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後人们用几度线把她分隔起来。道德、文化、价值、传统。四方平整的框架就此浮现,为此人们感到安心了,以後和乐的生活在其中。再没有人想跨出界线外面一步。在开始时,罗先生不过是一个学生,可现在他可是正正式式的一个社会人了。罗先生对镜整整他的领带,不禁亦展现了些许颓丧的神色。他已经二十七岁,身为一个男人,也许经已到了不得不成造一番事业的时候。这些年来一直在打杂工和主持导修课中翻滚,虽然很喜欢却也不得不放弃,罗先生看看身後堆积如山的书本,以後大概再也不能有这种日子了吧?研究生经已念完了,博士证书也经已到手了,在青春还在时,罗先生经已不顾一切的追求过梦想,那麽,亦是时候让他回馈社会了。「阿诚,你也是时候给我们定下来了吧?爸爸他经已老了。」前些日子母亲来找过他说话,在那一瞬间罗先生清楚地意识到,那个可以不顾一切、自由自在而混沌的时代经已结束。「好吧,妈妈,我会努力的了。」...
浑身痛得要死,嘴角传来阵阵抽痛,小心翼翼地用舌头舔了舔破皮的嘴唇顿时一股血腥味弥漫口腔。“他妈的!”狠狠地朝地上吐了口混着淡淡血丝的口水。不过对方被我揍得也不好过,想到这里心里又不时痛快了许多。下午从学校出来没多久就被一群少年围住,一看架势就知道不用钱摆平他们就根本不会让我离开。心里再次暗嘲,虽然长相有些幼齿,但也应该不至于让人错以为未成年或是容易被人欺负的样子才对。而最终结果也自然就只能以暴治暴,以一挡十。拖着满身的狼狈慢慢朝家里走去,突然一种久违的感觉染上心头,好似多年之前那似曾相识的回忆。每天都挂着大大小小的伤口回家,一边走,一边还在琢磨着如何向家人解释身上的青青紫紫。其实家里唯一记挂着自己疼痛的人唯有父亲而已。从很小的时候,就已经逐渐意识到自己的家庭是多么的与众不同。父亲与母亲的结合并不是因为爱情,而仅仅是为了血脉的继承。自己的姓氏也因为父亲的入赘而跟随...
『魔女系列』之一 惊爱奇魔女 李葳 男主角:司徒烨 女主角:不奇(贺嫣鸿) 【文案】 当年天真活泼六岁小女娃,如今古灵精怪少女一十八, 武功也许不能称霸天下,但使诈设计可是专家; 带领两位小么妹,号称“魔女三侠”,专干盗窃与敲诈! 其实本性并非那么差,只是为了自由日好“回家”, 而且背后又“婆婆”在逼压,所以才会无奈把海下! 此番“商借”玉麒麟,以为三两下便可打发, 怎知冒出个“凶神恶煞”,一脸酷样把人吓, 武功比不上他,耍诈也没他狡猾, 相斗没几下,人便被他一把抓,想逃还没办法; 虽然人有些霸,但是心里其实“愿意”跟着他, 只因那厮帅气又潇洒,让人不禁全“给”了他。 “婆婆”使计救奴家,荒山野庙当配婚, 一杯交杯酒,相公马上成了软脚虾, 这可怎么好? 小娘子的将来可得全靠他…… 故事之前 明朝初年,明太祖元璋定都...
子灵剑系列十四 南巡(出书版)+番外文案: 即使是一国之尊都会跪倒在他脚边,萧子灵还有什么不满足的?但是,他忘不了那日女子哀伤欲绝的声音。她让他想起了父亲死去那夜的情景,同样哀伤欲绝的母亲。 ‘淡云孤雁远,寒日暮天红……残灯孤枕梦,轻浪五更风……’ 他喜欢听她唱歌,也喜欢看她的眼睛,然而却引来了玄武帝的勃然大怒。他为玄武受了毒伤,奄奄一息逃回时见到的场景却是男人与女人的云雨之情,叫他情何以堪…… 第六十六章 故友 对安总管而言,上个冬天,可说是天堂一般。 得到了皇上的重用,钦命服侍萧亲王。而萧亲王自从华山一役之后,在武林里的声望更是如日中天。朝廷的赏赐是每天都用马车才拉得回王府,上门拜访的权贵,更是源源不绝。 向天朝供奉的诸侯,绝不会少了王府这一份。圣上赐给萧亲王的封地,更是位于江南的丰饶之地。 不管从何而言,这萧亲王是富可敌国的。 而这萧亲王,又...
【完结合集】《十年冤家》BY:绯语上 什么叫冤家? 苏意被杜扬横挑鼻子竖挑眼了十多年。 苏意对杜扬横挑鼻子竖挑眼了十多年。 这就是冤家——苏意与杜扬已经是十多年的冤家了。 苏意六岁那年,他的父亲得癌症死了。 还是那一年,G市要修建内环路,大量拆除房屋。苏意住的地方刚好也在拆迁范围内。政府为了补偿拆迁户,就按拆迁户被拆除的房屋面积补了商品房给他们。 苏意与他妈妈就是这样住进了崭新崭新的商品房。 同样遭遇的还有杜扬一家子,刚好就跟苏意母子住了同一栋楼,还是对门邻居。 苏妈妈为人爽朗大方,一来二去的不到三天就连带着苏意跟杜妈妈杜爸爸杜家小子混了个熟。苏意淘气归淘气,人却是顶可爱的,一笑就露两颗白白的小虎牙,喜欢得杜家爸妈恨不得拐回家逗着乐。 苏意喜欢杜家爸妈,因为他们都对苏意很好。不过杜家小子杜扬对苏意就不是那么友善了。 杜扬喜欢苏妈妈,可是...
恶男本色。上第一章「嘟、嘟嘟!」昏暗的房间里,被丢在地板上的手机不停地鸣响着,靠墙摆放的弹簧床垫,发出吱嘎一声噪响,一个枕头就飞了出来,不偏不倚地砸在手机上。手机震动的声音终于小了下去。床垫上的男人大大地吐了口气,又翻了个身,变成仰面平躺的姿势,没有床架,手脚可以直接伸出狭窄的单人床垫,搁在灰色的、拼接处有些松动的木地板上。「嗯..」男人的呼吸刚开始平稳,并打算继续酣睡的时候,被廉价塑料窗帘遮实的窗外,又赫然响起汽车马达的声音,它可不比手机,那种巨大的噪音直捣耳膜!「妈的..有完没完啊!」双手按在耳朵上,男人忍无可忍地坐起来,身上的薄毯就滑了下来,露出赤裸的、肌肉结实的上半身。屋内虽然昏暗,但时间已是中午,外面汽车马达轰鸣,小孩嬉笑尖叫,还有欧巴桑刺啦炒菜的声音,公寓墙壁太薄,四面八方的声音就像多米诺骨牌般挤压过来。太阳|穴忒忒抽痛,男人不爽地拉下毛毯,搔了搔头,站了...
这是一个仲春的日子,天是浅蓝浅蓝的,无限高远,晶莹地闪着光。有几丝白云细细地斜飞在天际,如静止的几缕轻烟。淡金色的阳光洒满大地,路两边郁郁葱葱的梧桐树显得更加生机勃勃,茂密的新叶翠得如一片片绿玉,娇嫩欲滴。仿佛有奇异的不知名的香在城市上空飘荡,使人们的心情都开朗了许多,每一个走在街上的人都似乎带着微笑。甄陌沿着宽阔的金城大道走着,手上捏着昨天的晚报,神情淡淡的。他留着清爽的短发,穿著极简单的白T恤牛仔裤,步履闲适,整个人清新怡人。暖洋洋的阳光透过头顶密密的树叶斑斑驳驳地照在他身上,象是太阳都忍不住想拨开树叶,仔细看看他。沿着马路走到路口刚建成的气势非凡的人行天桥旁,一幢大厦停在了他面前。楼顶竖着两个巨字“辰安”,醒目地向所有人说明着这座华厦属于著名的辰安集团。裙楼共有五层,透过外面已装修好了的全透明的落地玻璃,可以很轻易地看见里面的豪华装修。裙楼上也有四个鲜红色的...
能到大城市上大学是陈素有生以来最大的理想,陈素也为此努力学习着.从苏北乡镇小学毕生后,当家的陈妈妈毅然作出了当时在农村里妇女很少作的决定,让孩子们到县城里读初中,那可是很花钱的事,背着几十斤的粮食住十六个男生合住的宿舍,陈素在县城的第二中学一住就是初中高中六年,陈素上面有大一岁的哥哥陈浩和他同班,下面是小他俩岁的大弟陈凯低一年级.陈素很少回家,三兄弟轮流回去拿过季的衣服和粮食,在初中高中的六年,他们就是在这十六个男生为一个宿舍中度过的,属于自己的空间也无非是那狭窄的上下床的一半.陈素排行第二,不是头胎子也不是好撒娇的么子,陈素懂事起就不起眼,和爽快仗义的陈浩及极好表现自我的陈凯相比只能用不起眼来形容,为人不起眼,个性不起眼,成绩不起眼,戴着深度的厚厚的眼镜成天埋在学习资料中,资质一般的陈素读书一向以勤补拙的.陈家在本乡算是知名之家,仅管陈大妈只上过小学三年级,...
作者:l雨落凡尘l 发表时间: 2006/07/19 15:06 点击:39次 修改 精华 删除 置顶 来源 转移 收藏《男宠要翻身》01.下定决心花开堪折直须折,莫待花无空折枝。附庸风雅般,我手举著酒杯,对著天上明月暗自感叹。虽然看上去我像是悠闲的样子,但实际上,我正在为自己的不受宠苦恼啊。想起两个月前,我司情正值青春年少的十七岁,在外到处闯祸,却被老爹一封紧急家信唤了回去,然後,就落入了魔爪。老爹居然要把自己的儿子送进天宫当男宠………………这,这有没有天理啊!更何况我上有一个哥哥,下有两个弟弟,为什麽偏偏是我!老头子的回答更是让我吐血…………只会吃白饭的家夥为家里做点牺牲也是应该的。听听,这话多麽没良心啊。我自然是宁死不屈啦,但我的反抗是那麽微乎其微,家里的商行出了大纰漏,老爹已经收了天宫的钱,哪敢出尔反尔。要知道,那可是人人闻之色变的天宫啊,无论在朝廷或是江湖上,都是无人能及的强大势...
第一章现在回想起来,我跟他也许就是诸多人口中所谓的有缘吧!认识天天是在我十一岁那年。七月中旬,天气本来就十分炎热。天空中厚厚的云层告戒着人们,一场大雷雨就快来临了。可是光听得远处雷声隆隆,却不见有半滴雨落降下来。夏天的雷雨下不下来,那个感觉是非常让人不爽的。在加上隔壁已连续将近一个月的不停的电转声,吵得我更是憋了一肚子火气。“烦死了!”我将正拿在手上做作业的笔往身旁一丢。“这么吵,我怎么写作业。”“好了好了,来,吃点西瓜吧!”妈妈见我烦躁不安,于是切了几片冰镇西瓜放在了我面前。“听说隔壁也是有钱的人家呢!光装修新房,就花了五、六万。”毕竟,能住的起这个小区的总是些小有积蓄的家庭。妈妈慈祥的笑着与我聊天,想要缓解我暴躁的心情。“叮咚……叮咚……”“谁啊!来了!”我边吃着西瓜,边猜测着,一定又是哪个叔叔、伯伯来找爸爸了。我爸是一个在生意场上打滚的老手。钱是没少赚,巴...
当一切都落下帷幕,我但愿与往事可以把酒言欢。只叹情深缘浅,红尘茫茫。 "公子?公子?" 谁……谁的声音,在叫谁…… "公子,醒过来……请你醒过来……公子……" 是叫我么? 我是谁?我叫公子? 不,我……叫,叫,章竟。 是了,我是章竟,我不是白风,我也……不叫什么公子。 意识已经清醒,却觉得眼皮沈重的象压了一座山,黑暗有著无穷的诱惑,用温柔的言语的抚触,让人想永远沈入它的怀抱。 然而耳边那个声音,忽近忽远,却不肯放弃,执著的要将我从一片黑暗的混沌中扯离。 "公子,求求你,醒过来……是我的错,如果我早来一天,一切都不是现在这样……公子,都是我的过错,求你醒过来……要是公子去了,我也跟著一同去……公子,公子,求求你,醒过来……" 谁…… 是谁在叫我,这样恳切,这样卑微…… 眼睛慢慢的睁开一线,耀眼的强光刺得眼前一片煞白,什么也没有看到。 "公子...
涉你的一切事情,而且让你得到属于你的东西、过想过的生活。」「好,这可是你说的,到时候你可不能后悔。哼,我就不信凭我的能力,你那点鸡毛蒜皮的小考验会难倒我。」「要说大话前,也该先听听这个考验的内容,再来衡量会不会太高估自己了。」「哼,你这老化的脑袋能想出什幺天大地大的考验,本少爷没闲情逸致陪你抬杠,究竟是怎样的考验,别再拖拖拉拉、龟龟毛毛的,不管什幺样的考验都放马过来,本少爷连吭都不吭一声。」该死的臭老头,都已经年纪一大把,还学年轻人办什幺生日宴会,说出去也不怕人家笑话;更该死的,要替他自己办生日宴会,又何必要拉他下水!都活到这把岁数,竟然还这幺不会想。他以为从台湾到瑞士,是眨个眼皮的时间就可以到的吗?难道他不知道从台湾飞往瑞士是要转机的吗?还是他老到不知道这趟航程,来回加上转机时间得花上一天半吗?竟然连下了十二道命令要他一定得飞到瑞士替他庆生,他以为他是岳飞不成...
文案游乐祺是世所公认的天才摄影师;但是当女友惨遭割喉,他的世界便彻底毁灭。好吧,日子过得很灰暗是他的事,这个叫管彤的名模来跟他添什么乱?为了找到灵异雷达的替代品,管彤奉命监视游乐祺,这家伙还真好运,什么恐怖事件都遇得上!最恐怖的是,不管发生的事件多灵异,游乐祺都能用科学角度来解释……没有任何预兆,那女子的大腿如同遭到强酸腐蚀,开始起泡变得一洞、一洞,女人挣扎、惨叫,火光自她血肉模糊的皮肤内往外冒!「救我——」血泡自张智雪的嘴角溢出,她的脖子也开始不受控制的扭动着,如果再不制止,她的颈子将会一百八十度的转过去。离奇的人体自焚、诡异的相片杀人;异世界生物再度伸出魔爪!女娲复活,人间变得善恶难分、阴阳难辨,有谁能够猎?杀?女?神?猎杀女神.I「打你个小人头,等你成世没出头!打你个小人肚,等你曰曰被人告!打你个小人手,等你曰曰擦药油……」鹅颈桥底阴暗处,几名拜神婆正蹲在角落...
五年後,重新把心藏起來的他又將面臨著遊戲的開始。情人的舉止,愛戀的告白,一切似乎又回到了五年前遊戲終止前的甜蜜。心知肚明這全是偽裝的他又將如何面對?冷嘲熱諷地豎起堅硬的防備,仍敵不過滴水柔情的絲絲滲透,霸氣的情人重挾著溫柔進攻,讓那顆死寂的心又開始蠢蠢欲動 。 只是遊戲終究是遊戲,面對著那金童玉女般的未婚夫妻,龍傲群知道,他仍舊是這場遊戲的輸家!天之驕子的他從來只會煩惱情人的糾纏,卻不曾傷心情人的離去,直到那內向害羞的學弟被他言語重創消失後,他才發現,原來他也會有追尋某人的一天。 五年時光飛逝,抱著缺憾的心遊走花叢的他,終於等到上天的憐憫。一場偶遇,一次重逢,重新展開兩人的交集。為了創造機會,他不惜動用手中的權力。為了撫平傷口,他努力想出最溫柔的攻勢。只是五年的時間,讓情人總是拒絕兩人一次次的貼近。 自作孽的范東豪只能苦笑,要怎麼樣才能讓傲群相信,他這一次並不是...
《贤兄惠弟》BY:颠狼 第一章 北国的风飞袭地面,嗷嗷的雪如雨下,清早一场雪后,天地变的晶莹夺目,银色妖娆的让策马奔驰的白色马车同样美丽高贵。 但是马车却显然没有一点欣赏的闲心,一路笔直行驶,穿过热闹的大街,停在了宅门深深的府邸前。 帘起,就见白衫一晃,跳下马驹的人毫无迟疑地朝着挂有‘夏侯府’匾的府邸漆彤大门跨进。 街上早早就辰起的人都在他下马的那一刻投去了几许注目。 优雅从容的举止,完美俊俏的脸蛋,带了点成熟仿佛历经风霜够后的沧桑气质,发飘飘,那浑身的白银,看不出年龄多少却隐隐透出妖媚的绝佳容貌。人们看着这人,仿佛是遥看高贵王者般,互相交头接耳,其间,他们说着同件事情——夏侯王府的煜少爷回家了。 此时的夏侯府里,一片宁静,夏侯雷煜的到来根本没有引起任何人的注意,不管是四处早早起来的懒散下人,还是在大厅口伸懒腰的管家,总之,大家对于这个二少爷的回家,...
掠蓝1大雪原,孤寂苍凉是它唯一的形容词,但今日却有所不同。三条人影伫立在渡口处,似乎正等待某位重要人士的驾到。「半神半圣亦半仙,全儒全道是全贤,脑中真书藏万贯,掌握文武半边天。」清圣的诗号在空中响起。「素某何德何能,竟让军师来此送行。」「素还真~~~~」四无君转过身,轻摇起蓝羽扇,「素贤人欲远行,四无君理应当送行。」三杯酒排列在桌面上,「请!」素还真向前举起一只酒杯,「如果素某再不领情,岂不太不识抬举。」一口饮毕。「好胆量!」清脆的掌声响起,「不怕我下毒吗?」执起第二杯酒,「素某相信军师。」「呵呵~~~~」执起蓝羽扇微遮唇角,「第二杯祝你凯旋归来。」拿起酒杯敬了一下,「素某一定不会辜负军师的期盼。」毫不犹豫地喝了下去,欲拿起第三杯之时,「且慢!」四无君出声制止。「军师有何吩咐吗?」四无君笑了笑,「这杯酒等你凯旋而归之时再饮,吾送你八句话……」素还真静听不语。「荒戌落黄叶,...
珊瑚簪(原题目《怀中猫》,有修改)作 者:月色霜华等 级:纯情:无床戏描写配对类型:强攻弱受内 文:第001章1十六坐在门口晒太阳,正午的阳光照在他的干瘪的肚子上,暖热空荡荡的脏器。他白皙而清秀,乌发上插着一只闪亮的银簪,簪子上镶着几颗细小的红珊瑚组成一朵绽放的梅花,很多人见了他都以为他是个漂亮的女孩子。簪子是母亲为姐姐准备的嫁妆,母亲花了一年的时间织了一匹全城最漂亮的缎子,换来了它。还没等到姐姐长大,这座小小的边城就不安定了,城头上不时更换着旗子,米价也飞涨了起来。姐姐饿死了,她的花簪子换不到半袋米面。某天,母亲牵着他到了三叔家,换走了半袋米面。她告诉他,以后他就要留在三叔家了,然后一边哭一边把姐姐的簪子插在他头上。三叔家有很多和他差不多大的孩子,他是第十六个,所以不觉得寂寞。每隔一段时间,三叔家大一点的孩子就会离开,不过很快又会有新的小孩出现。他偶尔在路上遇...
1我叫陈谷,男,外号芝麻。我一直觉得所有人都对我很好,因为他们叫我芝麻,而不是烂芝麻,而更深层的原因是因为这个外号起源于某个人曾经在所有人面前大笑着嘲笑我的名字:“陈谷?陈年老谷烂芝麻?”这个人叫吕耀民,男,外号绿豆。原因是后来他成了我的男朋友,而我管他叫绿豆。哦,关于我们俩的相识,是因为97年6月的某一天,某个我到现在也算不清楚的亲戚问我想不想去天安门庆祝香港回归。我说好啊,于是我就被安排到了灯光组,就在绿豆的身边。那天晚上他当着很多人的面叫我烂芝麻,也就在那天晚上我们第一次发生了关系。那次发生在一堆灯光器材的后面,虽然我从初中开始就知道自己是一个什么玩意儿,但那时候我从没有想过会在祖国心脏中心的一角,在一堆充斥着灰尘和蚊虫的灯光器材后面被一个男人推倒然后上了。我一直记得那时候,所有人的眼睛都盯着革命博物馆门口的那块电子表,每个人都在为他最后的耸动而倒计时,而不失...
《好人难为》番外之一《赵晓伟的愚人节一天》话说二人一起生活了六年的时候,郝好三十三岁,晓伟他……四月一日,零时。晓伟和郝好正在神农架忙活。虽然有不少朋友和客人提出,凭郝好的手艺,应该开个饭店才行,否则为了吃他做的菜,特地跑来酒吧的客人也太可怜了。为什么?当然是因为每天客满呀!好多人还打电话预约外卖,头一次听人说有人让酒吧送外卖的!可是,只要遇到郝好的事就会变得小心眼、死小气、难缠无比的赵晓伟,自然把所有的建议一一否决!你想要理由?哼哼哼!因为老子不爽!每天不过二十四小时,你们想剥夺我老婆多长时间?想和我抢是不是?不想活了你!开饭店?客人只我一个我就同意!郝好知道后,也是一笑置之。他没有多大的野心,现在的生活他已经很满足,每周晚上工作三四天,泡在晓伟的金融公司里一两天,再和晓伟一起休息上一两天,白天大多数空闲时间用来带乐乐,这样的时间安排对他来说刚刚好。可能会有人奇怪为什么郝...
第一章陈启明活了二十五年的生命当中,遇到了最大的危机。老妈说要减肥!他和老爸陈大宏全是那种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寄生虫"。不用说烧菜做饭,连最简单的家务事,从他出生的那天一天起,他就从来没有干过。懒的人一般都有一个特性,就是馋。他们对食物的要求并没有比大多数人高很多。不过,他和老爸有一个最基本的特点:无肉不欢。原先他和老爸对老妈的决定并没有太在意。身材越长越肥的老妈根本不是一个有长性的人。说要减肥也不是第一次了。每次在坚持了两三天之后,他和老爸一左一右,一个红脸,一个白脸,一番游说下来。原本立场就不太坚定的老妈很快就会败下阵来。放弃减肥的"傻"念头。原本也以为那不过是老妈在N次失败之后的第N加1次反抗。只要由着她的性子先熬上一两天,然后慢慢的继续用以往的软硬兼施政策,可以让她很快投降。可是,三天之后,陈启明就发现事情似乎不想他想像中那么简单。他把一个人看简单了!那就是老妈新...