,我看见菲儿蜷缩在沙发的一角,整个身体都躲在阴影里,只有两只眼睛在暗处闪闪发亮。 胸口不禁隐隐作痛——这是一直以来都在阳光下欢笑的我的菲儿啊。 强忍心中的酸楚,我微笑着走过去说:“菲儿,等急了吧。” “没。”菲儿垂下眼帘,遮住暗...
全屏半屏短信推?/font> 转移 打包 发贴 回复 精品收藏 删除 修改 置顶 申请BBS父子————子默作者:自由版工(xxx.xxx.xxx.xxx) 2005/02/10 22:47 字节:271K 点击:2571次 帖号:6553当前论坛: 自由自在(完结文库) [free000.bbs.] 添加论坛互换联接序凌晨在八月十五那天出去与同学玩,玩到九点才回家,敲了很久的门,门里曾杰说:“你不用再回来了!这儿不是你的家!”凌晨又敲了许久的门,曾杰终于打开门,请他进去。并没有打骂他,只是伸开手:“进来吧,你看吧。”凌晨看看妈妈申启芒的房间凌乱不堪,东西到处都是,柜子却已经半空。凌晨站在门口,呆若木鸡。曾杰又交给他一张纸,是他妈妈的信,声称自己再也无法忍受曾杰的精神虐待,决心离开这个家。凌晨还是呆呆地,他的目光呆呆地停在曾杰脸上,一动不动。曾杰说:“你妈妈走了。凌晨,你姓凌,我姓曾。”凌晨声音沙哑:“可是,我爸爸死了。”曾杰摊摊手:“希望你...
洗净了手中的木屑,李维希到厨房煮饺子。“好香呢!”张耀扬被香味吸引进了厨房,看到了正在忙活着的李维希。“是饺子吗?”“北方人不都在过年的时候吃饺子吗?”可惜他不会包,只能买现成的煮给这个远离家乡的游子尝尝。“谢谢。”所有的感激都在这一句再也稀松平常不过的话中,一向硬朗的张耀扬忍不住把头搁在比自己矮上五公分的同居人肩上。“也许我才是那个应该说谢谢的人,没有你我可能根本坚持不下去。”李维希那双眼睛被锅子里升上来的烟雾弄得迷蒙起来。“怎么可能,你是那么坚强的一个人。”受不了李维希的垂头丧气,张耀扬抬起头来大声反驳道。“我——”李维希顿了顿,然后缓缓道,“我想辞职。”“呃?”张耀扬倒真是为了这句话愣了,一直以来他所认识的李维希像是能忍一切人所不能忍,默默耕耘任劳任怨的一个老实人,什么时候也会生出辞去这份稳定工职的“大逆不道”的想法了?“虽然我知道我只是一个什么都做不好的...
剑为短兵的一种,脱胎於矛形刺兵及短匕首,始源于殷商以前,形极为短小,仅有短平茎,而无管筒。古人将剑插於腰,可割可刺,抵禦匪寇与野兽。到了周代,尤其是春秋、战国时期,已成主要短兵器,凡士必有佩备。连冯谖与汉初的韩信,虽然贫至无食,也仍然随身携带。 「管子」曰:而葛天卢之山,发而出水金,从之蚩尤受而制之,以为剑铠矛戟。此剑之始也。 剑有长穗、短穗之分,穗又称穗袍,它的作用是舞动以惑敌,演练时显得龙飞凤舞,形象优美,尤其长穗,随剑飘舞,更显神妙。 练剑要求身与剑合,剑与神合。「绿水亭杂识四」中说:剑锋锷如槊刃,而以身为之柄,微州目连猷人之身法,轻如猿鸟,即剑法也。这里说的「以身为柄」就是说以身领剑,这是练剑之要。 汉刘熙「释名?释兵」:剑,检也,所以防检非常也;又以其在身拱时敛在臂内也。其旁鼻早镡,镡,寻也,带所贯寻也。其末早锋,锋末之言也。 汉代剑术已甚...
流云无迹 by 于烟罗 (沧海余梦系列之三[楼主] 作者:哈哈魔女 发表时间:2005-07-25 12:50:23 点击:次 发帖得万元! 活动官方论坛流云无迹 by 于烟罗 (沧海余梦系列之三)楔子 又快到了新的一年,年底下京城比平日热闹许多,各地的玩意儿都挑这个时候往京里运,每年此时,京城最大的客栈宇内楼几乎都人满为患。 “吆喝,张公子,您是去哪儿啊?”一个公子哥儿模样的人跟一个身着褐色长衫的人打招呼。 “赵公子,久违了”张晓容,那个被称为张公子的人唱了个诺儿道“程家班今天有场子,是我们宇内楼招呼老客的,是那花旦程璃俞最后唱的场子了。” “怎么,程璃俞不唱了?”赵公子嘿嘿一笑“许是找了个人跟着了吧,听说他们程家班的上任老板也被个好男风的大户给养了去。想那程璃俞是京城戏班最美最红的人,怎么会……呵呵呵呵”赵公子的笑带了些猥琐进去。 张晓容淡然一笑“这些事情谁能知晓呢?还是看戏去吧。”说...
1自从那天从街上抢了一个美人回来,我就开始了我的血泪史。我叫龙毅,二十岁,是当今皇上唯一同父同母的弟弟,我皇兄很宠我。作为一个执!子弟也不容易啊!上街时眼睛要像扫荡一样快速分析出哪位是可以调戏,哪位身体容貌都是上佳值得我去调戏的品种,有些是不能动手的,比较说宰相的千金、太傅的千金之类的,他们太容易到我皇兄面前告状了,虽然被叫去不会受皮肉之苦,但是一顿语重心长的念叨是少不了的,所以,我只好挑那些告不了状的下手了。话说那天,天气晴朗,我摇著我的白玉扇子,扇子的扇骨是用上好的白玉做的,扇面是上好的白绢,绣著国画大师的作品,单单这把扇子就可以养活京城里普通的一家人一辈子不愁吃喝了,当然我是不管这些的,只要喜欢就好,而且对我来说,太容易喜新厌旧了,没多久这扇子肯定又不知丢库房哪个角落了。不说废话了,话说那天,我摇著白玉扇子,走到街上进行我每日一次的美人收集,明明是人挤人拥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