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在落石港有一家名为“翡翠”的酒馆,每当到了深夜,都会聚满了各种各样的陌生人。没有人会问你从哪里来,更没有人会问你到哪里去。大家都心照不宣的各自喝着酒,说着不着边际的话。只因为这家酒馆开在港口,来的人也是三教九流什幺样的人都有。你可以在这里听到各种各样稀奇古怪的传闻趣事,或者是打听到一些各类线索消息,只要你付得起钱。但是请记住一点:千万不要问你眼前的人是谁?因为他有可能就是当局正在通缉追拿的海盗要犯,也有可能是某个庄园里出来鬼混的公爵贵族。一切黑暗的或者是荒淫都有可能在夜色之中被海浪所吞没。等到第二天天亮的时候,一切的一切就又恢复平静。在一个没有月亮的夜晚,“翡翠”酒馆一如往常一样的热闹非凡。三三两两的人聚坐在一起喝酒闲聊。约莫过了十一点之后,一位穿著斗蓬的男人和一位年约五十的老者推开酒店大门,走了进来。男人身上的衣料极为上成,做工和刺绣都精细异常。而他身边...
强者无敌Ⅲ1唐睿真正感觉到时间难熬了,一分钟就好像一小时,一小时就好像一天那么长。原本忙了一天很累就想好好休息,可现在再也不用谈什么睡觉了,他全身上下的每一根神经、每一块肌肉都变得紧张起来,惊心肉跳,焦虑不安。他很少有被什么问题弄得这样心神不宁的,但这回牵涉到的是他所……的男人。(……即睿少爷对某人说不出口滴肉麻话)“少爷,裴总会没事的。”驾驶座上的马修脚下不断加大油门,朝身后人道。“……嗯……”模糊地应了声,转头看向窗外飞逝的景物,耳边回荡着刚才睡梦中被吵醒的电话内容——“唐睿!臻他在哪里?!怎么都联络不到他?!快告诉他对方内部有卧底警方已经出动突袭!!”“他没带电话吗?这种小场面我相信他脱得了身。”“什么小场面!这次是美国国安会实施的一项至少有7个国家的情报部门共同参加的行动!!!”“搞什么?!”“不知道这次的接头人是国际军火走私大锷本人吗?!没时间说了!你快...
“圣菲尔德学园”是间享誉国内、数一数二的贵族学校,也是有着悠久历史、专育英才的百年摇篮。 能够进入此间学园就读的学生,若非本身拥有非凡的才能学识,就是因为其家族的地位显赫出众,再不然的话,就是后台的势力雄厚惊人。 换言之,此学园中的学生皆属菁英中的菁英。而他们在步出校园后,也大都成为政商界中顶尖的人士,掌控着国家的兴亡盛衰。 面对着如此大有来头的贵族子弟,学校方面只能采取放任、自主的管里方式。毕竟,以他们一个小小的领薪阶级而言,如何能够对抗这群非富即贵的世家子弟?能够平平静静的度过平凡的教书生涯,才是他们心中最重要的事情。 故而在圣菲尔德学园中,真正掌有责权的,不是一般人印象中手执教鞭、高高在上的教师们,而是由学生们自行组成的学生会。 当原本青葱翠绿的枫叶渲染上如火焰般艳丽的色彩之时,也就是一年一度学生会会长的竞选活动的开始。 然而,以往如火如荼...
《狗咬狗》BY 金大第1章 李乐是个有贼心没贼胆的人,虽然上厕所洗澡的时候,没少占人视觉上的便宜,但一到关键的地方就扑不上去。 比如说今天吧,李乐跟一网友都谈了有小半年了,约也约好了,李乐还给人打了不少预防针,说自己是一特腼腆,特不好意思,特敏感的人,希望对方能容忍点自己。 之后李乐还跟神经病似的给自己做了两个小时的心理建设,就这么着,李乐也没敢迈出脚去。 最后吧,李乐算是顺利爽约了。 李乐捂着被子在家里叹气,正叹气呢,李乐的妈就打来电话了,问他回家吃排骨不。 李乐勉强答应下来,强打着精神回家吃排骨,他妈在饭桌上一个劲劝他找个离家近点的工作,别总在外租房住了。 李乐心说找屁啊找,他搬出去就为找乐子的,谁知都找一年了,连个手都没敢牵过。 好不容易凑合着吃完了饭,李乐临走的时候,向他妈要剩下的排骨。 他妈叨咕着:「要那干嘛,油乎乎的,凉了又不好吃。」 ...
by 七优1我记得我第一次和他说话,是在一个快要离开的夏天尾巴。那天午休,阳光从枝头洒落,是有点凉的温度,难得这座城市也有秋天。我躲进旧体育室,那里已成仓库,是个校园死角,我很安全,所以我放心点烟。菸的味道很苦,我呛了一下,忽然听见细碎的脚步声。我心一跳,将菸仓卒丢到地上踩灭後迅速扔进口袋,脚步越来越近,我一闪身,躲到层层叠起的废弃跳垫後面。有人进来了,推门又关上门的声音,我略略安心,若是教官巡视,肯定不会关门。「学长,我......」一阵沉默之後,有人说话,是女孩子的声音,我只听见前面三个字,後面的一串话音量低得模糊不清。我侧身从跳垫之间的缝隙偷窥,一男一女,看不清楚长相,但好歹我也还是个青春少年,这样的明显的画面摆出来,连猪也知道是最通俗的校园告白。我笑了一下,重新将菸衔在唇间。那个男的也低声回应了什麽,妈的,这两个人说话简直在比小声,我掏掏耳朵专注聆听,只听见一阵沉...
【完结合集】《冰火武后》 by:杜露果滋王召能将青年伸手调整一下裹住大半张脸的头巾,静静望著贴在城墙上的称得上奇观般巨大的横幅片刻,举步朝那高筑的城墙内算是地广的国家行去。“站住。”城门前的守卫对这个藏头遮脸不排队自得往城内闯的男子叫道。青年停下脚步,扬眉,望著几乎将大刀架在自己身上的守卫。“排队入内,不是本国的需公函。”守卫机械化地说著,想去扯青年的衣服好将他拉离城界。伸出的手却被青年握住,疼!守卫差点惊呼出声。不敢相信眼前这个虽与自己一般高,却不是特别壮的男人会有如此之大的手力。要知道,自己的大力在朝城内也是数一数二的了。“滋王可是在召将?”没有起伏的音调,伴著沈沈的噪音,简明的句子落入守卫的耳中。“你先放手!”疼痛让这守卫示弱了。得到自由,他轻抚自己似是已经受创的腕,打量著这个男人。看不清脸容,光凭挺拔的身段和那种强者特有的压迫感,他觉得自己先前的行为有些轻率...
涉你的一切事情,而且让你得到属于你的东西、过想过的生活。」「好,这可是你说的,到时候你可不能后悔。哼,我就不信凭我的能力,你那点鸡毛蒜皮的小考验会难倒我。」「要说大话前,也该先听听这个考验的内容,再来衡量会不会太高估自己了。」「哼,你这老化的脑袋能想出什幺天大地大的考验,本少爷没闲情逸致陪你抬杠,究竟是怎样的考验,别再拖拖拉拉、龟龟毛毛的,不管什幺样的考验都放马过来,本少爷连吭都不吭一声。」该死的臭老头,都已经年纪一大把,还学年轻人办什幺生日宴会,说出去也不怕人家笑话;更该死的,要替他自己办生日宴会,又何必要拉他下水!都活到这把岁数,竟然还这幺不会想。他以为从台湾到瑞士,是眨个眼皮的时间就可以到的吗?难道他不知道从台湾飞往瑞士是要转机的吗?还是他老到不知道这趟航程,来回加上转机时间得花上一天半吗?竟然连下了十二道命令要他一定得飞到瑞士替他庆生,他以为他是岳飞不成...
作为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女强人,大概是最不愿意也最没必要掉去古代的吧?尤其还变成了一个男人。这个男人身份尴尬,是祸国殃民,人人得而诛之的大奸臣,且性取向不正常,蓄养娈童。内忧外患,步步危机,忠良们视我为国之蠹虫,欲除之而后快;派系纠缠,我却是最不正义的一方;强敌环伺,我如何安身立命?我的命运美少年与我有杀父之仇,不共戴天,我如何处理这淡淡初萌的心情?要怎样挣扎保护自己和身边重要的人们?1娈童 回到古代的人很多,回到古代的方式有很多种,所去的时间地点人物也大大不同。有连身体去的,有灵魂单独去的;有一个人去的,有两个人去的;有去拯救世界的,有去征服世界的,当然,也有去征服美男美女的。 无论如何,有一点很重要,那就是你的空降地点和你扮演的角色。如果你一过去就是皇帝,那么即使你在现实社会里是个卖盗版光碟的,要完成征服世界或美女的任务难度都不大,至少第二项不难。如果你不幸降...
合久必分,分久必合,确实是亘古不变的定理哪! 自秦朝统一天下,后来因暴政被推翻后,天下又陷入了群雄争霸的混乱局面,其中以汉王刘邦和西楚霸王项羽的势力最为庞大,两方不时在战场上兵戎相见,迂回斗智更是常有的事。 话说到这儿,您知道打仗最需要什么吗? 会带兵的将领?没错!楚、汉各有一名仗打得呱呱叫的强将──秀将军和段将军。此两位将军皆为智勇双全之士,三不五时就在战场上相见,打着打着,竟由“敌人相见份外眼红”变成“英雄惜英雄”,然后,不该发生的就发生了…… “你这么晚找我出来做什么?”秀将军一脸怒意地问道。 这姓段的究竟在想什么?对他欣赏归欣赏,但他们俩是敌人耶,居然常常把他叫出来聊些有的没的,要是被人看到,肯定以为他要叛变,到时跳一百次黄河也洗不清。 “也没什么。我是想,我们再这样下去也不是办法,不如……”段将军倾身在他耳边说完未竟的话。 轰──不...
[戚顾古代] 冷月千山(全) BY 子夜●楔子日薄西山,天边红霞几抹,殷殷。简陋的小屋,远离喧闹的城镇,甚至也不靠近小村庄,只伶仃独筑于荒野之上,被一林野竹环绕,孤立无依。有人,独坐幽篁间。竹是青的,他的衣也是青的,单薄的布料被洗得泛出一种朦胧的白,干干净净,幽幽冷冷。在他面前,是一座坟冢,只是普通的墓,却被打扫得整洁。墓中长眠的,是他一生铭刻于心的人。铭刻于心,却再难执手伊人,惟遗记忆长存。多少蓬莱旧事,空回首,烟霭纷纷。在墓前,突兀的开着一个小坑,巴掌大小,不知所为何用,坑外新土堆积,显然刚被掘开不久。他突然伸出手,抚上冢前的石碑。那只手瘦削修长,手指纤细骨节圆润,指甲修剪得十分整齐,整只手肌肤苍白,如玉如雪,隐约可见肤下淡青色血管微微曲张。他的动作很轻,手指顺着石碑的纹路自上而下,缓慢而绵柔——仿如对待最珍爱的人。暮阳映照着他的手透出血色的光,凄,绝,艳,却又脉脉含...
我是小狐跳跳 作者:zelda 第 1 章 一 我出生的地方只有白色,每年准时来到的风伯伯会把更多的白色堆积到这里。 而我,就是那不管刮风还是下雪都勤劳出勤觅食的北极狐——跳跳。 北极狐这个学名是听一种只用两脚着地,有七八个我摞起来那么高的动物说的,听老是偷吃我东西的旅鼠布袋说那东西叫人,而且非常危险。据说他们会杀死我们,然后吃肉,喝血,剥皮~~呜呜。 是的,我以过来狐的身份说:人,真的很危险。 直到若干年后,这一真理还是我的座右铭。啊,座右铭这个词也是跟人学的,意思好像是为了警惕自己。 至于为什么说人危险,事情是这样的: 那天,真的是太冷了,所有的水面都结了冰,找不到鱼吃的跳跳好饿啊,什么什么,还有地儿没结冰,拜托,那是熊老大的地盘好不好,上次就因为我想站在旁边闻闻味,就被他一掌拍过来,要不是我反应快,立刻撒开我的小短腿转身就跑~~也外在掉到了冰窟窿...
爱我好吗 BY:聿日(聿暘)第一章Front office proter……Front office manger……caution……headreceptionist……「小步!快回神,猪头王转过来了!」当我脑子里还在继续播放着昨晚努力记下来的英文单字时,一边的小敏用手肘撞了我一下,害我差点把手中的盘子给掉回洗碗槽里,同时也拉回了我的注意力,躲过了猪头王转过来审视的目光。「呼!幸好……」在猪头王重斩转回走廊时,小敏松了好大一口气,然后用力地瞪我一眼。「谢啦!」用满是泡沫的双下合十,感激地跟他道谢,如果没有小敏的提醒,我恐怕就会被猪头王那个严苛的老头给念死,最糟糕的是好不容易找到的工作会就这么给弄丢了。小敏还是瞪我。「你啊!怎么,最近又要考试了?」我点点头。我也不想一边工作一边分神背书,但是最近考试又要到了,平常为了工作常常缺课,已经让教授通融了不少次,如果再考不好的话,到时候不但对不起教授们的谅解,恐怕他的努力辛...
贴一篇以前答应给一个朋友弄杂志而不在网上公开贴的小文,或者题目是...咳,耸动了一点好吧,我承认我喜欢傻傻的孩子的故事,有些时候感觉的确是没有人比白痴快乐——就算有难过,难过的也只是他们的家人吧,从那些天真又单纯的眼中,我看不出他们自己本身有任何不快乐,也许郑板桥的"难得糊涂"才真正是他们的箴言^^另外召唤一下消失了的另一只:某仙啊,事情已经过去这么久,我想不许贴的期限过了吧?不过...默,这个没稿费不要紧,样书至少给我一本,让我瞧瞧孩子的面吧...你到现在还没有办法给我么?@_@小痴与小呆的故事作者:堕天「理想与现实是存在差距的,当你畅想着旋转豪华餐厅里的鹅肝鱼子酱法国大餐时,其实现在你所需要的,仅仅不过是一块面包。」——白小痴语录•名言∮∮∮∮∮∮∮∮∮∮∮∮小痴——小痴就叫小痴。虽然他坚持这个名字其实本来应该是小智,大家在他出生那一阵兵荒马乱中没有听清楚他爹的正确吐字...
食之圆舞契子十九岁的齐舞考上外地的大学,很开心。本来他以为他的人生轨迹在十五岁那年就停止了,其后的两年,他又经历了更多黑暗的事情,基本他已经放弃自己。可是,现在,突然出现了一个转机,他怎能不高兴。可以像一个普通的人那样,延续以后的日子。学习、谈恋爱、找工作、结婚、生小孩……一连串的生活经历以后都会有的,随着普通人的人生轨迹,因此,他真的很开心。可是又有些担忧。他的过去,不是任何人可以接受的;他的性格,在过去两年里浸淫了人类最黑暗的部分,习惯面对最危险的敌人使出最狠毒的手段,与普通人相处,会不适应吧!有什幺办法呢?他太想回归正常的生活了。那就把自己性格中最不可能的部分——单纯迷糊,用外表装出来吧!这样,他就可以像普通人一样,社交,然后有一个正常的社交圈子。然后,他可以去实现他的梦想。他有一个天真的梦想,开一家甜食店,取名叫‘食之圆舞’。这个梦想与一个人有关,可是,...
《炼狱》 第十三章 死海文书天黑月朦,我快速地翻着被水差不多浸散了的日记本。后面很多篇都沈霰恪记述着与元凛过的那些甜蜜日子的故事,我不忍多看,草草地阅着,总希望可以找到些什么线索。待得翻到八月开始,日记的内容开始引起了我的注意。我就是差不多这时候抵达森林监狱的,刚进入森林的当晚随即便卷入了狩猎,卷入了监狱的怪异纷争,而后又在竞技会里搏斗过,在那里遇见了沈霰恪和元凛。因此,在看到日记上面的”竞技”两字后,我自然而然地心头一震,忙集中目力,仔细地看了起来。阴历8月10日,晴秘密的日子总是刺激而短暂,虽然刚与他分开,虽然只分开那么几分钟,我已仿佛忍受不了。以前,我也体会过寂寞的感觉。但那是惨不忍睹的寂寞,把我的血一滴一滴往外抠的痛苦。而现在却是心痒难搔,像野兽一样控制不住自己,活像个欲求不满猴子。我沉醉与他的身体,更沉醉与他的魂魄。就算有毒瘾的人也未必像我这般痴迷。但我知...
契子2030年4月27日凌晨2点30分·天昊综合病院外科手术室长明了2个小时之久的“手术中”的标识灯终于熄灭,昊宇魄一刻也不敢喘息,嘱咐护士们立刻将手术台上刚被他从死亡边缘拉回的羸弱人儿送去特别监控室,自己亦想随后跟上去,却禁不住一阵天旋地转,多亏一旁的助手付逸文眼疾手快,撑住他摇摇欲坠的身体。“昊,休息一下吧,精神高度紧张了2个小时,超人也受不了的,就算是为了紫陌,你需要保重自己。”付逸文苦口相劝,虽然他知道这一定是徒劳的。“谢谢你,逸文,你也累了,回去休息吧……我要到特别监控室陪紫陌,今晚对他来说是个关键,我一定要陪在他身边,一直陪他……我没事,别担心。”昊宇魄勉强牵动干燥的嘴角,挤出一个苦涩到极点的微笑。“昊,撑住,紫陌需要你的坚强来支撑他。”付逸文心头一颤,握紧了搭在昊宇魄肩头的右手,想借此把自己的力量传给他。世界上最深地体会过昊和紫陌之间的爱情的人就是他,他们几乎...
我裹紧大衣顶着鹅毛大雪回到家,草草收拾了行李,告诉我妈我明天回学校,今天晚上朋友那儿过一晚,然后把行李找了个寄存处放下,扭头就去了酒吧。我对这二十多年循规蹈矩的生活已经烦透了。标志就是我去找我暗恋了几年的朋友告白了。理所当然被拒绝了,因为我们是同性。海波的话说得很艺术,完全符合他一向与人交往的分寸。我当即就走了。没想象中伤心,让我觉得是不是我根本没想象中爱他。我们的关系也没有我一直以为的那么暧昧。外面冷得要命,酒吧里暖和得要死。我随便点了个酒,找了个角落打手机游戏。幼稚,可笑,无聊。现在这三个词一定适合我得要命。我妈不许我抽烟,这几天把我憋的,我一只手夹着烟,一只手打游戏。出于公德,我还按了静音。所以,可能在别人眼中我更加无聊。而事实恐怕是,根本没人会注意我,这些想法不过是我自做多情。不过我现在就是想打手机游戏,再过一分钟不让我玩这个,我一准死掉。“嗯。”一双脚...
1英博当真没有辜负了他的好名字,长的又英俊而且又博学,他的博士学位是在麻省理工大拿的,要不是家里有个没当上院士不甘心的老爹,他可能就留在美国了,可英博在那边儿干了一年半之后,终于忍受不了他爸的长篇轰炸,让他回来报效祖国,也圆了他当院士的梦,死活要让他回国,以及他妈冲他吼说这一年以来家里的电话费实在是太贵了,搞不好一个月就上千,说她这点儿工资就快不够付电话钱的了,所以也就老老实实的认命回了国,猫到中村这块地儿的研究所里来了。他回来的时候,正赶上国家正大量招揽人才的当儿,所里待遇也不低,回来就聘了他个高工,月薪虽然不及在那边儿,但加加减减也七八千块钱,还给了处房子,二居室,他自己就掏钱买下了,不窝在他老爹老妈那儿,省得让他们发现了他的不良癖好。马伍伍进研究所的时候,英博都混成研究员了,当上了室主任,管着他手底下比他年长、年轻的合计九个人。现在以大学文凭能混到研究所来的...
【完结合集】《樱凌》 by:颠狼第一章浅草——东京最具代表性、也最为古老的地区。淡淡的春境,幽静的石板小路,在两旁的小店铺里,坐着面目如花的少女,淡扫峨眉,薄敷胭脂,缓慢的起身,她行走在浅草的小街上,木屐踏击石道,咯咯的,但又轻微的颇不刺耳。远处望去,她犹如进入一副丹青画里,肃然的风景,淡雅的人儿。在林荫的尽头出现了一座古色古香的御苑,雕有青龙图案的大门,如果推开,眼前会出现一道镂空的屏风,庭院中间更有一方清可见底的池水,房子的周围种满了各式各样的樱树,纯白的、淡粉的、还有奇特的五色樱,不过最吸引人的还是房前的几株血樱。微风奚落,花瓣飘摇,即便是初开的樱花,但短暂的花期已然让庭院染上樱红,朵朵的花瓣落下,仿佛不曾开启一样。木廊的一边,有人恭敬的禀报。“主人,今天是夫人的忌日,小少爷也该回来了,要不要小的叫人去接他?”“他又不是个小孩子,自己会回来的。” 站在樱树旁的...
普通的警察,普通的爱情,普通的故事。虽然心里只有个大纲,可是本人坑品不错,至今的文都已平坑。如果不是遇到不可突破的瓶颈,应该不会坑。第一次写原创文,而我又是个很怕站错CP的读者,看文时经常把刚出场的路人当成主角,所以望大家不要怪我以私心度人,先把两个主角列在文前,大家可以有的放矢。还有就是我是互攻派,所以文里不会有明显的攻受,其实主要是我不会写H,请大家体谅。最后,这个人物简介是我脑中的一个背景和发展方向,非常粗糙无逻辑,请大家包涵。(我是话唠,抱歉)苏靳一个得过且过的小警察,小时候成绩不好爱打架,后考取警校。为救林斌及为唐胜杰解围,触犯五项禁令,辞职后开酒吧。唐胜杰—师范大学毕业,优秀大学生,区组织部培养对象,考公务员进入公安队伍。有女朋友李雯,其父李建军系市局政治部主任。大学时有同性恋人林文,外地支教时不幸身亡,其弟林斌由唐胜杰带回上海。1国庆五十周年,江上要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